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保卫制度精品多篇

中学安全保卫制度精品多篇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字[2020]10号)精神和安排,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及家属身体健康,从即日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管控工作。

1、进一步加强新、老校区所有门的管理,含家属院、附中门,除医疗救护、消防、应急等特种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它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2、师生员工和家属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身份证等)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3、凡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人员均需在门卫处进行红外线体温测量。

4、请师生员工和家属无特殊原因不要外出,不要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门卫管控措施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篇三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护卫队名单

总指挥:袁立

队长:李志飞

成员:章湘辉、王卫红、李彬林、邹志权、罗显雄、邹一贞

胡丁华、张宏度、肖石林、杨泽辉、邹日晖、曾松青

段正尧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四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五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学校,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然后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六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定时上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七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新型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

1、校园只保留东大门一个出入口为师生员工及访客通道,所有经允许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校期间,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所有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非必要”、“非申请”严禁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校园的,门卫报校长室或当天值班行政,经批准后。

①严格按照流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

②对车辆消毒后,引导车辆停靠在制定位置。

③校值班人员与生活物资运送等人员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一律进行实名登记,接收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垃圾清运车、工程车、送货车等进入校园应设立专用通道,实行人车分流,减少接触。

3、对于非教学时间要进入校园的学生,一律进行劝返,但要注意语言的表达和态度的诚恳。

4、教职员工非教学时间无紧要事项不准进入校园,对于确实要进入学校的,门卫先进行询问,出示健康码(绿码)再进行体温测定,体温正常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7、学校门卫加强巡查校园频次,特别是学校重要场所。例如配电房、学校机房主控室,行政办公楼等。

二、门卫要加强自身防护

1、上班期间,门卫必须配带好个人防护物品。

2、测量体温后,对耳温枪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登记结束后要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自我消杀毒。

3、门卫在校期间,做好自我隔离,每天早晨做好健康自测。

三、依法依规处置

对校内、外人员拒不配合检查,故意损害学校公共设施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遇到难以决定的事主动与值班行政做好衔接。遇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长室反应。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八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卫生清洁等制度

1、做好传达室及学校大门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2、做好规定区域内的卫生、绿化和维护工作。

3、办好学校临时分配的一些杂务。

新林中心小学

20xx年12月20日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九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