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祖通知【新版多篇】

清明节祭祖通知【新版多篇】

清明节提醒文明扫墓的通知 篇一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孝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护绿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革命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社区提供精神保障。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就20xx年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4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孝老敬老。

2、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向居民发起移风易俗倡议。向辖区居民发起倡议,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三线三边”集中整治。清明节期间,众多合肥在外人士将返乡探亲,寻根祭祖。各社居委要加大“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新蚌埠路至通站路、张郢路沿线等为重点,注意加强淮肥公祭堂消防环境安全,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居委要高度重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利用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人们文明祭扫提供必要条件。

3、各社居委对“我们的节日”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将活动完整资料于4月10日前报到社区文明办。

xx社区文明办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篇二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清明节安全祭扫通知 篇三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安全祭扫,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生态祭扫”主题,在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殡葬改革新举措,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疏导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祭扫车辆和人流,维持好交通秩序;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延长公交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摊点。

(二)有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4 号)、《关于做好今冬以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xx〕72 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特别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殡仪服务单位要积极引导群众采取“鲜花换纸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切实给广大群众提供集中祭扫的安全环境。

二、引领移风易俗,践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一)弘扬安葬新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切实抓住清明节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树葬、海葬、花坛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安葬仪式。培育厚植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新风。

(二)拓展祭扫新内涵。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烈士事迹宣传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缓解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倡导丧事简办、殡葬改革,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逐步让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三)美化文明祭扫新环境。各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加强对焚烧纸钱、冥币、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倡议市民不在广场、学校、住宅小区、城乡道路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凝聚文明生态祭扫的社会共识。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便利条件,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三、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紧紧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加强管理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公开公示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自愿选择服务签单提供服务,落实困难群众惠民殡葬政策,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殡葬行业行风建设,重点在公平诚信、生态惠民、清正廉洁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建立行风评议制度,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群众满意度考核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畅通行政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实现诚信殡葬、阳光殡葬。

(三)加强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以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 60 周年为契机,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有力措施,打造“生态殡葬”品牌,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清明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 60 周年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理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新高潮。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要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宣传各地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经验做法,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熟悉殡葬政策,了解殡葬行业,自觉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努力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文明祭扫良好局面。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祭祖通知 篇四

xx氏宗亲们:

大家好!一年一度的传统祭祖节日———清明节,又来到了。

清明祭祖,是缅怀先祖,感恩知报,团结互助,携手发展的一项重大活动。xx氏宗亲联谊会筹备会响应广大宗亲的要求,认真商议,决定在清明期间举行七宗合祭始祖韶阳公的仪式。这将是重修始祖韶阳公古冢后的首次大祭。时间为xxx年4月3日下午1点30分开始;集合地点为次坞徐坞杨村委会大操场;祭祀供品今年由轮值千一公(杨家坞、大路杨)派安排。

为了能够更好地组织安排本次活动,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人员:参加人员完全自愿,各村各自管理,集中出发。

2、香火:各派原则上不用携带,个别宗亲需要额外上香、燃放爆竹,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3、秩序:各宗亲须按派到徐坞杨村委操场集中并按指定地点休息,上香、鞠躬等祭祀活动按照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不要擅自行动,以免秩序混乱。

4、安全:行动不能自理的人员,原则上请不必参加,确须参加,须有相关的陪同人员全程陪同。行路过程之中由各派负责管理,下车后要服从管理员的指挥。

5、各村要有出行方案,与本通告一并张榜提前公布。特此通知xx氏宗。

亲联谊会理事会筹备会

xxx年三月九

清明节祭祖通知 篇五

各分会及xx氏宗亲:

经xxxx氏文化研究会决定,xxx年4月5日上午,在xxxx氏宗祠举行祭祖大典。希望各分会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宗亲按时参加祭拜活动。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必须在上午9:00前到达xx村xx氏宗祠。

二、各分会要挑选技术好的驾驶员开车,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路远的,提前一天电话告知研究会办公室,报告参加人数,以便安排食宿。

四、到达xx村后,按指定位置停车,以防影响交通。

xxxx氏文化研究会

xxx年4月1日

清明节祭祖通知 篇六

海内外各位x氏宗亲:

xxx年清明节快要到了,各地x氏宗亲纷纷来信来电询问今年活动怎么组织,各地有些什么大型祭祀的活动,现统一在网上答复如下(除特殊者外,恕不再一一答复,请大家谅解)。

一、根据xxx年3月8日晚于河南xxxx宾馆举行的中华x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发出的公告———《中华x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关于x商帝辛祭日的公告》精神,xxx年属于小祭年,网站不组织全国性的对以帝辛为代表的x商先祖的大型祭祀活动。今年对帝辛的小型祭祀由xx护陵宗亲负责组织并主持,并按照《中华x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关于x商帝辛祭日的公告》规定,对帝辛的祭奠于每年旧历二月初五进行(今年是3月20日)。在小祭期间,各地如有亲临xx祭奠现场和赴安阳x商故都瞻仰先祖功德者,x商两网已委托xxx氏宗亲会x福春会长和x商传承文化研究会筹备组组长x杰先生分别在xx和安阳做祭奠和瞻仰活动的向导,但不负责分担接待费用,外地宗亲赴祖地河南祭奠和瞻仰先祖的费用由外地宗亲自己承担。[xxx电话:xxxxxxxxxxx(宅);xx电话:xxxxxxxxxxx(宅)]。

二、x商两网号召全国各地各支x氏负责人在今年清明节期间组织好各地对x商先祖和本支支始祖的祭奠活动,并及时在x商两网交流和通报活动的情况。特别希望xxx氏组织好对宋代可考南渡始祖秉常公(讳秩)的祭祀活动、山东徽山x氏组织好对x商三仁之首————微子和微山支始祖戬尔公的祭祀活动、苏北海州朐阳x氏组织好对支始祖聪公的祭祀活动、苏北海州黄浦x氏组织好对支始祖乔公的祭祀活动、皖省太湖x氏组织好对支始祖受三公的祭祀活动、湘省奉唐司空侑公为始祖的各支x氏组织好对唐司空侑公的祭祀活动、川省西昌建南x氏组织好对大明洪武皇帝御封滇南武略将军成式公的祭祀活动、两广博罗——北流x氏组织好对支始祖陶庵公的'祭祀活动、豫省固始x氏组织好对支始祖的祭祀活动等。还希望宋代因避宋太祖赵匡胤之父赵弘x名讳,于建隆元年(公元960年)被迫改为汤姓、商姓、戴姓等本为x氏的宗亲朋友组织好对支始祖的祭祀活动(如汤x氏的先祖x崇义本为唐末文士x文圭之子,先只改姓,叫商崇义,后又避宋太宗赵光义名讳,将姓和名全改了,叫汤悦)。

三、xxx氏对宋代可考南渡始祖秉常公(讳秩)的祭祀活动已定于公历3月28日在南渡x氏祖茔———镇江丹阳市埤城镇白龙村鹊梅墩举行,本网已 发了公告,各地如有前往参观学习者,请自行依网上公告要求与其组织者联系。

四、在去年举行的x商帝辛殉难3055周年拜祖大典期间,因xx宗亲对全国大范围的 uaw 氏团结考虑不周,在一块碑的反面铭文中引用了毛泽东称赞帝辛贬低微子的话是不妥的,我们打算在x商传承文化研究会正式成立后再解决这个问题,望鲁苏等地区尊微子为祖的宗亲们到xx祭奠看到此碑文时,能理解xx宗亲急于为帝辛正名的苦衷。

五、本人因身体不佳(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常不定期发作),今年只在家乡参与小型的家祭,不打算赴外地参与各地的祭祀活动,请各地宗亲谅解。

特此通知。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篇七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3月28日上午 8:00

二、集合地点:

xx大门口

三、参加人员:

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四、活动流程: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五、注意事项: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清明节祭祖通知 篇八

尊敬的xx全体xx氏族人:

xxx年清明节又到了,经研究,xxxx氏家族清明节祭祖定于4月4日(清明节)上午十点钟在xx开发区四季花城举行。凡我xx地区xx氏族人和祖籍在xx、客居xx、旅居xx、工作在xx的全体xx氏宗亲以及xx家媳妇、xx家女儿、xx家女婿、xx家外xx(外甥)均可参加。同时邀请xx周边区县的xx氏兄弟联谊会宗亲光临指导。希望xx氏族人积极宣传,踊跃参加。

特此通知,希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xxx xxxxxxxxxxxxxx;

咨询电话:xxx xxxxxxxxxxxxxx;

祭祖时间:xxx年4月4日上午;

祭祖地点:xx开发区四季花城;

【备注】乘坐各路公交车在xx开发区四季花城终点站下车,往前步行20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