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的随笔:吾心安处是故乡【多篇】

关于城市的随笔:吾心安处是故乡【多篇】

城市随笔散文 篇一

死去的时候世界开始变得沉默,沸腾的心跳开始减弱。我们开始了怀念,那一幕幕,犹如昨日,苟延残喘的等了很久,还好终究你还是来了。

你不曾明白我对于你的心,假若我能陪你走到生命尽头,我想我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可是却是没有如果。

短暂的告别将要为我们的一生画上句号,离别之痛久久不肯散去,滴落的泪水啊,在心头泛滥,苦涩。好久之后,我们还能再次见面?

河水从桥底流过,倒映蓝天白云,羞涩的华年,波光粼粼,迎面的风带走所有,随着流水一一远去。

你说最北的地方会有星河,会有春光和明媚。我放手让你离开,过了这么久,你是否还会记得我。一张迷茫的车票,带着我沿着铁轨,一路北上。

忘记了你的名字,还好我记起了你的样貌。无论黎明,午后,黄昏,黑夜,我泪流满面。

你曾经牵着我的手,你告诉过我,你将不会离我而去,你失言了,而我的心也就破碎了一地。

昏昏沉沉的落日余晖照射在脸上,彼此沉默不言,或许早就猜到,彼此并不是自己的唯一。

我想清楚了,从明天开始做一个为了自己而活着的人,不必理会那些悲伤,痛苦,忧愁,感伤,毕竟要悲伤难过的事情那么多,又何必自寻苦恼。

你的微笑烙在了我的心中,不瞒你说,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

城市与乡村随笔散文 篇二

现在,豪华绚丽的城市,令许多人向往。我生活在城市里,却很喜欢乡村的生活。

是的,城市是非常美丽。高高的商店大楼,时尚的衣服那么夺目;豪华的汽车在马路上穿梭,一辆接一辆,多么令人羡慕。再看那一座座雄伟的“大酒店”,还没到门口,就已经闻到了诱人的香味。

住在城市里多么好,每天穿着华丽的衣服,吃着丰富的饭菜,坐着豪华的汽车,在城市里真可以说是到了天堂。

而我却不这样认为,我对乡村的生活有一定的喜爱。

有一次,妈妈带我到姥姥家。姥姥住在乡村,我特别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去乡村了,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它”。

漫步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上,两边都是茂密的大树。在这条林荫小路上,我的心情特别舒畅。不由自主地张开双手想拥抱它。倾听一下“鸟”的叫声,感受一下“花儿”的喜悦。看那一片片金色的麦田,有几个农民伯伯在给他们拔草,捉虫。累了,直起腰来,擦一下头上的汗,又忙活起来了。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姥姥家。我很渴,捧起一把清凉的井水就喝。啊!好甜,好鲜!这比那城市里的山珍海味好极了。姐姐说:“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们来到一座小树林里。姐姐说:“你看。”啊,好美!树林当中有一个小秋千,秋千的旁边是条清澈的小河。我坐在秋千上,仰望着蓝蓝的天,深呼吸,特别舒服。

姐姐要我和她一起捕鱼。我们拿着网子撒在小河里,可是鱼总是不来。我们决定用手捉。我用手使劲摸,摸到一条大鱼。我使劲儿一抱,把大鱼捉了上来。我们好开心。

“城市”这个人们所说的“人间天堂”,比不上“乡村”这个“人间仙境”。

城市虽然美丽,有那么多好东西。但比不上乡村这里的一树一木,一砖一瓦。

“城市与乡村”,你了解它们吗?

城市随笔 篇三

早上一如继往地,六点四十起床,七点四十上车,八点到公司……

这天深圳的太阳很好,不是个性强——但是,也有赖于我那英明的公司领导。我们上班去的那个时间,也不会热到哪里去。。最起码,此刻这样的月份,还是比较好过的。

深圳是矛盾的城市。我是一个多情却又无情的人,在深圳这样一个充满惺惺相惜和冷漠的矛盾地方,真的是很适合我这样的矛盾生存。

每一天,都看到沿街有人在乞讨,空洞的眼神,摇得叭叭做响的铁罐,手和头麻木地晃着。仿佛那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线木偶,没有灵魂,没有思想。有的时候很想给他们的碗里丢些钱,但是一想到他们背后的阴暗,个性是一些青壮年,不做事,靠乞讨过活,就觉得气愤。最后,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漠然地走过,仿佛路边那些“可怜可怜吧……”的声音传于天际,而非眼前。仿佛那些摇着罐子的手和木然晃着的头,是迎风摇摆的野草……

记得自己一向坚信,每个人都会有一条自己的路,身边的人能够给你引导,能够给你引诱,亦能够给你阻碍。但是,能够左右你的永久是自己。我相信我自己是执着地走在自己的路上,而那些乞讨者呢?他们是在走自己的路吗?他们是在左右自己的路吗?

在这样一个城市里,一点点温情都能够让人感动。每个人都在走着不同的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悟。

此心安处是吾乡随笔 篇四

此心安处是吾乡随笔

李健的《故乡山川》,让我期待了很久。

曾经有好多年,我最爱的一句宋词是南宋蒋捷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只觉得鲜妍明媚之余又风流灵巧,读来口齿噙香。后来年岁渐长,我渐渐爱上王维的自然明朗,就像写意画,虽然只有寥寥数笔,却让人无限遐想。李健的这首《故乡山川》,正得了这种疏朗开阔、自然优美的意趣。

这首歌大概写在一个草长莺飞的春日吧,漫天飞舞的纸鸢,引出对故乡的无限怀恋。还记得那些黄发垂髫的日子吗?我们奔跑在荠菜花开的田野,笑着闹着,把手中的风筝放到遥远的天空。那时候的日子,阳光柔软,风儿清甜,时间过得那样慢,慢到一节课的时间,都仿佛是永远。直到有一天,我们行色匆匆,懵然不觉自己已经变成风筝,飞得太远,只是偶尔看到“忙趁东风放纸鸢”的孩童,才发现自己的心上,还系着那根思乡的线。

这样甜蜜又忧伤的主题,其实是很容易煽情的。但是李健的长处,在于他的歌曲能通过旋律和歌词的相互交融,用温暖的底色托住。

他的这首《故乡山川》,歌词简洁感伤,思乡之情丰沛深沉,却因为旋律的悠远绵长和意境的恬静开阔而多了一份洒脱和率性。没有一份随遇而安的开阔胸襟,是断断写不出这样霁月光风的词曲的。

前奏的南箫悠远醇厚,仿佛故乡的山川河流,美得让人心醉。这样的细节也是李健精心考量过的Ⅱ巴?“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离愁固然令人感伤,思念却因为爱而温暖心安,那是故乡的亲人和朋友带给游子的温度。

李健对歌曲的精雕细琢还体现在他吐字断句的轻重缓急之上。你若不信,只去听他“在那遥远地方,灯火依然昏黄”,何等细腻温柔!下一句“却无数次照亮我的梦乡”,如珠落玉盘清亮有力,更显思乡之情的。真挚迫切。尤其是这一句的尾音,中强—渐弱—弱—渐强—最强 渐弱,游子对故乡的思恋、纠缠、向往,甚至有一点点自责和渐渐坚定的信念,尽在其中。

间奏衔接紧密,笛箫清脆欢快,俨然是民歌的路子了,这是一个不小的惊喜。调子是《乌苏里船歌》,它是xx族民歌。李健的民歌唱腔声清气朗,圆润自如,真是让人又惊喜又赞叹。

在这样偏民谣的流行歌曲里插入民歌,很容易弄巧成拙,然而,《乌苏里船歌》的插入,不仅从内容衔接上巧妙对应了“故乡山川”的主题,而且十肖然改变了整首歌的情感走向。歌曲前半段唯美中有淡淡感伤,充满游子对故乡的复杂情感,《乌苏里船歌》则如同秋日的明亮阳光,带着丰收的喜悦。

后半段的演绎充满了正能量,虽然我们仍是“离家千万里”,可是我们不再害怕,因为故乡和故乡的人,已经将我们的梦想照亮。

李健在这里的演绎,唱出了我寻求多年的答案。当初的我们,为了梦想离开家乡,却从未想到归家之路如此漫长。然而,故乡从来不是羁绊,而是我们坚定前行的力量。

忽然想起苏轼的《定**》,当年王巩受苏轼“乌台诗案”牵连被贬广南,几年后才得以北返汴京。老友相见,苏轼无意中问起王巩的歌姬柔奴“广南风土,应是不好”。广南蛮荒之地穷山恶水,自然是不好的。然而,柔奴的回答不仅震撼了苏学士,也震撼了我:“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城市随笔散文 篇五

一路高歌,我在向城市出发……

城市与我来说是一个梦想,是一个能让你知道自己价值的地方,但是从另一层意义上对我来说这些也许又并不重要,只是因为我喜欢它,喜欢它的美丽与包容,喜欢它的张扬与喧嚣,更喜欢它夜间不灭的霓虹灯。就像那句歌词“因为爱情……”

月亮穿梭在一颗颗树间照着我投着悦动的身影,小时总以为月亮是跟着我走的,世界就像我能看到的地方一样,就是一个村庄和村庄外围的一个个小的村庄,直到父亲第一次离家去了杭州,寄回照片中闪耀的落地式的水晶灯和玻璃镶嵌的楼梯扶手,我才知道原来还有城市,而它给予我的第一映像就是漂亮与干净,也一直激发着我并告诉我有那么一个地方在等着我。

当背起书包起,我便真的开始了我的成长之旅,“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不懂这样的话,只知道应该快点长大,但人的思维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认知,也会随着认知而变得成熟。这也许就是从入学的start到毕业的result间我学到的。

我喜欢学士服,可能在我看来它象征的是一种骄傲亦或幸福,就像系上红领巾的小学生,可惜了的是我系上了红领巾却没有穿上学士服,毕业了……我努力的高歌着向城市出发!

已记不清是几月,但是肯定的是:不是春发的柳絮纷飞,还未释放的夏-席卷着丝丝的凉意,第一次乘上大巴去了江南,但是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涉足城市,而是第一次因工作涉足城市,江南我很喜欢的地方,可能是因为它长长的雨巷抑或诗情画意般的亭台楼阁,当点点的细雨打湿檐廊顺着瓦片流淌并滴答着,总会想到撑起油纸伞穿着旗袍的女人走在这窄窄的雨巷。它不是高楼林立的城市却深沉的吸引着我。

城市的夜来的越深反而越发的清醒,江南的夜没有夜上海那么的璀璨夺目,也没有夜北京商业街那么辉宏大气,但是它却有它的一方热忱和美丽,夜不眠却安静的亮着,我喜欢站在高处去俯览江南这座小城,只因为我想将它一览无余的尽收眼底。

今天的小城像极了当年的深圳,在你的想象之外尽情的发展着,但是它又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可以轻手拈来的得到第一桶金,它在发展亦在淘汰,老城的江南特色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包裹着,我也在努力的成为小城的一部分,虽然过程有点艰辛但是快乐却在流动着。

我站在小城外,看着小城的点点滴滴的变化,小城亦在前行道路上携我同行。

一路高歌,我与城市……

吾心安处是吾家作文 篇六

吾心安处是吾家作文

细雨中,我看向两位老人家的背影,手挽手,看得烟雨朦胧,爱得真真切切。

幼时,我家里的两位老人家是我的天敌,他们一个属虎,一个属龙,偏偏可怜我这个属兔子的。他们有着鹰的眼睛,猎狗的嗅觉,豹子的爪子,老虎的牙齿,并且设定了条条框框来约束我,那我呢?我用自己小白兔的柔弱努力挣扎着。

有一年夏季总是突然下暴雨,某一天下午,老师还没有下课,窗外突然就黑了起来,阴沉沉的,像丢在厨房角落里很久没有洗过的脏抹布。要下雨了吧?顷刻间,瓢泼大雨呼啸而至,卷着狂风,校园十字花坛里的小樟树,被狂风摧残着,如果树叶是他的头发,那么在风中的小樟树一定像一个全身暴青筋,双眼凹陷,面目狰狞,正在狂笑的老巫婆。我看着小樟树的惨样,连连摇头。不过,心里一想又有点高兴:反正我带了伞。我的手摸向书包左侧,空空的。呀!我的。伞呢?我立马低下身子在阴暗的书桌里一阵倒腾,没有!完了完了,我看看窗外的小樟树,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广播响起:同学们,由于特大暴雨将至,请各班抓紧时间放学。以往听在耳朵里生硬的女声,如今像极了朗朗手下的钢琴曲,多可爱啊。

同学们一个又一个地撑着伞走了,我却像个无业游民般在学校里闲逛,谁叫我没带伞呢,只好等雨小了再走。

我走在连廊的座椅上,仰着头数树叶,一低头往外一看,是老爸老妈在外面。他们一人撑着一把伞,老爸的手里还拿着一把伞,两人不停地向学校里面望,我心里一阵狂喜,终于可以回家了,正欲狂奔出去,走向楼梯时,我想起来了,就在昨天晚上,他们让我写了一晚上英语作业,整整重新写了五遍,我到现在想想心里还不舒服呢。不行不行,让他们等等,也好补偿我昨天抄五遍英语的劳心伤神。于是我就找一个小角落里躲了起来,一边看风景,一边偷瞄他们。老妈很快沉不住气了,开始向老爸说着什么,似乎想进来找我。哼,这你就沉不住气了,你要像我一样把英语抄五遍,咱家还有完整的物件吗?我也不着急,慢慢悠悠地晃,开始向下走,其实也没有太长时间,毕竟我还是比较畏惧他们,万一真生气了,吃亏的还是我,“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还是懂的。

等我晃下去,老爸老妈的衣服润湿一片,一看见我出来,老爸急忙上前把伞递给我,在我看来,想讨好我,没门!一码归一码,昨天的帐我可是刻骨铭心呢!

我拿过伞,趾高气扬地走在前面,也不回头看他们一样,像一只战胜的小公鸡,内心却像小狐狸一般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晚上回到家,老妈开始熬姜汤,好像是她和老爸有点感冒,我内心有点小波动,但什么也没说,回卧室了。临睡前,老爸送了杯牛奶,我接过牛奶时说:“我说爸了,晚上喝牛奶会长蛀牙,您有点常识好吗?”老爸脸一板,说:“叫你喝就喝!”然后就走了。这个气焰真是嚣张,我把房门一关,靠在门上,喝了一大口牛奶,想,倒也不愧是我爸,够霸气!其实,我早就没有生气了,老爸老妈何尝不是为我着想呢?

有几次去到姨妈家住的经验,去时兴致高涨,觉得终于可以摆脱老爸老妈,心情高兴得要开唱“今天是个好日子”了,姨妈家很大,却有点空荡,我呆了没多久,却又归心似箭了。一到家,老爸正窝在沙发里开电视,老妈在学打毛衣,我突然觉得心里满满的,心也就安定了下来。

渐渐长大,时光像窗外的小樟树,从前我摸着他的头,叫他快快长高,如今我可以靠在他的身上看书,亦或是踮起脚数树叶。老爸老妈很少唠叨了,他们中的一个开始慢慢变胖,变和蔼,另一个我昨晚上还看见了他的白头发。别说,我还有点想念那些条条框框呢。

那些条条框框里面,说我要好好学习,说我要天天向上,说我要找一个好工作,说了许许多多,我看着老爸老妈心想,为什么要这么多的想法呢。我,和老爸老妈,平平安安一辈子,多好!

早晨出门,飘着小雨,老爸老妈撑着一把伞走在前面,我看向两位老人家的背影,手挽手,看得烟雨朦胧,爱得真真切切。

城市随笔 篇七

我们生活在城市,在灰色里生长着我们的猗郁韶华,在钢筋混泥土里探索着绿色枝芽。我们常常迷茫,也常常不知所措,在繁华与喧闹的背后,在这个我们又爱又恨的城市背后,寻找属于自己的年华。

一、土地

土地是最好的历史书,但能看懂它的人太少。很多年前有海洋,之后有森林,再之后是原野,再之后荒凉。最后的最后,建起了一座名叫城市的所谓天堂。很多双脚每一天都在上面踏过,或是欢喜,或是沧桑,或是悲痛,或是迷茫。你看着无数的脚在这土地上踏过,会生出一种和奇怪的感觉,觉得这些脚步的移动就像是流水,而你作为这水中的一叶小舟,任意东西,随处流荡。但有时会很快乐的在这流动里,略带着彷徨。却也有时候是痛恨的表情,亦或者凄凉。这土地上生长着人类,也生长着其他生命,但在昏暗的天空下,有几人愿抬眼看看身旁安静的树木花草呢?它们生活在本不属于它们的世界里,在这嘈杂和表面的繁华里,安静地忧伤。

二、脆弱

有的时候会认为,这座庞然大物会一向存在在这,你每一天必经的街道,那家你经常光顾的饭店,走过的第三条街的右角那家花店,还有天桥下每一天都看的到的乞讨者,虽然容纳了太多的矛盾,虽然集中了太多的不平等和不和谐,但仍然顽强地欣欣向上地发展着的城市,会一向存在。但它却很脆弱。像庞贝,像玛雅,像亚特兰第斯,这些以前最辉煌最发达的城市,也是在一刹那不见地干干净净的。到底说城市的主角还是人类,所以人走了,空剩的楼房也只能叫残垣断壁的废墟而已。有种难以名壮的感情。

三、虚假

很多城市的居民都向往着自然的田野,但在难得的几处离自然很近的地方却少不了茶馆与休闲所,只是将麻将与扑克进行的地方换一下罢了,却仍自欺欺人的甚至有点虚伪可恨地向别人宣传“我热爱自然,追求自然。”于是很多人都说城里人很虚伪,城市也很虚伪。也许他们是对的。主宰者的人类在征服了一切之后却在继续支配一切的同时说自己该反朴归臻,这也能够说一种荒唐的杯具吧。

四、继续

但我们仍然生活在城市里,不管对它是怎样的情绪。

也许很久以后,在关于一切城市的传闻背后,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城市的背影。

城市随笔散文 篇八

金昌是美丽的,这个因矿而兴的城市,不过才三十六年的历史,如今已如美丽的少女,日渐丰腴着。

三十五年前,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离开家的所在——金昌,在我这个正准备走出乡村的农家孩子眼中,金昌是最美的、最好的城市:干净平坦的马路,整齐划一的红砖楼房,就连那与乡音完全不同的“金昌话”,对刚刚离开黄土地的我也充满了好奇。五年后回来,仅是公园路以北的新市区,就让人激动不已。以后的十多年,许是天天厮守着她,许是为生计而奔波,这个城市的变化就有些模糊了。十八年前,因为生计,又一次离开这个城市。期间,每年因为探亲、祭祖,都要回来几次,可来去匆匆中,金昌在自己的眼中,都是沿途的浮光掠影,都是亲友口中具体又模糊的说法,却没有时间驻足于其中的一个所在,去细细的品味。只是知道金昌不只是有了公园,还有了东湖,西湖,还有了花海,有了许多让这个城市耳目一新的东西。可自己却固执地以为,这个戈壁滩上的城市,永远是那个缺水干旱的所在。直到今年初,下决心回金昌度晚年,才有了品味她的时间。

金昌的美,美在绿。

因为地理位置的缘由,金昌的春天总是来的既晚又猛烈。当日渐暖和的东风一日紧似一日时,偶然间,你突然会发现,枯草下,墙角落,那些暖和避风的地方,某一天会冒出许多细细的黄黄的草芽,探头探脑在微风中摇晃,紧接着,柳树也像抹了淡淡的春色,杨树的枝条也发亮发青了,而那些先花后叶的树们,则枝条开始发红,如同抹了胭脂的少女的脸。可你还没有从这个若有若无的感觉中回过味来,猛然间,桃花杏花就在一夜之间爬满了枝头,而此时,所有的要开花的要冒绿叶的植物,似乎都同时铆足了劲,竞相勃发,短短几天功夫,就会给这个城市换上绿装。整个夏季则不用说,凡是有树的地方,有草的地方,就有绿色就有鲜花,不对,应该是凡是有土地的地方,都成了绿的世界,花的海洋,那高低不一、深浅不同的绿色,把整个城市装扮出来,如同一个充满阳光的小孩,挥舞着绿色的画笔,在画布上随意涂抹出的风景画,随意自然贴切。即使深秋,除去那长绿植物,那最后一片离开枝条的树叶,兴许是黄绿相间的,甚至是绿色的,我以为,那是绿色对这个城市的眷恋。

初夏的一天,兴致所驱,不觉走到了原来单位的门口,三十年前,亲眼看着种下的槐树直径已超过壮年男人的腰了,在感叹生命短暂的同时,突然想到,树不就是城市的见证者吗:如天水南郭寺大雄宝殿院内横逸斜出的“古柏”,不就是寺因物名吗。这个城市的历史也随着树的年轮而沉积了。

金昌的美,美在花。

如果包括市民们家中的盆栽,金昌是一个四季有花的城市。最先来临的,自然是桃花,那红白相间的花儿,盛开时,一下就把自己的风采毫不保留的展现出来,紧接着杏花,玫瑰、榆钱、槐花甚至于许多的叫不上名字的花就次第盛开了。马路两侧,公园内外,高低不一、色泽不同的花和着清淡的、浓烈的花香,让人目不睱给,流连忘返。到了盛夏,等花海的花盛开时,那一眼望不过来的紫色,间或着其它的花,就让人醉了,不知道有人留意过没有,即使秋末寒冷来的时候,清晨的花朵上即使挂着霜花,也依然坚挺地盛开着。

整个夏季,你可在傍晚后,或亲友或同事,或三五成群,或独自前往,去东湖、去西湖,或是花海,或是防护林。植物园,在习习的晚风中,去看看这个花的世界,那千姿百态的花,带给你的不仅仅的色的艳丽、味的馨香。更多的是这个城市的自信、耐久和品位。

其实,金昌的花之大器,当属花文化博物馆,在这个全国有名的干旱城市,在许多人眼中连草都不长的地方,竟然有这样一座花的集大成者,不仅仅是眼下的度量和胸怀,更是明天的希翼和向往。眼下的这个博物馆,还孤傲的静立在那个花的世界里,但是,棱角分明的建筑,却无语的向你温柔着、倾诉着这个城市对美的追求。

金昌的美,美在人。这个从前的戈壁小镇,之所以有今天的变化,是几代金昌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敢于向自然说不的结果,要知道,金昌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甚至于每一株小草,都是几代金昌辛勤种植的结果。依稀中,成群结对的各式人等,在过去的每个春季,都要涌向植树的地方,每个单位每个人都以定量标准,向荒凉开拓春色,向烈日索要阴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不懈努力着,即使在农村,每家每户每个人都有在田头地角,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的习惯,栽下的是希望,看到的是美景,收获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坚守,传承的是对家乡那份满满的热爱。不是吗?从春到秋,你可留恋忘返于金昌的城乡任何一个角落,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都是绿的海洋,花的世界。

偶然间,你会在那些绿荫成片、鲜花满地的角落中,看到几个或男或女的园工,戴着遮阳帽和袖套,或除草或修树,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有一双比其它人粗糙的手,粗糙黝黑,满是老茧,整个手能清晰地看到筋骨。常常,那双手上沾满了杂草和污泥。每每看到他们劳作,我都有一种蹲下来和他一起干的冲动。真是因为这一双双并不怎么美的手,创造着、守护着我们这个家园的美丽。其实,他们只是我们这个城市美的创造者的代表和缩影。

金昌的美,美在执着,美在大器。然而,金昌的美中不足在于对这些美景缺少精雕细琢和细心呵护。比如说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国槐和柳树成了我们这个城市的主要绿化树种,间或有一些松柏。其实我不是说这些树不好,而是对于城市来说,多姿多彩的颜色才是一个城市的风格和活力,同样耐寒速生的植物还有不少,物因城在,城因物名,似乎河西的城市都是大片的槐柳,长期以往,我们这个城市的绿是不是会少些特点。还有,金昌人对花有一种无比的迷恋,从玫瑰开始,洋槐花、沙枣花……能吃则吃,能摘则摘,君不见,凡是有花的地方,总有一些人毫不顾忌干着摘花的事儿,干的那么理所当然。花海中,间或有那么几棵葵花,伸着金黄的脸,笑迎着男女老幼各色人等,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还金黄的花蕊不见了,还没有来的及包浆的瓜子不见了,一个黑黝黝的缺口无奈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更有甚者,顺手还抠出几粒来。一天在植物园,远远闻见一阵醉人的茴香味,信步寻去,却看见让人无语的一幕:一家三代七八个人围在那丛花前,三四个不同年龄的女性正手脚麻利地在采摘茴香,完全无视旁边往来的人,更加让人无言的是:那群人中的长者,一个大约六十多岁的老人,抱着三五岁的小孩在教着如何采摘。类似的事情虽然是个别人的行为,在我们这个城市不多但却随处可见,我无法揣摩这些人内心的想法,可我知道,那揪掉的花朵、折断的树枝,肯定会痛的。

忘却历史是可怕的,更加可怕是我们在破坏成果的时候还要把破坏的方法教给我们的后人。也许,这是一个城市成长中必然有的一个过程,可这种现象却表达着一个城市的浮燥:当自己对自己所在的外部环境有了一种破坏欲望的时候,那么,这种欲望就是对自信和执着的亵渎。

但愿,明天的金昌能够依然坚守着自己对绿的执着。

城市随笔散文 篇九

“我们是90后,每天乘着朝阳上学,踏着夕阳放学。这是个学习的时代,这是个萌芽的时代。”

“我们是80后,每天拿着简历奔波于每座高楼,每个单位。这是个创业的时代,这是个奋斗的时代。”

“我们是70后,每天按时上班,按时回家,和家人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这是个温馨的时代,这是个和谐的时代。”

不同年龄的人们以自己最独特的方式享受着这个时代,忙碌的步伐,矫健的步伐,轻盈的步伐,每个人用自己脚步,用自己的节奏迎合这个时代,谱写了一曲丰富多彩的城市足音。

太阳刚升起,我懒散的伸了个懒腰,从暖和的被子里钻出来,又是新的一天。朝阳被浓浓雾色遮掩着,好像还未睡醒,透出一丝微微的红光,但城市却早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叫醒,各行各业的人都开始了一天的打拼。也许朝气蓬勃的景象吸引了太阳,它褪去雾色,散发出光芒,天空也渐渐从最初的淡黑色转为宝蓝色了。穿好鞋子,背上书包,我踏着矫健的步伐飞奔向学校。只见街上车水马龙,学生们端着早餐,迈着匆匆的步伐急急忙忙的赶往学校;拎着公文包,身着西装的白领们等待着公车的到来,怕赶不上时间急匆匆的脚步,跺脚,搓手,脸上露出焦急的神情;老人们神采奕奕,穿着软布鞋,昂首挺胸,大踏步的朝公园走去,准备开始晨练的时光。繁华的景象给我鼓舞,仿佛也焕发了我的生机。来到学校,还没进教室,就听见了朗朗的读书声。我放下书包也加入他们的行列,一起卖力的读着,似乎想激发活力,用铿锵有力的声音去感染这座城市,去唤醒人们的热情。这是城市脚步,各种苏醒的声音交织而成的早晨。

太阳当头,人们纷纷离开各自的岗位,回家休息。大街上的人寥寥无几,偶尔传来一两声汽车鸣笛。工作学习了一上午的人们需要借助一个短短的中午来好好休息一番,保持下午做事的活力。这是城市安静有序混合一体的中午。

下午一两点,街上走动的人群渐渐增多了,休息过后的人们又重新活跃在大街上。嘈杂声,音乐声又重新涌入耳畔,此时感觉到的是精力充沛后朝气的面貌。一杯咖啡过后,城市精英们理清了思绪,整个人又好似从迷糊的梦乡里来到了充满激情的舞台,全身的细胞振奋起来,在图纸上挥笔写下了设计方案。涂涂改改,冥思苦想,尽可能的把工作做到最完美。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用蓬勃的活力点燃起城市的激情。

傍晚时分,小区高楼的窗台映出这样一幅剪影:精美的餐桌上,摆放着几个小碟,餐桌旁,小孩早已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开始自顾自的伸手夹菜。老人们抚摸着孩子的脑袋,眼里流露出慈爱的目光。而孩子的父母在给家人们盛上热饭,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一家人紧靠在一起,大人们忙着给孩子老人轮流夹菜,小小的一片肉不知轮番放在了几个人的碗里。家是构成社会的细胞,月光下,柔情蜜意从每家窗口飘出,蔓延在夜的城市中。

这就是城市一天中最清新真实的面貌,我们每个人以这样的方式和它一起呼吸,共同成长,聆听城市的足音。

城市与乡村随笔散文 篇十

城市,繁盛与奢华,富丽而堂煌;农村,贫穷又落后,宁静和安祥。

城里,高楼大厦肩并肩;农村,房子稀拉汶没几间。

城里,车水马龙好风光,多的是尾气排放;农村,野花绿草到处长,富的是空气含氧量。

城里,歌厅、迪吧、音乐坊;农村,鸡呜、狗叫、乌儿唱。

城里,按摩、美容、健身房;农村,象棋、扑克、搓麻将。

城里,皮肤光润,红白透亮;农村,粗糙老茧,黑中发亮。

城里,想吃疏菜跑市场;农村,无肥疏菜喂鸡羊。

城里,吃的爱精制,讲的是营养;农村,爱的是砣实,讲的是大方。

城里穿的是名牌,爱的是排场;农村,粗布衣衫,也在赶时尚。

城里,开车出城追风光;农村,闲庭信步闻花香。

城里,暖气、空调、热荼香;农村,和风、烈日、树阴凉。

城里,双休、节假、年终奖;农村,春种、秋收、冬里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