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制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后,我国私有制经济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大量中小微企业呈现井喷式爆发,与之相对应的是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金融制度的不断改革,但由于我国主流金融体制具备较强的集约化经营趋势,无法有效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与此同时,民间资本愈发雄厚,单纯的银行利息已经无法满足民间对资金逐利性的需求,私有市场极速扩张的需求与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日趋激烈,民间借贷便在此环境下飞速发展,民间借贷也从熟人之间基于人情的生活借贷转变为只为追逐利息的经营性借贷,呈现出借贷主体多元化、借贷金额大额化、借贷用途经营化、借贷利率高息化、借贷方法隐蔽化、借贷手续灵活化等诸多特点。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制问题研究

因此,民间借贷当仁不让成为了国家正规金融市场的有效补充,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闲置资金的流动收益和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切实促进了多层次金融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监管相对缺失,加之民间借贷粗放、自发、纷乱的发展模式,民间借贷始终存在着盲目、无序、风险大等问题。比如2012年初,温州出现的一场被称之为“老板跑路潮”的债务危机,当时温州的很多私营企业存在大量通过民间借贷维持公司现金流,实现公司的扩张运营,金融危机出现后温州市场贸易陷入困境,多数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市场瞬间崩盘,在极短的时间内温州民间借贷市场陷入了系统性颠覆风险,最终导致当地金融体系整体陷入混乱,严重威胁当地社会稳定。再比如2018年之后,全球经济发展乏力,整体经济形势混乱,尤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我国的中小企业生存愈发艰难,资金需求短缺问题进一步凸显。民间借贷在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下,越发成为支撑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推动力。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市场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时常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

从立法层面上看,我国需要尽快完善和规范民间借贷的专门法律规范,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发展需要的、系统性的、专门性的民间借贷法律,以确保在司法实践和法律普及方面有效行程民间借贷的事前规制和事后管制;从法律应用效果来看,我国尤其是尽快合理规定借贷利率,随着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单项民间借贷金额迅速上升,如何区分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成为当务之急,其实际操作中利率是决定性因素,明确民间借贷利率的原则和范围,能够确保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又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