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介绍新版多篇

汪曾祺的介绍新版多篇

汪曾祺经典短篇散文:寻常茶话 篇一

我对茶实在是个外行。茶是喝的,而且喝得很勤,一天换三次叶子。每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坐水,沏茶。但是毫不讲究。对茶叶不挑剔。青茶、绿茶、花茶、红茶、沱茶、乌龙茶,但有便喝。茶叶多是别人送的,喝完了一筒,再开一筒,喝完了碧螺春,第二天就可以喝蟹爪水仙。但是不论什么茶,总得是好一点的。太次的茶叶,便只好留着煮茶叶蛋。《北京人》里的江泰认为喝茶只是“止渴生津利小便”,我以为还有一种功能,是:提神。《陶庵梦忆》记闵老子茶,说得神乎其神。我则有点像董日铸,以为“浓、热、满三字尽茶理”。我不喜欢喝太烫的茶,沏茶也不爱满杯。我的家乡认为客人斟茶斟酒“酒要满,茶要浅”,茶斟得太满是对客人不敬,甚至是骂人。于是就只剩下一个字:浓。我喝茶是喝得很酽的。常在机关开会,有女同志尝了我的一口茶,说是“跟药一样”。因此,写不出关于茶的文章。要写,也只是些平平常常的话。

我读小学五年级那年暑假,我的祖父不知怎么忽然高了兴,要教我读书。“穿堂”的左侧有两间空屋。里间是佛堂,挂了一幅丁云鹏画的佛像,佛的袈裟是红的。佛像下,是一尊乌斯藏铜佛。我的祖母每天早晚来烧一炷香。外间本是个贮藏室,房梁上挂着干菜,干的粽叶。靠墙有一缸“臭卤”,面筋、百叶、笋头、苋菜都放在里面臭。临窗设一方桌,便是我的书桌。祖父每天早晨来讲《论语》一章,剩下的时间由我自己写大小字各一张。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都是祖父从他的藏帖里拿来给我的。隔日作文一篇。还不是正式的八股,是一种叫做“义”的文体,只是解释《论语》的内容。题目是祖父出的。我共做了多少篇“义”,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题是“孟子反不伐义”。

祖父生活俭省,喝茶却颇考究。他是喝龙井的,泡在一个深栗色的扁肚子的宜兴砂壶里,用一个细瓷小杯倒出来喝。他喝茶喝得很酽,一次要放多半壶茶叶。喝得很慢,喝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他看看我的字,我的“义”,有时会另拿一个杯子,让我喝一杯他的茶。真香。从此我知道龙井好喝,我的喝茶浓酽,跟小时候的熏陶也有点关系。

后来我到了外面,有时喝到龙井茶,会想起我的祖父,想起孟子反。

我的家乡有“喝早茶”的习惯,或者叫做“上茶馆”。上茶馆其实是吃点心、包子、蒸饺、烧卖、千层糕……茶自然是要喝的。在点心未端来之前,先上一碗干丝。我们那里原先没有煮干丝,只有烫干丝。干丝在一个敞口的碗里堆成塔状,临吃,堂倌把装在一个茶杯里的作料——酱油、醋、麻油浇入。喝热茶、吃干丝,一绝!

抗日战争时期,我在昆明住了七年,几乎天天泡茶馆。“泡茶馆”是西南联大学生特有的说法。本地人叫做“坐茶馆”,“坐”,本有消磨时间的意思,“泡”则更胜一筹。这是从北京带过去的一个字。“泡”者,长时间地沉溺其中也,与“穷泡”、“泡蘑菇”的“泡”是同一语源。联大学生在茶馆里往往一泡就是半天。干什么的都有。聊天、看书、写文章。有一位教授在茶馆是读梵文。有一位研究生,可称泡茶馆的冠军。此人姓陆,是一怪人。他曾经徒步旅行了半个中国,读书甚多,而无所著述,不爱说话。他简直是“长”在茶馆里。上午、下午、晚上,要一杯茶,独自坐着看书。他连漱洗用具都放在一家茶馆里,一起来就到茶馆里洗脸刷牙。听说他后来流落在四川,穷困潦倒而死,悲夫!

昆明茶馆里卖的都是青茶,茶叶不分等次,泡在盖碗里。文林街后来开了家“摩登”茶馆,用玻璃杯卖绿茶、红茶——滇红、滇绿。滇绿色如生青豆,滇红色似“中国红”葡萄酒,茶叶都很厚。滇红尤其经泡,三开之后,还有茶色。我觉得滇红比祁(门)红、英(德)红都好,这也许是我的偏见。当然比斯里兰卡的“利普顿”要差一些——有人喝不来“利普顿”,说是味道很怪。人之好恶,不能勉强。我在昆明喝过大烤茶。把茶叶放在粗陶的烤茶罐里,放在炭火上烤得半焦,倾入滚水,茶香扑人。几年前在大理街头看到有烤茶缸卖,犹豫一下,没有买。买了,放在煤气灶上烤,也不会有那样的味道。

一九四六年冬,开明书店在绿杨请客。饭后,我们到巴金先生家喝工夫茶。几个人围着浅黄色的老式圆桌,看陈蕴珍(萧珊)“表演”濯器、炽炭、注水、淋壶、筛茶。每人喝了三小杯。我第一次喝工夫茶,印象深刻。这茶太酽了,只能喝三小杯。在座的除巴先生夫妇,有靳以、黄裳。一转眼,四十三年了。靳以、萧珊都不在了。巴老衰病,大概也没有喝一次工夫茶的兴致了。那套紫砂茶具大概也不在了。

我在杭州喝过一杯好茶。

一九四七年春,我和几个在一个中学教书的同事到杭州去玩。除了“西湖景”,使我难忘的两样方物,一是醋鱼带把。所谓“带把”,是把活草鱼脊肉剔下来,快刀切为薄片,其薄如纸,浇上好秋油,生吃。鱼肉发甜,鲜脆无比。我想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切脍”。一是在虎跑喝的一杯龙井。真正的狮峰龙井雨前新芽,每蕾皆一旗一枪,泡在玻璃杯里,茶叶皆直立不倒,载浮载沉,茶色颇淡,但入口香浓,直透肺腑,真是好茶!只是太贵了。一杯茶,一块大洋,比吃一顿饭还贵。狮峰茶名不虚,但不得虎跑水不可能有这样的味道。我自此才知道,喝茶,水是至关重要的。

我喝过的好水有昆明的黑龙潭泉水。骑马到黑龙潭,疾驰之后,下马到茶馆里喝一杯泉水泡的茶,真是过瘾。泉就在茶馆檐外地面,一个正方的小池子,看得见泉水骨嘟骨嘟往上冒。井冈山的水也很好,水清而滑。有的水是“滑”的,“温泉水滑洗凝脂”并非虚语。井冈山水洗被单,越洗越白;以泡“狗古脑”茶,色味俱发,不知道水里含了什么物质。天下第一泉、第二泉的水,我没有喝出什么道理。济南号称泉城,但泉水只能供观赏,以泡茶,不觉得有什么特点。

有些地方的水真不好。比如盐城。盐城真是“盐城”,水是咸的。中产以上人家都吃“天落水”。下雨天,在天井上方张了布幕,以接雨水,存在缸里,备烹茶用。最不好吃的水是菏泽。菏泽牡丹甲天下,因为菏泽土中含碱,牡丹喜碱性土。我们到菏泽看牡丹,牡丹极好,但是茶没法喝。不论是青茶、绿茶,沏出来一会儿就变成红茶了,颜色深如酱油,入口咸涩,由菏泽往梁山,住进招特所后,第一件事便是赶紧用不带碱味的甜水沏一杯茶。

老北京早起都要喝茶,得把茶喝“通”了,这一天才舒服。无论贫富,皆如此。一九四八年我在午门历史博物馆工作。馆里有几位看守员,岁数都很大了。他们上班后,都是先把带来的窝头片在炉盘上烤上,然后轮流用水氽坐水沏茶。茶喝足了,才到午门城楼的展览室里去坐着。他们喝的都是花茶。北京人爱喝花茶,以为只有花茶才算是茶(很多人把茉莉花叫做“茶叶花”)。我不太喜欢花茶,但好的花茶例外,比如老舍先生家的花茶。

老舍先生一天离不开茶。他到莫斯科开会,苏联人知道中国人爱喝茶,倒是特意给他预备了一个热水壶。可是,他刚沏了一杯茶,还没喝几口,一转脸,服务员就给倒了。老舍先生很愤慨地说:“他妈的!他不知道中国人喝茶是一天喝到晚的!”一天喝茶喝到晚,也许只有中国人如此。外国人喝茶都是论“顿”的,难怪那位服务员看到多半杯茶放在那里,以为老先生已经喝完了,不要了。

龚定【】庵以为碧螺春天下第一。我曾在苏州东山的“雕花楼”喝过一次新采的碧螺春。“雕花楼”原是一个华侨富商的住宅,楼是进口的硬木造的,到处都雕了花,八仙庆寿、福禄寿三星、龙、凤、牡丹……真是集恶俗之大成。但碧螺春真是好。不过茶是泡在大碗里的,我觉得这有点煞风景。后来问陆文夫,文夫说碧螺春就是讲究用大碗喝的。茶极细,器极粗,亦怪!

在湖南桃源喝过一次擂茶。茶叶、老姜、芝麻、米、加盐放在一个擂钵里,用硬木的擂棒“擂”成细末,用开水冲开,便是擂茶。我在《湘行二记》中对擂茶有较详细的叙述,为省篇幅,不再抄引。

茶可入馔,制为食品。杭州有龙井虾仁,想不恶。裘盛戎曾用龙井茶包饺子,可谓别出心裁。日本有茶粥。《俳人的食物》说俳人小聚,食物极简单,但“惟茶粥”一品,万不可少。茶粥是啥样的呢?我曾用粗茶叶煎汁,加大米熬粥,自以为这便是“茶粥”了。有一阵子,我每天早起喝我所发明的茶粥,自以为很好喝。四川的樟茶鸭子乃以柏树枝、樟树叶及茶叶为熏料,吃起来有茶香而无茶味。曾吃过一块龙井茶心的巧克力,这简直是恶作剧!用上海人的话说:巧克力与龙井茶实在完全“弗搭界”。

汪曾祺经典短篇散文 篇二

莲花池外少行人,

野店苔痕一寸深。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他跳下去把鸡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作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滴溜儿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内容提要 篇三

本套书收录了在量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散文、戏剧以及其他作品,从这些内容丰富、题材各异的作品中,读者可以对汪曾祺先生的思想情感和艺术风格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汪曾祺散文 篇四

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可能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该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自己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

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自己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一些东西,“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的散文 篇五

草巷口往北,西边有一个短短的巷子,我的一个堂房叔叔住在这里。这位堂叔我们叫他小爷,他整天不出门,也不跟人来往,一个人在他的小书房里摆围棋谱,养鸟。他养过一只鹦鹉,这在我们那里是很少见的。我有时到小爷家去玩,去看那只鹦鹉。

小爷家对面有两户人家,是种菜的。

由小爷家门前往西,几步路,就是阴城了。

阴城原是一片古战场,韩世忠的兵曾经在这里驻过,有人捡到过一种有耳的陶壶,叫做“韩瓶”,据说是韩世忠的兵用的水壶,用韩瓶插梅花,能够结子。韩世忠曾在高邮属境击败过金兵,但是在三垛,不在高邮城外。有人说韩瓶是韩信的兵用过的水壶,似不可靠,韩信好像没有在高邮屯过兵。

看不到什么古战场的痕迹了,只是一片野地,许多乱葬的坟,因此叫做“阴城”。有一年地方政府要把地开出来种麦子,挖了一大片无主的坟,遍地是糟朽的薄皮棺材和白骨。麦子没有种成,阴城又成了一片野地,荒坟累累,杂草丛生。

我们到阴城去,逮蚂蚱,掏蛐蛐,更多的时候是去放风筝。

小时候放三尾子。这是最简单的风筝。北京叫屁股帘儿,有的地方叫瓦片。三根苇篾子扎成一个干字,糊上一张纸,四角贴“云子”,下面粘上三根纸条就得。

稍大一点,放酒坛子,篾架子扎成绍兴酒坛妆,糊以白纸,红鼓,如鼓形;四老爷打面缸,红鼓上面留一截,露出四老爷的脑袋——一个戴纱帽的小丑;八角,两个四方的篾框,交错为八角;在八角的外边再套一个八角,即为套角,糊套角要点技术,因为两个八角之间要留出空隙。红双喜,那就更复杂了,一般孩子糊不了,以上的风筝都是平面的,下面要缀很长的麻绳的尾巴,这样上天才不会打滚。

风筝大都带弓。干蒲破开,把里面的瓤刮去,只剩一层皮。苇秆弯成弓。把蒲绷在弓的两头,缚在风筝额上,风筝上天,蒲弓受风,汪汪地响。

我已经好多年不放风筝了。北京的风筝和我家乡的,我小时糊过、放过的风筝不一样,没有酒坛子,没有套角,没有红鼓,没有四老爷打面缸。北京放的多事沙燕儿。我的家乡没有沙燕儿。

结束语

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他以个人化的细小琐屑的题材,使“日常生活审美化”,纠偏了那种集体的“宏大叙事”;以平实委婉而又有弹性的语言,反拨了笼罩一切的“毛话语”的僵硬;以平淡、含蓄节制的叙述,暴露了滥情的、夸饰的文风之矫情,让人重温曾经消逝的古典主义的名士风散文的魅力,从而折射出中国当代散文的空洞、浮夸、虚假、病态,让真与美、让日常生活、让恬淡与雍容回归散文,让散文走出“千人一面,千部一腔”,功不可没。

汪曾祺的散文不注重观念的灌输,但发人深思。如《吃食和文学》的《苦瓜是瓜吗》,其中谈到苦瓜的历史,人对苦瓜的喜恶,北京人由不接受苦瓜到接受,最后谈到文学创作问题:“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

作者简介 篇六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1997年5月16日),江苏高邮人,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经典短篇散文 篇七

我是个不那么喜欢读书的。中文系的学生,自然,也就不大喜欢主动去看一些小说、诗歌和文章。但在一次偶然的去图书馆休息的时间里,随手从书架上拿下来一本书,是一本人物传记类书籍。作者是汪曾祺的三个儿女,书名是《老头儿汪曾祺》。

从这本书里,提到了小时候,大概是三四年级左右的年纪,语文课本中有一篇文章叫做“多年父子成兄弟”,那是汪曾祺的作品。是一篇散文。之前虽有听说汪曾祺是个著名的作家,但并没有去看过他的一些作品。而此时突然提到这位作家,使我产生了一些想去看看他都写了什么东西的想法。于是,在这个初衷下,我阅读了他的一些散文,小说作品。

他是沈从文的弟子。“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他的散文作品,在我看来,在中国当代文坛上,独树一帜,特别具有一番与别人不同的韵味。汪曾祺散文给我印象第一深刻的就是他的语言、文字。他曾不止一次地提到他的语言风格是受到了归有光的极大影响。后来我了解到,归有光的散文最大特点,就是白描,近乎于通篇的白描写作。汪曾祺受其影响,语言中,出落的就是大大方方,平平淡淡的白话。有人评价汪曾祺的语言说是“把白话白到了家”。然而,读汪曾祺的文章又很明显地可以感受得到他在行文之中所带有的那种文人雅气。二者得到了某种平衡和协调之后,显示出了独特的艺术魅力。就像在《花园》中,他说“没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最深沉的”,“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整篇文章读下来,却使人忍俊不禁,内心平和,恬淡而又不乏感动,如最后他说“有一年夏天,我已经像个大人了,天气郁闷,心上另外又有一点小事使我睡不着,半夜到园里去。一进门,我就停住了。我看见一个火星。咳嗽一声,招我前去,原来是我的父亲。他也正因为睡不着觉在园中徘徊。他让我抽一支烟(我刚会抽烟),我搬了一张藤椅坐下,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一次,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

汪曾祺曾说,他所追求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非常重视语言,也许我把语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极致。我认为语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内容”,他的语言,平淡中出于绚烂,人人看了都能明白,都能看懂。我想。这一点,他跟他的老师沈从文真是像极了。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

第二个特点,则是汪曾祺的散文中,善于从小处写起,以小见大。他似乎特别擅长于从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中取材,寓巧于拙,表达真挚的感情,。正如小时候学过的那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里,“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而在“母亲”去世后,“父亲”“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于是,“父亲”对“母亲”的深沉的眷恋,和感情清晰地展露在我们眼前,让人读了深深为之感动。而“父亲”在一旁给十七岁的“我”瞎出主意写情书的场景,则更是让“父亲”随和,温暖的形象深入人心。这些都是一些细琐的小事,但由汪曾祺这么一写出来,便显得感情真挚,动人。整篇文章中都是从身边小事写起。虽然平淡,却从点点滴滴中流露出对孩子们的亲近、理解、包容和友善,从父亲愿意放低身段,与儿子称兄道弟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愿意让自己真正地走进孩子的内心,真正的融入到孩子们的世界,并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孩子们的人。他总是用自己智慧灵巧的双手和热切呵护的爱心,为孩子们营造出神异快乐的童话世界,他给孩子们带来的永远是水晶一样灵动明净的琉璃世界。

汪曾祺的介绍 篇八

汪曾祺少年时为躲战火随父、祖在乡间小庙住过半年多,当时有一户赵姓人家住在庙的附近。经过40多年的人生积累,年过六旬的他回忆起当时的那段生活经历,感到像小英子那样的农村女孩的感情是健康、美好、富有诗意的,于是产生了创作冲动,决定要把那种美好的情感和生活样态写出来。除了和尚庙、庵赵庄中诸人都有生活原型外,他还把祖母擅长剪花样的生活细节嫁接到了小说人物赵大娘身上。

《受戒》完成后,由于自知作品的题材、风格不合于当时的文学主流,所以汪曾祺一开始并不奢望发表,只给朋友和同事看过初稿。1980年7月,北京文化局系统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会上杨毓珉偶尔谈到了《受戒》,说小说写得很美但恐难以发表。在场的《北京文艺》负责人李清泉听后很感兴趣,遂问汪曾祺要稿子。8月,汪曾祺把定稿转给李清泉并附了一份短柬,提到发表它是要有一些胆量的。尽管刚刚拨乱反正,人们对“极左”思潮还心有余悸,但李清泉力排异议,于《北京文学》第10期(从该期起《北京文艺》更名为《北京文学》)上发表了《受戒》。

人物介绍

1、明海

“荸荠庵”里17岁的小和尚。因为家里兄弟多田地少,出于生计考虑选择了出家,13岁时到“荸荠庵”去家。庵内的当家和尚仁山便是他的舅舅。他与“荸荠庵”的邻居赵姓人家的女儿小英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认了小英子的母做干娘。

2、小英子

庵赵庄的赵大伯的小女儿,与明海年纪相仿,心灵手巧、活泼美丽。她家是“荸荠庵”的邻居,日子过得很兴旺,除了自家的地外还租种了庵上的十亩地。

3、仁山

明海的舅舅,“荸荠庵”的当家和尚,负责管理庵内的账簿,教明海念经,深谙佛门的升迁之道。其人黄、胖,不修边服,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披着短僧衣,光脚趿 [tā]拉着僧鞋。

4、仁海

仁山的二师弟,很爱干净。有家室,老婆每年夏秋之间会到庵里住几个月。

5、仁渡

仁山的三师弟。年轻漂亮,聪明能干,不但经忏俱通,而且身怀绝技,会表演“飞铙”,还会放“花焰口”唱山歌。很有女人缘,据说外面有相好的,但是平常表现很规矩,看到姑娘媳妇连玩笑也不开。年下庵里杀猪时由他掌刀。

6、赵大伯

小英子的父亲,是个能干的庄稼人,不但田里场上的活计样样精通,而且会罾 [zēng]鱼、洗磨、修水车、砌墙等等手艺。不咳嗽、不腰疼,身体结实得像一棵榆树,为人和气,平时沉默寡言。

7、赵大娘

小英子的母亲,五十岁了但两个眼睛还是清亮亮的,无论何时都是精神饱满,头梳得整齐,衣服穿得体面。热爱劳动,一天到晚不闲着。除了会做农活和家务,还会剪花样子。喜欢明海聪明、会画画,认他做了干儿子。

深度鉴赏

(一)主题思想

正如作者在小说结尾所言“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 《受戒》营造了一个充满自由空气宛若梦境的“桃花源”,通过描写生活在其中的一对小儿女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赞颂了尘世间的人情美和人性美,揭示了追求个性解放的主题。

庵赵庄,以赵姓人家多和庄内有座“荸荠庵”而得名。小说通过小和尚明海与村姑小英子纯真的初恋故事,把“一花一世界,三藐三菩提”的佛门净地“荸荠庵”与生气盎然的世俗生活联系在一起,让人间的烟火弥漫在寺宇内外。作品并没有着力于描述宗教对人性的异化过程或结果,而是以幽默的语言风格展示了宗教环境中世俗化的一面:和尚们诸多的人生向往与普通人并无二致,“荸荠庵”里没有神秘玄的气氛,也没有枯寂虔诚的膜拜,更没有道貌岸然的清规戒律。庵内的和尚学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就可以混口饭吃,可以攒钱,可以娶妻,可以斗纸牌、搓麻将、吃水烟。而且和尚们吃肉也不避人,过年时还会在大殿上杀猪。在这里,无所谓清规,甚至连这两个字都无人提起。不独是荸荠庵如此,城里的所谓佛门净地善因寺,也与世俗红尘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充满了人间的情趣和生机,比如善因寺住持自己有一个十九岁的老婆;虽然和尚们吃斋时如果发出声音会被监寺惩戒,但其实他并不是真打人,只是做个样子。总之,在这个旧社会的江南水乡,当和尚不过是谋一个“管饭”的地方,在人们心目中与种地、画画、弹棉花等行当并无实质区别,都是平等自由的谋生职业。

作者在这样的背景下,描述了一个温情浓郁的人性世界。佛教中超然出世的。生活原则,在作品所营造的特定氛围中,化作了叙述者对宗教人生的善意的嘲讽和戏谑,而积极入世的生活理想,则与作者所提倡的市民意识紧密相联,突出了民间文化中乐观向上的精神底蕴。正是在这种世界中,明海与小英子的爱情才变得顺理成章,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阻力。

作品表现他们的爱情时,既没有写如火如荼的情感冲突,也没有写悱恻缠绵的爱情纠葛,而是让人物植根于平凡的生活沃土,明海和小英子一起劳动一起嬉戏,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朦胧的爱情。这种清新纯洁的爱情,呈现出人性中健康、美好、天真的一面。

(二)艺术特色

1、散文化风格

《受戒》是一篇充满诗意的散文化小说。它所表现的既非重大题材,故事情节亦缺少大起大落的戏剧性冲突。明海与小英子的初恋不曾遭遇波澜起伏的曲折,作者在描绘这段感情时,通过含蓄节制、意趣盎然的细节描写,着力表现出其健康明朗的诗意状态。如写到小英子在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少了一块”,明海看到后,“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受戒》不但没有戏剧性冲突,实际上通篇也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小说一开头写荸荠庵引出出家的明海,当地与和尚有关的风俗,明海出家的过程,庵内的生活方式,小英子一家的生活状态,明海与小英子的爱情,标题所说的“受戒”,直到小说最后才出现。这种不拘一格的“生活流”描写表面上看来结构松散无序,实则有其内在的秩序,营造出了一种恬淡诗意的文学氛围。另外,小说中对于地方风物、景物、人物、习俗等各式各样生活细节的描写,洋溢着一种欣赏、玩味的情趣。

2、叙述方式

在叙述上,采用了第三人称客观叙事的视角,大量使用插叙。在概要叙述其他次要人物时,小说采用的是作家视角,但在集中表现明子和小英子时,却引进了明子和小英子自身的视角。例如明子出家跟舅舅赴荸荠庵:“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所写全是明子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心中所感。小英子送明子到善因寺受戒,对善因寺的描写完全是从小英子眼中看到的:“好大一座庙!庙门的门坎比小英子的胳膊都高……好家伙,这哼哈二将、四大天王,有三丈多高,都是簇新的……一进去,凉飕飕的。到处是金光耀眼。”这里描写环境所用的口吻语气完全是小英子的。利用叙述视角的转变,作者在不具体描写人物形象、性格的情况下,用人物自身的行动、感受、语言,让读者体味到其心灵的健康、活泼、明澈。

3、语言特点

《受戒》的语言朴素无华、精练明快。“清亮亮”、“滑溜溜”、“格挣挣”等口语化的词汇,短而精的对话,增强了描述效果,突出了人物性格。同时,《受戒》的语言又能是含蓄而富有诗意的。结尾处的景物描写“英子跳到中舱,两支浆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发着银光……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意象的组合点到为止,犹如一幅任意挥洒而又结构飘逸的图画。用“芦花才吐新穗”象征明海与小英子朦胧的爱情;“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则是对少男少女美好爱情的曲折描绘;水鸟扑鲁鲁飞远,则表现了人物表白爱情后心情的放飞。

作品影响

上承京派小说文脉的《受戒》,曾获得《北京文学》评选的1980年度优秀短篇小说奖的“获奖作品”奖(《北京文学》每年评选的获奖作品分为“优秀作品”和“获奖作品”两种)。尽管由于题材、风格“另类”,在《受戒》问世的当年主流评论界保持沉默,但是它受到读者的欢迎,一个公社书记对汪曾祺说,他们公社开会时有两位大队书记一边开会,一边默写《受戒》中明海和小英子的对话。时间证明,《受戒》及其后汪曾祺发表的一系列作品跳出了1949年以后文学界主流关注“宏大主题”、“宏大叙事”的藩篱,侧重于关注小人物、小事件、小生活,讴歌人情人性之美,开创了20世纪80年代中小说的新格局,对寻根文学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2014年,为纪念汪曾祺诞辰94周年,高邮市委宣传部和市广电台联合推出的微电影《受戒》。

作品评价

作家阿城:“中国大陆八十年代开始有世俗之眼的作品,是汪曾祺先生的《受戒》……有一天在朋友处翻旧杂志……忽然翻到80年一本杂志上的《受戒》,看后感觉如玉,心想这姓汪的好像是个坐飞船出去又回来的早年兄弟,不然怎么会只有世俗之眼而没有“工农兵”气?《受戒》没有得到什么评论,是正常的,它是个‘怪物’。”

作家李锐:新时期文学的文体自觉是从《受戒》开始的,《受戒》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先锋小说……是当代汉语的一次语言的自觉,一次文体的自觉。汪曾祺先生用汉语完美、生动地表达了 丰富深刻的文学命题,他告诉大家,我们不一定非要托尔斯泰化,不一定非得变成卡夫卡。

汪曾祺经典短篇散文:胡同文化 篇九

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这是外地少有的。街道如是斜的,就特别标明是斜街,如烟袋斜街、杨梅竹斜街。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胡同原是蒙古语,据说原意是水井,未知确否。胡同的取名,有各种来源。有的是计数的,如东单三条、东四十条。有的原是皇家储存物件的地方,如皮库胡同、惜薪司胡同(存放柴炭的地方),有的是这条胡同里曾住过一个有名的人物,如无量大人胡同、石老娘(老娘是接生婆)胡同。大雅宝胡同原名大哑吧胡同,大概胡同里曾住过一个哑吧。王皮胡同是因为有一个姓王的皮匠。王广福胡同原名王寡妇胡同。有的是某种行业集中的地方。手帕胡同大概是卖手帕的。羊肉胡同当初想必是卖羊肉的,有的胡同是像其形状的。高义伯胡同原名狗尾巴胡同。小羊宜宾胡同原名羊尾巴胡同。大概是因为这两条胡同的样子有点像羊尾巴、狗尾巴。有些胡同则不知道何所取义,如大绿纱帽胡同。

胡同有的很宽阔,如东总布胡同、铁狮子胡同。这些胡同两边大都是“宅门”,到现在房屋都还挺整齐。有些胡同很小,如耳朵眼胡同。北京到底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不是最主要的部分。

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到“大酒缸”(过去山西人开的酒铺,都没有桌子,在酒缸上放一块规成圆形的厚板以代酒桌)喝两“个”(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会鸟是把鸟笼挂在一处,既可让鸟互相学叫,也互相比赛),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过陆润库、王(土序)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北京人爱瞧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北京是民主运动的策源地,“民国”以来,常有学生运动。北京人管学生运动叫做“闹学生”。学生示威游行,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

北京胡同文化的精义是“忍”,安分守已、逆来顺受。老舍《茶馆》里的王利发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是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心态。

我的小说《八月骄阳》里写到““””,有这样一段对话:

“还有个章法没有?我可是当了一辈子安善良民,从来奉公守法。这会儿,全乱了。我这眼面前就跟‘下黄土’似的,简直的,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您多余操这份儿心。粮店还卖不卖棒子面?”

“卖!”

“还是的。有棒子面就行。……”

我们楼里有个小伙子,为一点事,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我们都很生气,怎么可以打一个女孩子呢!我跟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北京(他们是“搬迁户”,原来是住在胡同里的)说,大家应该主持正义,让小伙子当众向小姑娘认错,这二位同志说:“叫他认错?门儿也没有!忍着吧!——‘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这话实在太精彩了!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

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柱础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看看这些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

再见吧,胡同。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五日

受戒汪曾祺的简介 篇十

内容简介:

庵赵庄有座荸荠庵(实为“菩提庵”,被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庵内13岁的小和尚明海因为家里人多地少而被舅舅带来出家的。他舅舅是庵里的当家和尚仁山。庵内和尚们并不恪守戒律,一样过着俗世的日子。明海在第一次来庵上的的路上认识了小英子,小英子家住在荸荠庵附近,明海老往她家跑。明海会描画,这一技艺令小英子即将出嫁的姐姐着实风光了一回——大英子照他描的画绣出来的鞋三十里方圆都传遍了。明海和小英子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薅草、车水、放割稻子、打场看场。四年以后,明海就要受戒,受了戒就能做“沙弥尾”,将来能做方丈。小英子划船送他去善因寺受戒。数天后,小英子又划船把接受过戒的明海回庵赵庄。回来的`路上,小英子要明海不要当沙弥尾也不要当方丈,天真的明海一概应下。当小英子问他:“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大声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