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司酒税征收的衙门---赊店酒署

在河南赊店古镇,有一座清代的历史遗存----赊店酒署。署者,衙门也。顾名思义,酒署就是专司酒业管理、酒税征收的衙门。

专司酒税征收的衙门---赊店酒署

据挖掘出土的《赊店酒署碑记》记载,赊店酒署由时任河南巡抚的英桂,于咸丰3年设立,规格为正7品,负责南阳、方城、唐河、桐柏、泌阳等地的酒业管理、酒税征收、酒诉纠纷等,同时监督酒业生产。酒署成立后,对于促进当地酒业的发展、规范酒行业厘金征收发挥了重要作用。《酒署规制碑》开宗明义,阐明了设立酒署的目的:今奉旨立酒署以节制酒业,抽厘纳捐,以充国帑。故议定条规,开列于后,望各大行铺户具宜禀遵,切勿取巧欺隐,败坏制度,否则按大清律严惩不贷:……四、凡辖区内烧酒外售、外酒内销等项,均得具呈酒署,申办通关纳税事宜。五、奉朝廷酒税章程,按百值抽一征收酒厘,按季完税。六、委员稽查烧房酒馆,对虚瞒卖价、偷漏酒厘者,烧房改征出锅税,议定每酒百斤收银200文;酒馆视其轻重,照原有厘率,累进递加。

在历史上,酒行业征税始于西汉时期。汉武帝天汉三年,桑弘羊创立“榷酒酤”,官方垄断酒的酿造、售卖,此为酒专卖的开端。但此政策仅执行17年,在朝廷的盐铁会议上,遭到朝野上下的坚决抵制,不得不变通,改为征收酒税,每升酒纳税四钱。东汉基本沿袭旧例,但在荒灾年份,禁止酿酒、卖酒。

隋唐时期,酒时而实行官方专卖,时而课以重税。隋开皇三年,废除酒专卖制度,民间可自行酿酒,酒业也不征税。唐肃宗元年,下诏禁酒。代宗广德二年,由于朝廷财政匮乏,诏令核定全国卖酒户数,分为三等,令按月缴纳酒税。德宗建中二年,为了弥补军费不足,政府设置酒肆酿卖,每斛收钱三千,私酿者治罪。贞元二年,京城及郊县继续实行专卖,其他地方卖酒者,每斗酒缴纳150钱,而每斗酒售价300钱,即征收50%的销售税。武宗会昌六年,为严密酒榷,实行对酒曲征税,并官设酒店卖酒,实行对原料课税与酒专卖并行。总之隋唐两代,酒税政策并不统一,酒税收入多少,鲜有记载。一般年份情况下,酒税收入约为酒专卖纯收入的6到7成。太和八年,酒专卖收入为156万缗,据此推断,在征酒税的年份,正常收入可达100万缗左右。

宋朝对酒行业实行官榷(专卖)与课税相结合的方式,京城内官府酿造酤卖,三京(太原、洛阳、商丘)之地,官府造曲卖与百姓酿造,其他县镇乡间百姓自行酿造,官府征税。宋代酒课除正税外,还有附加。庆历二年,初收“盐酒课利钱”,年征收37万贯。熙宁五年,酒课再加一文,叫熙宁添酒钱,南宋高宗建炎四年,上等酒每升再增加20文,下等酒增加18文,叫建炎添酒钱。元朝实行酒醋专卖及酒醋税,太宗二年,酒课规定按十取一。次年,成立酒醋务坊场官,实行专卖制度,后改为允许酒户和富豪酿酒,官府收购酤卖。元世祖二十一年八月,罢榷酤制度,改行征税制度,由民自造,每石米课官钞5两。元朝酒醋课一般以钞缴纳,偶尔也征收实物。酒醋课是元朝重要财政收入之一,酒课收入常年在钞47万锭、贝币20万索左右,醋课收入为2万锭左右。明朝时期,一直执行禁酒政策,后期虽然放松,但酒业一直未发展壮大,酒税不占重要位置,也不上交中央,从而成为地方税。以酒曲为征收对象,每十块酒曲,收税钞、牙钱税、塌房钞各340文,或征酒曲数量的2%,税率约为2%左右。清沿明制,前期禁酒,许可酿造后,酒税也非常轻,如雍正年间,上户月征银1.5钱,中户及下户分别征1钱及0.8钱。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后,清政府军费急剧增长,财政吃紧,为了筹措军费,首先在扬州里下河地区实行开征厘金,后在全国除云南和黑龙江之外的地区广泛推行,分板厘与坐厘两种。酒行业又成为重税行业,不但各种从事酿造、售卖的酒肆征收坐厘,对酒曲及贩运的白酒、米酒、黄酒、曲酒一律征收板厘。正是在此背景下,由于赊店及周围地区水陆交通便利,各省商人云集,五谷产量丰厚,酿造工艺发达,酒行业极为繁盛,涌现出如永隆统、永禄美等十大酒仙社(酿酒工坊),在赊店厘金局成立后,依附于赊店巡检司的支持,河南巡抚建议设立了赊店酒署,一方面加强对赊店及周围地区的酒行业、酒原料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酒行业厘金的征收。赊店酒署对赊店厘金局负责,所征收厘金由赊店厘金局上解河南巡抚。赊店酒署的成立虽然有有很强的目的性,其主要目的还是聚敛酒业税收,但全国独此一份的设置,足以可见当时赊店商业的繁华,赊店酒业的昌盛。据资料记载,赊店酒肇始于汉,发展于唐宋,兴旺于明清,据说全盛时期,“酒幌如林,酒香弥市”,小小古镇,酒馆千家。镇北新挖掘的宋代许封镇遗址,就发现了多家酒馆遗迹,出土了诸多陶、漆、瓷、青铜、金银质地的尊、壶、皿、鉴、斛、觥、瓮、瓿等酒具酒器。

赊店酒署为典型的中式四合院,原来建筑已经破旧损毁,难以恢复。现在的酒署是根据当年的形制复建而成。酒署大堂内用蜡像高度复原了当时的办公场景,正堂委员正襟危坐,目光如炬,不怒自威,师爷、书童伺立左右,弯腰弓背,唯唯诺诺。案几上笔墨纸砚齐备,案卷册页立于一边。大堂门口高悬着“酒星垂光”四个金色大字,下面是颜体楷书、黑底金字的楹联:权衡庶务,轻重宽严恒在度;燮理民怀,苦甘浓淡恰于心。此联不仅是对酒署执政权变尺度的提诫,而且对当下的行政执法也有启发意义:轻重宽严虽可自由裁量,但务必在法度之内,苦甘浓淡皆是人情,却不能违背天理国法。酒署的东屋现为展示历代酒器酒具的展厅,各种质地不一、名称不同的饮酒、储酒用品是当时生活场景的写照,是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的反映,充分体现了历史对现实的映照。同时,通过参观,可以了解中国酒品酒具的嬗变演进过程,了解酒文化,增长历史知识。西屋用蜡像生动形象的展示了当时酒原料核查、酒品酿造、酒厘征收的场景,置身其中,犹如穿越到200余年前。

赊店酒署是酒税征收的载体,是特殊时期的历史产物,也是赊店酒行业发展的历史见证。目前这座饱经沧桑的历史遗迹穿过尘世的烟云以崭新的姿态示人,成为展示酒具酒器、酒税征收及厘金文化的教育基地,可谓是旧邦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