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儿童与聋哑儿童比较表

正常儿童与聋哑儿童比较表

正常儿童与聋哑儿童比较表

版块

对象

正常儿童

聋哑儿童

社会情感

1.能够正确认识和表达自己的情绪。

2.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3.能够保持稳定的情绪状态。

4.最初,幼儿对自我的认识通常比较乐观、积极,当然也有点过分地高估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自我概念趋于实际。

5.3岁的幼儿由于其认知发展的自我中心性,自我认识水平还比较低,对自我能力有着过高的估计,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以后,倾向于独立地去做些什么。

1.自卑:由于自身的缺陷,此类孩子更容易偏向自卑。

2.孤僻:缺陷给特殊儿童带来了与正常儿童之间的隔阂,他们常常无意识地将自己排除在正常儿童之外,渐渐形成了独处的习惯,只愿与自己的同类伙伴交往。

3.依赖:一些特殊儿童的家长对孩子的缺陷感到自责,认为是自己的疏忽所致,内心倍感愧疚,所以对孩子过多地呵护和照顾,渐渐促成了孩子依赖的习惯。

4.痛苦沮丧:有的特殊儿童长期沉溺在由生理缺陷带来的负面情绪中,整日忧郁沮丧,丧失了直面挫折的勇气,这阻碍了思维和创造能力的进步。

5.敏感多疑,自尊心强:常常对他人的行为产生误解,总是凭着感性思维对事物表象加以推测、臆想。即便面对与自己无关的事物,也会显露出怀疑、抵触的情绪,并且十分明显地表现在面部表情和语言中。由于自身缺陷,他们渴望他人尊重的同时也害怕别人会歧视自己,他人稍微显露出不尊重就会刺痛他们的内心。

6.暴躁:在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曲解其原意时,极易激动,举止冲动,待人态度生硬,乱发脾气,不听劝告,常常情绪不稳定,性情暴躁,一触即发,对人无礼貌,好表现自己。

语言表达

3—4 岁时,幼儿在与成人、同伴交往中往往出现有趣的“集体讨论”现象。表面上看他们似乎很热烈地交谈着,但实际上内容是毫无联系的,或者由他人的谈话很自然地联想起自己所要说的内容,其中却没有任何逻辑顺序。这时,幼儿已有了向别人独立表达思想、讲述自己经验的愿望,但他们常常不敢或不善于在大家面前讲话,所以说起来断断续续,带有很强的情境性。另外,他们的讲述还表现出明显的无逻辑性,如主题不明确,只罗列具体事物或现象等。

 4—5 岁的幼儿,他们逐渐能就某一个主题展开谈话,并注意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讲述的重点。幼儿能独立讲故事或叙述各种事情,连贯性、完整性也有所增强,在叙事物时有了时间、地点、起因、经过与结果的概念。 

5—6 岁幼儿讲话的连贯性、逻辑性更为突出。在连贯性、逻辑性发展的同时,幼儿也能逐渐掌握和运用一些说话的技巧,如表情、语调、速度等,这一时期,有些幼儿已能生动、有感情地描述事物了,但这些能力的获得,主要来自成人的培养和教育。

听障儿童获得语言与正常儿童有着根本的不同。对于多数听障儿童来说,如果他们的父母也是听障人,用手语的自然对话情况也许与正常儿童的一样,但是手势交流与视觉交流(如读唇)的相互混合都会影响后期儿童的语言发展。大多数听障儿童的父母是非听障人,也不懂手语。因而父母与儿童互相交流的作用在听障儿童语言获得中就更为复杂。很多听障儿童都是在人生的青少年时期以后才学会手语,他们的语言并非从父母那儿得到,而是从伙伴那儿学来的。

学习能力

3—6岁是养成良好学习能力的关键期。特别是口语发展的重要时期。成人要善于发现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充分利用自然和实际生活机会,引导幼儿通过观察、比较、操作、实验等方法,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帮助幼儿不断积累经验,并运用于新的学习活动,形成受益终身的学习方法和能力。

(4~8岁)通过实验发现聋哑儿童依据视觉的鉴别和比较区别重要特征和细节分析的能力,对色彩刺激的视觉记忆能力和视觉辨别能力。对事物间相互关系的概念和认识环境的能力较强。记忆力和抽象思维能力较差,主要是因为聋哑儿童缺少听觉和语言所致。

思维特点

正常儿童思维发展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

聋哑儿童思维发展也大体这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的发展,并不比同龄正常儿童落后,只有在第三个阶段显出落后。思维概括程度较低,很难看出物体之间的更为“一般”的共同因素,和正常儿童相比,他们更显出畏难情绪和缺乏积极性。

教育方式

1.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2.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注重学习与发展各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全面协调发展,而不要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3.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既要准确把握幼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又要充分尊重幼儿发展连续性进程上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每个幼儿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1.要像正常儿童一样进行早期教育:家庭在施行这种教育时,要特别注意聋哑儿童心理活动上的特点。孩子入学前,因失去听觉或无法用语言表达思想,只能凭眼睛的观察,片面理解他们周围的客观事物,所以,难免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也很容易产生猜疑心理或急躁情绪。这时,最需要家长的耐心。家长有必要学习和创造一些生活上经常使用的手势语,配合口型清楚准确的普通话口语,以较为简单的词、短句,同孩子进行语言交往。

2.聋哑孩子的教育方法有别于正常孩子,这其中需要家长更多的配合:一个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众多的,孩子对家庭、对父母的依赖远远大于学校。家长永远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决不能以学校教育代替家庭教育,尤其是对待这些有听力和言语障碍的聋哑孩子。家长如果撒手把聋哑孩子交给学校不管,这些本来更需要关心、爱护和帮助的聋哑孩子就会有一种失落感,天长日久会养成不求上进、放任自流的坏毛病。

3.聋哑儿童一般来说模仿能力都很强:家长应特别注意自己的举止、言行、表情神态,要用自己无声的模范行为,给孩子以潜移默化的启示和影响。学龄前的聋哑儿童,对事物的新鲜感和求知欲同正常儿童一样强烈,家长要因势利导,给他们多看些画报、图片,看一些适宜儿童的电视、电影,带他们逛公园、参观展览会,丰富他们的视觉形象,以期培养起多方面的兴趣和正确的观念。在用手势和准确的口形与其交往的同时,也可以逐渐教他们数字概念,使其认识1~100或1000的数,还可以让他们到附近商店买些单一商品,使其接触社会。家长还要善于让自己的聋哑孩子和周围的健全儿童生活在一起,以去掉他们孤独、自卑的心理。

4.一定要树立信心、改变观念,只有观念转变了,才能带动实际的转变:很多的聋哑孩子并非不能成才。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出版、丹麦全面交流中心编写的《对耳聋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一书中的第一句话就说道:“耳聋本身并不影响一个人的智能和学习能力。”随后又说:“耳聋儿童需要某些形式的特殊帮助和训练以便获得适当的教育。”盲、聋、哑三重残疾的海伦·凯勒成为世界伟人,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如果说现在大多数聋哑儿童并没有成才,这只不过是我们学校和家长没有很好地做到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