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品多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品多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二

皋兰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 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 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倡议单位:皋兰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三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烟花或少购买,越少越好!实在钱多可以做做公益事业。

去年的空气状况是什么样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伦敦发生过一场很严重的雾霾天气,那次导致几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国也变成这样。从身边小事做起,杜绝丁达尔效应!

一、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二、选择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

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四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近三年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我市空气质量均达到重度污染,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xx);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xx、健康xx、美丽xx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五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