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感人的青春爱情故事(精品多篇)

最感人的青春爱情故事(精品多篇)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一

马上就是大学毕业三十周年了,国内的同学们在准备6月18日举行毕业庆祝活动。据说这是最后一次官方举办的活动了。非常嫉妒他们,也祝福他们。自己因时机不适和生计的无奈而任性,实属憾事。

在"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的曰子,曾挤出片短的时光,见到了离别二十年的同窗们。白驹过隙,而今又迈步了十年。

夜深人静,淡淡的威土忌加冰轻轻的静静地直下心田,微感凉意。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有些怅然若失而伤感起来,勾起了当年的一段记忆。

1980年代的大学生,如果曾经对文学或诗歌略有爱好的话,在你的记忆中或许有个叫顾城的人。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流行过朦胧诗。顾城就是这个朦胧诗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在于他的诗和文学成就。而是他的爱情故事。当时知道他1979年7月,在上海至北京的火车上与漂亮姑娘谢烨相识,并堕入爱河。与谢烨的相识开启了他人生的新篇章。自己上大学每年都要坐火车从广州至沈阳,当时车程含北京中转要40个小时左右。青春那棵噪动的心一直期待着也有他那样的艳遇。四年过后,揣着象征铁饭碗的毕业证书,在南下的列车里,蓦然回首才深深体会到诗人的伟大,和自己对爱情的懵懂无知。他是自己青春时期对爱情向望的偶像。

那是在出国前留下对他的最后的美好记忆。

当年来到日本留学,国内的信息不象现在那样在网上随时都能看到。很多信息是通过有个叫《留学生新闻》的报刊而来。留学期间生计和学业让自己无暇顾及别人,自然包括顾城。1993年10月的某一天,在学校课间大家传阅该报时,得知顾城在新西兰某个小岛杀妻自杀。心灵深处顿感休克。久久沉浸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的不可思议的海洋里,偶像的逝去,对我自己的震撼似乎在这个时刻自己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失落?

后来在别的文章里知悉他也同我一样赶上了出国潮,去洋插队了。他到新西兰后,为了追求他的自由王国,顾城和谢烨去了激流岛。这时候有个叫英儿的也加入了他们的生活,也是介入他们的感情世界。顾城和英儿在一起之后,被英儿吸引。谢烨意识到危机便带顾城去了德国,期间英儿跟着另一男人结了婚。据说这婚姻,完全为了绿卡。顾城特别痛苦。顾城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叫《英儿》。

同时得到二个女人的爱的时间并不长。二个被爱过的女人都离去时的痛苦,顾城却没法接受。加上诗人完全无法自己生活,有时连买盐的钱都没有,靠在同岛生活的姐姐救济。生活的贫困和感情的受伤,谢烨决定抛夫去子离去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顾城死后,关于他杀妻并自杀的原因有很多种解读。香港拍过一部电影,叫做《顾城别恋》,因为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毕竟局限在某个年龄段,故反响一般,知道的人不多。我对英儿沒有过多的记忆,后来偶尔在纪念顾城的文章里听到过她点滴的消息。知她在2014年初病逝于悉尼。她是我们姐姐辈的年龄,属英年早逝了。尽管生前她极力表示不要对号入座顾城的《英儿》,但已化为彩蝶的她,在苍穹茫茫的那边与谁双双起舞,又与何人相依相伴?不再是这个世界的话题了。

男人在这个竞争的世界里,靠崇拜,靠精神是无法替代三餐的油盐酱醋的,它们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能穿肠而过实体物质。能把崇拜或精神的东西变成实物或金钱,那是不是你我想像中那么容易和简单。

伟人的爱情也和常人一样,激情四射后,终究还是要回到平静。继续滋润Ta,需要一块肥沃的土壤,那里要有精神的养分和物质的肥料。再次深深地体会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的最基本的生存道理。

岁月蹉跎,当事人都已经作古。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爱与恨也都成了历史的尘埃。但那的确是我青春时代的一段美好记忆,多少年过去了,自以为已经忘记,却又时而想起。Ta经过岁月的轮回,早已沉淀于心。

东莞的初夏,晚上没有月亮,清澈的夜空星光点点。酒精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大脑里犹如在演奏着一首美好与遗憾交错的旋律。内心深处伴随着一丝丝的伤感。

虽然青春不能万岁,且我已迈向迟暮,却怎么也忘却不了昔日的人和事。此文为纪念大学毕业三十年而感。献给"五世修得同窗读"的兄弟姐妹们,也献给虽互不曾相识却留在记忆深处的同时代的人们。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二

高二,面临文理分班,跟我铁的哥们大多数选择了理科,而我毅然选择了文科,刚开学那段日子,我是孤独的,孤独得就像一匹找不着北的野狼。沉默寡言的我常常一个人落寞地盯着课本,企图从死板的文字里面寻找一丝慰藉。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着朴树演唱的歌曲《火车开往冬天》。悲伤的曲子,沙哑的腔调,含混不清的歌词,一下子朝我涌过来。在暗淡无光的日子里,我自诩为“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青春的轨道上,我梦想着,有一列绿皮火车载着自己。然后,火车尽头遇见一位丁香一般的女孩。车厢里,有一位女孩系着粉红丝巾款款地向我走来,最后我将女孩揽入怀里,一起走下火车,走向美好。越是孤独,这种不着边际的想法越强烈地占据我的内心。黑夜,我像波涛一样翻滚着,飘荡在无际的海崖上。

我记得《火车开往冬天》的歌词是这样的:明天是个没有爱情的小镇/我会默默地捡起我的冬天/疲惫的火车/素不相识的人群/哪里是我曾放牧的田野。爱情,对于幼小的我太遥远,太奢侈了。出身贫寒的我,穿着永远那么暗淡,瘦小的身躯总抬不起高贵的头颅。那时,我是自卑的,只有成绩可以带来些许安慰。关于爱情,只出现在一闪而过的幻想里,我从不敢奢求一场高贵的爱情降临在穷孩子身上。

我继续听着朴树哀伤的歌曲,仿佛自己就是那列破烂不堪的火车,开往没有爱情的小镇。没想到有一天,梦中的女孩静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娇媚地喊着我的名字。一点点开始,撕碎了我旷日持久的哀伤,我义无反顾地踏上没有结果的幻想之旅。

犹记得那天晚上,美丽的团支书莎丽娇滴滴地走到我身旁,出其不意地问:“你就是薛臣艺吗?”我应了一声,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出于自卑,出于害羞吧,我不敢望向莎丽,低着头胡乱地在作业本上练字。可是,莎丽的呼吸离我那么近,身为班花的女生那么美,那么聪明,还有一副好听的嗓子。女生的嘴唇,就像两片纯净的柠檬,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三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四

巴漫天的雪花在小城上空飘荡,他快速从宝马车里走下,推开下属递来的雨伞,径直走进电视台。

摄像机前,他理了理西装,然后缓缓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我认识了小芙。当时我只身来此闯荡,不料所有的钱都被偷光了,只好沿街乞讨。没有人可怜我,直到碰见小芙。她家开了一间小吃部,她瞒着父母偷偷塞给我两个包子。”

说到这儿,他的眼睛有点儿湿润,主持人递来块毛巾,示意他不要激动。

“我四处寻找工作,不惜从最廉价的搬运工做起。小芙每天都会给我送点儿吃的,带些书给我看,还会悄悄地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我心里很不安,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因为觉得我厚道、能吃苦、有上进心。我说我很穷,她说穷不怕,只要有追求,迟早会有出息的。我们渐渐相爱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投地,然后风风光光地娶她。记得有一次,我和小芙逛街,我用微薄的工资为她买了一块玉,小羊形状的,她属羊。虽然是块假玉,但小芙却像宝贝一样珍藏着……”

“后来呢?”主持人问。

“后来,我跟随工程队去了南方。我不知道给她写了多少封信,却从没得到过回音,我们就此失去了联系。”

“那您这次上节目是为什么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早就结婚生子,我也结过一次婚,又离了。虽说现在身边不缺美女,但我永远忘不掉像雪一样美丽、圣洁的小芙。我现在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我很想报答她,让她生活得更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她再续前缘。”

低矮的平房中,一个男孩儿对母亲说:“妈妈,这个老板说的怎么很像你呀?你叫小芙,也有一块小羊的玉,外公以前就是开小吃部的。”

“别胡说。”中年妇女喝止男孩儿,“类似情况的人多了。”男孩生气地换了台,她的思绪却禁不住飘回十几年前那个离别的夜晚。

“你真的要走吗?”

“是的。老板说,公司在南方接了个大工程,他会提拔我当项目经理。”

“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等我赚到钱,一定回来娶你。我走后,会常给你写信的。”

此后几年,她一封信也没有收到。她想他可能是沉醉在都市的霓虹里,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成了父母的眼中钉,终于抵不过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劝导,嫁给了邻街一个修自行车的。她不爱他,但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来,一晃就是10年。不久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她被裁员,一家三口全靠丈夫修自行车的收入维持生计。

正想着,丈夫背着重重的工具箱回来了,她赶紧起身为他掸去身上的积雪。

“今天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丈夫扫了一眼电视。

“饭热在锅里呢,你赶快洗洗手吃饭吧。”她转身进厨房端菜。

那天晚上,她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但十五年前那个浑身肌肉、一口白牙、充满阳光的小伙子却总跳跃在眼前。后来她知道,他给她的信全被父亲截留了。父母不愿女儿跟一个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男人继续来往,他们希望女儿能有个稳定的归宿。

“唉!”她轻轻叹了口气。丈夫的鼾声越来越均匀,她替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苍老憔悴的面庞,不禁感叹:这些年,这个男人风里来雨里去,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虽然他没什么大本事,却安分守己地做人,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和孩子。她忽然为自己之前的某些思绪感到羞愧,决心明早一觉起来,把今天的一切都当作一场梦抹去。

第二天,丈夫上班,儿子上学,她一个人在家翻看报纸,仔细搜寻每一条有用的招聘信息。突然,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台摄像机迎面而来。“有个男孩儿打电话说,她的妈妈叫小芙,我们到居委会查问了您的具体情况,原来您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电视台的主持人说。她心里怨恨儿子的不懂事,但事已至此,她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的初恋情人现在身家数千万,他千方百计地寻找你,希望能再次见到你。”主持人说。

“我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小芙了,我已经有了家庭,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淡淡地回应。

“如果你不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也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说完,主持人掏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他委托我转交给你。”

“谢谢他的好意,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不需要谁的帮助。假如我接受了他的钱,很容易伤了我丈夫的心。他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和谐、很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她果断地拒绝。

“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怀念那段纯真的恋情吗?难道他在你心中真的没留下一丝痕迹吗?”

沉默了良久,她终于微笑着说:“他现在很出色,我祝愿他早日找到新的伴侣。我曾经爱过他,爱他的勤奋执着,爱他的志向远大,如今看来,我没有看错人。因为种种原因,我们错过了,心中难免会有遗憾,但毕竟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非要问我现在的态度和心情,我只有一句话:我只为曾经爱过他而骄傲!”

采访结束时,她请求主持人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删除刚刚拍摄下来的画面。主持人答应了,示意摄像师回去处理好。

送完客人,她又继续翻看招聘信息。她很清楚,如果早一天找到工作,就能早一天减轻丈夫的负担。但她却不知道,此时主持人那边正在发生着什么。

主持人把支票还给“摄像师”、“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原来,他装扮成了摄像师。

他摘下帽子和口罩,说:“不,我反而释然了。她对我的拒绝,说明了她是一个不贪慕金钱、有责任感、珍惜感情的人,我很高兴我没爱错人。”

“那你现在对她还……”

“我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五

故事,从2004年的一个垃圾桶说起。

那个时候,我们读高三,班级里有一个喜欢立在垃圾桶旁大快朵颐的男生,叫苏杨。他不管吃什么都喜欢挨着垃圾桶,吃零食、嗑瓜子,或者吃盒饭。

每个经过的同学都会对着他的虎背熊腰来一掌,问他:“你怎么又在垃圾桶旁边吃饭?”

他抬起头,推一下眼镜:“嘿嘿……”

问他话的同学已经走远了,他的傻笑还没结束。

我们曾一度担心,或许总有一天苏杨会被同学们的巴掌拍出内伤,可是直到高考结束,紧接着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苏杨一直都是健康成长,没有内伤,连一口血也没被拍出来。

说起来我和苏杨算是有缘有分,大概初二还是初三的时候,苏杨转到我所在的班级。那时候我成绩好,虽然他的成绩也不赖,但在我眼里,苏杨顶多就算一个头脑还不错的男生。

而且这个男生喜欢披着女同学的衣服躺在课桌上睡觉,远远地望去,还以为是衣服的主人长着一个宽大而壮硕的背。

后来苏杨长期借同一个女同学的绿色绸面外套来披着,班主任老师以为衣服是他的,告诫他:“苏杨,你不要再穿这种发亮的外套了,像个小痞子。”

全班哄堂大笑,苏杨也“嘿嘿嘿”跟着一起傻笑。

苏杨把外套还给女同学的时候,衣服虽然没被撑破,但缝线处的缝儿明显变得很大。女同学涨红了脸,说:“苏杨,衣服被你穿坏了。”

苏杨拿过衣服来,说:“嘿嘿,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一个贱笑把他痞子的称号给坐实了。

为人还算正直的苏杨贴着他小痞子的标签走了很远,直到升高中的时候,许多同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以后就辍学回家了,还有一些去了其他的高中读书。

我们俩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班级不算大,但人多,我和苏杨隔着好几排桌子,十几号人。有的时候苏杨来跟我说话,由于桌子和桌子间隔特别近,身材魁梧的苏杨只能斜着身子走。

我说:“苏杨,你该减肥了。”

苏杨又傻笑,问:“今天数学老师留的作业你听清了吗?”

升入高中以后,苏杨好像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对学习很用心的人,杀我个措手不及。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摸底考试,这次考试结束后,用一个比较牛的句子来形容,就是整个高一都要大洗牌了,谁分到理科班,谁分到文科班,谁分到尖子班,谁留在普通班,答案统统揭晓。

苏杨曾经跟我说:“你们女同学,肯定到高中就会学习不好了。”

我问他:“为什么?”

苏杨说:“因为你们有一大堆的事情要操心,比如今天是不是长胖了,今天头发是不是梳歪了,衣服是不是不流行了……”

我没回答他,照着他的后背狠狠拍了一巴掌。

我没有像苏杨说的那样关心那么一大堆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像苏杨说的——成绩下滑到了谷底。

摸底考试以后,答案揭晓。苏杨被分到了文科尖子班,我在普通班留守。分班的那天,苏杨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一个纸箱里。我抬头看着他,他就要搬着那个破纸箱子去一个我望尘莫及的地方了。

苏杨过来跟我告别,我鼻子一酸,差一点流下眼泪。

苏杨好像也很伤感,说:“我终于要离开这里了,实在受不了……这个教室的密度了,走路都要像螃蟹一样横着走。”

就像苏杨说的那样,文尖班是一个有普通班三分之二大小的教室,但是普通班八十人,尖子班只有二十人。

我说:“你再吃胖点儿也不用横着走路了。”

我和苏杨分别一年后,后来我也考进了尖子班,也同样把属于我的东西放到了一个箱子里,也没和谁告别,没有和我的普通班告别,也没和我的普通同学告别。

因为我不知道我离开这里证明的是什么,是我更接近梦想了?还是我与“普通”有什么不同。

什么都证明不了。我只是像苏杨一样,去了一个空间更宽阔的教室。

如此而已。

我到高三文尖班的时候,苏杨已经是那个喜欢在垃圾桶旁吃盒饭的学习委员兼数学课代表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在垃圾桶旁边吃东西啊?”

苏杨说:“因为方便扔,省事儿。”

我又问他:“就是懒呗?”

苏杨摇摇头,扔给我一堆和学习无关的书:省事儿就等于省时间啊,省出来的时间我就看看世界,否则我都不知道我懂得太少了。

我把书揽在怀里:“这些,就是世界?”

苏杨很认真地点点头:“嗯,现在它们对我来说,就是世界。”

后来苏杨因为“他的世界”被罚站了好几次。每当自习课上他偷着看课外书的时候几乎都会被抓到,然后被自习老师赶出教室,训斥他不务正业。

因为苏杨实在太笨了,别人偷看课外书都是一只眼睛看,留出另外一只眼睛来观察老师。苏杨不是,他本来身材高大坐前排就引人注目,看课外书的时候还把书毫无顾忌地摊在桌子上,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嘿嘿傻笑。

据说苏杨从高二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班里比他成绩还要好的小贝。小贝是我们班的团支书,个子高,人长得漂亮,多少男同学爬上梯子够也够不着。

我告诉苏杨:“你但凡长得好看一点儿,再爬俩梯子,或许就能够着小贝了。”

苏杨第一次表示认同我,紧张地问:“长相是没办法了。你说我怎么才能变得好看点儿?”

我给苏杨出了很多大招,比如割双眼皮儿、去医院治青春痘,或者换个不那么老气的发型。

苏杨将信将疑,问我:“能行吗?”

我说:“能行。”

苏杨听了我的主意,决定攒钱。苏杨每天的零用钱是五块钱,吃一份盒饭三块,买两份报纸是一块,再吃根冰混,就没钱了。

如此下来,苏杨攒了一个星期也没攒够换发型的钱,他告诉我:“我还是用魅力吧!”

在我的印象里,魅力是跟苏杨毫无关系的一种东西。除了会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来解一道看起来无解的数学题以外,苏杨好像跟一个长着青春痘的冬瓜没什么区别。

即便如此,苏杨还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段,跟小贝的关系越走越近。

苏杨追女孩子的方式很特别。除了送参考书、送零食以外,每次他抱着一堆来自黄冈的数学测试题,都最后一个才发给小贝。

他说:“小贝,让你全班最后一个感受到痛苦。”

小贝也特别温柔,告诉苏杨:“嗯,但是真正考试的时候我想第一个痛苦。”

自从苏杨和小贝好上以后,垃圾桶旁边就多了一个吃零食的女孩,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一边聊天一边讨论数学题或者语文题或者英语题。从此,再也没有人趁着苏杨吃东西的时候,狠拍一掌他的虎背熊腰。

后来他们成功登上了班级里“最惹人讨厌的同学”的排行榜。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备战高考的痛苦里殊死搏斗的时候,苏杨和小贝两个人,轻轻松松就把考试题目背完了。

班主任立在讲台上,威严地训斥我们:“你们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还谈什么高考,谈什么实现梦想,谈什么实现自我价值!”

小贝站在苏杨旁边:“苏杨背不完是不行的哦,是要被小贝打手心的哦!”

这区别怎么这么大呢?

我们很少看见苏杨和小贝私底下接触,更见不到他们约会。早自习之前,他们已经坐在课桌前互背考题了。晚间休息的空当,他们也在垃圾桶前吃盒饭,偶尔聊几句我听不懂的天文或是地理,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后来苏杨告诉我,他和小贝也是约会的。

在学校的旁边,有一片庄家地。偶尔,苏杨会带着小贝去那里谈谈未来,谈谈人生。小贝踩在田垅上,苏杨在下面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并排向前走。

小贝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苏杨说:“因为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子啊。那你呢?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单单喜欢我?”

小贝回答他:“喜欢我的人很多,只有你一个人敢向我表白啊。”

苏杨因为这句话,对人生质疑了很久。他问我:“你说小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是不是不喜欢我,只是欣赏我的勇敢。”

我点点头,说:“嗯,应该是。”

他说:“我还是去割双眼皮儿吧,你能借我点钱吗?”

苏杨翻了翻我比脸还干净的钱包,又还给我,说:“算了,我还是用魅力吧。”

2005年的夏天,我们在被高考活活扒了几层皮以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向它宣战。这一次考试,有人胜利了,有人失败了,有人落荒而逃。

苏杨看着将近七百分的分数向我抱怨:“唉,考砸了,只能报人大了。”

然后他问了我的分数,低头思考:“嗯,离你想报的学校……才差一百多分嘛!”

我照着他后背狠狠拍上一巴掌,他嘿嘿笑起来。

那一年,苏杨去了人大读金融,小贝去了清华读新闻,而我,和他们也差不多嘛,去了长沙理工读英语。

苏杨到大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苏杨研究路线这件事儿,已经研究了一个假期。人大到清华,就一条直线,四公里,骑自行车半小时。

有的时候小贝也去人大找苏杨,坐697路车,听几首音乐就到了。

过了一年以后,苏杨才感觉到,有的时候千万公里也不是距离,而有的时候,四公里也是距离。

后来说到大一的生活,苏杨说,感觉整个一年的时间都在骑自行车,然后自行车被偷,再买一辆自行车。

一年的时间,自行车被偷了三四辆。苏杨买车的花费也直线上升,从二手的到新车,从一百二到一千二。

因为丢车这件事,小贝和苏杨吵过很多次。苏杨总是把车扔在路边,就跑到小贝经常在的图书馆去找她。

小贝埋怨他:“你又把车扔路边,万一丢了怎么办?”

苏杨擦着汗,说:“不会。”

小贝带着苏杨去找车,果然车又丢了。

小贝说:“以后你再骑自行车来找我,我就不见你。”

苏杨最后一次骑自行车去小贝的学校找她,看见小贝和一个男孩子有说有笑,并肩走在校园的路上。

那天天气很好,小贝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恰巧,她身边的男孩子也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苏杨在后面看他们,觉得真的……很相配。

苏杨停下车,按了车铃。小贝回过头,男孩也回过头。

小贝问他:“你怎么来了?”

苏杨盯着男孩说:“我就是想你了。”

男孩一笑,回头跟小贝说:“贝,我先去图书馆,帮你占座。”

小贝冲着男孩一笑,点燃了苏杨心里的火。

苏杨老早就知道这个男孩的存在。小贝跟他说过,有个男孩子,每天帮她在图书馆占座,每天帮她准备毛巾和矿泉水。她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这个人是你。”

苏杨的回忆回到在高三某一天的晚自习后,他和小贝牵着手走在一条小田垅上,他告诉小贝:“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然后小贝告诉他:“我也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

那一次苏杨和小贝吵了一次激烈而漫长的架。激烈到苏杨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小贝为什么掩面哭泣,漫长到……他再也没有牵到小贝温暖而纤弱的手。

吵架的第二天,小贝给苏杨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和好,好不好?

苏杨回忆起白衬衫男孩,阳光又明朗。于是他倔强地别过头,把手机卡拿出来,掰断,扔出宿舍。

后来苏杨冷静下来,坐着公交车去清华找小贝。

苏杨说:“小贝,你看今儿我没骑车来。我以后再也不骑车了。我们和好吧?”

小贝有些冷漠,哭了很久,眼睛还没消肿,她说:“我要去图书馆了。”

小贝转身离开,向着苏杨相反的方向走去。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嗒好听的声音,像是一双手拍在苏杨宽厚的背上。

那一刻,他回到一年前的高三时代——他和小贝立在垃圾桶旁边吃盒饭,一边吃一边背题,偶尔抽出一分钟来谈谈恋爱。然后经过的同学不再有人狠狠地拍他。不再有人。

之后的一年,我们看到小贝在网上晒出了和新任男朋友的合影,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问苏杨:“你被前任了?”

苏杨嘿嘿对我傻笑。

苏杨说,他最后一次去清华园,是和小贝分开后的第一年,小贝生日那天。苏杨带了蛋糕和鲜花去小贝宿舍楼下。

我问苏杨:“见到小贝了吗?”

苏杨说:“见到了,还有那个男生。他同样捧着一束鲜花,又小又丑,跟在小贝身后。”

我问:“然后呢?”

苏杨说:“小贝的生日是3月,那个男生只穿了白衬衫。我忽然觉得我好失败,不管这是讨好还是爱,我都做不到。”

苏杨告诉我他头一回像个逃兵,把自己藏起来。看着小贝进了宿舍,才出来把花和蛋糕放在了垃圾桶上面。

在小贝的宿舍楼下,苏杨给小贝发了一条短信:生日快乐。

小贝回复他:谢谢你的鲜花和蛋糕。虽然以后不能给你爱情了,可我曾经给了你青春啊,那么美那么美的青春。

接下来的几年,小贝生日那一天,苏杨都会给小贝发一条信息:生日快乐。

小贝每次都回复:谢谢。

2009年毕业以后,苏杨选择了去苏州。他也会从周围的同学中得到一些关于小贝的消息,比如,她毕了业以后成功保研,比如她过得还不错,比如……她要来上海工作了。

一座离苏杨很近的城市。

有那么一瞬间,苏杨恍惚觉得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么近的距离,他蹬着自行车,延着中关村大街蹬半个小时就到了。

他蹬得满头大汗,她递过来一瓶水。他喝水喝得“咕咚、咕咚”响,她的笑声“咯咯、咯咯”。

2014年,苏杨出差由青岛转机,在机场里碰到一个熟人。

苏杨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嘿!小贝。”

小贝回过头,小小地吃了一惊:“嘿!”

苏杨指指手机:“今天……生日快乐。终于有机会当面跟你说了。”

小贝涨红了脸,微笑着,说:“谢谢。我要结婚了。”

苏杨一愣,说:“是吗……”

然后他张开双臂,问小贝:“可以吗?”

小贝笑笑,张开双臂迎过来。

两个曾经的……拥抱在一起。

苏杨说:要幸福啊,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