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多篇)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多篇)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篇一

1、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

2、神权与王权的结合,带有浓厚的原始迷信色彩。

3、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形成“亲贵合一”“家国一体”的局面。

4、地方分权(政治权力相对分散在各级贵族手中,天子的身份只是“共主”,对诸侯以及下属的领地并无实际的治权),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5、族权与政权合二为一,具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6、商周政治制度前后沿袭,具有相对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7、贵族政治,君权有限。

西周的宗法制 篇二

1、来源:西周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它形成于商,兴盛于周,影响到整个封建时代。

2、含义:是按照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它是西周典型的政治制度。

3、目的:①为了维护分封制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②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和垄断地位不致受到削弱。③为了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总之,为了划分宗族内的嫡庶系统,用血缘亲情来维系王权的威严、维护周王朝的统治和巩固政权的稳定。

4、内容:

⑴嫡长子继承制。

①内涵:古代宗室实际上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王或贵族通常娶许多妻子,而其中只有一个是正妻,王的正妻就是王后,其他妻子都是偏妃或称妾。正妻、王后为嫡,其他妃妾为庶;她们所生之子分别被称为嫡子和庶子。嫡长子只有一个,他是当然的王位继承人。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

②条件:嫡长子包括两个方面:正妻所生、第一个儿子,两者缺一不可。不管是在周王室还是在诸侯卿大夫范围内,只有正妻所生之子为嫡子。

⑵宗法等级制。

①形成: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大宗。其余诸子分封为诸侯,封为诸侯的庶子对天子来说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庶子分封为卿大夫,他们对诸侯而言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也形成同样的大宗与小宗的关系。

②结果:由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

5、实质: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6、特点:

①嫡长子继承制,余子分封制。嫡长子继承制遵循的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②家国一体,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族权与政权相结合。

③形成森严的等级体制。嫡永远为大宗,庶永远为小宗;大宗永远是小宗领袖。

④大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7、评价。

⑴进步性:

①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关系,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②通过血缘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关于土地、财产和政治权力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从而调节了贵族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从而巩固西周的统治和政权的稳定。

③宗法制凝聚宗族,强化了王权,“家”“国”一体(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

⑵局限性:宗法制依靠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随时间流逝就会逐渐疏远,封国一旦强大,中央的控制就会减弱;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法治意识不相符和。

⑶后世影响: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时至今日,宗法制不存在,宗法观念依然存在,其内涵体现在日常生活和观念中。

①政治上,秦汉以后各朝代在王位继承上基本按照宗法制的原则来进行;形成“家国同治”的统治理念。

②思想上,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使忠孝观念深入民心,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易形成兄弟相亲、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消极思想和重视嫡传、任人唯亲、惟上是从的作风;以及使“国人”形成“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盲目排外心理。

③习俗上,今天的编续家谱、认祖归宗、祭祖扫墓、光宗耀祖等社会风俗;中国姓氏的起源中,有很多都是源于西周的封国;中国地名的简称很多源于西周时期的诸侯国国名(如鲁、晋等)都受到了宗法制的影响。

.西周分封制 篇三

1、商亡周兴。“周”本是商朝的外服方国,发源地在今陕西渭河流域一带,陕西渭河流域一带亦称“关中”。西周时期居民基本上由国人(平民和贵族)与奴隶构成。

2、西周的分封制。

⑴含义: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等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即分土封诸侯,建藩卫制度。

⑵时间:公元前1046年—前221年。商朝已有分封,西周分封制始于周武王时期,西周将这一制度完善。分封制主要在西周时期推行,但是在西汉初年和明朝初年也推行过。

⑶目的:巩固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⑷对象:

①同姓王族:如封王室召公奭(shi)于燕、封周公子伯禽于鲁、封成王弟叔虞于晋、封武王弟康叔于卫、以及封王室周章于吴国;同姓亲族多在王畿周围;而且数量多。

②异姓功臣:如封姜尚于齐。

③先代贵族:如封纣王兄微子于宋国;封舜后代妫(gui)满于陈国;封尧后代于蓟;封夏朝大禹后代东楼公于杞、还有封神农氏后代文叔于许国;封颛顼后代熊绎于楚国;功臣和先代贵族与周天子并没有血缘关系。

⑸内容:周天子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和功臣以及先代贵族,成为各领一方的诸侯。周王为了巩固统治,将土地和人口分封给本族兄弟,建立起来的国就是城邑。

①诸侯的权利: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在自己封国内可以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可以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②诸侯的义务:对周天子定期朝贡、述职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等义务。

⑹实质: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等级制度。西周分封制实行班爵制度规定诸侯的等级,最高统治者是天子,王以下有公、侯、伯、子、男五等,根据爵位的高低来分配土地的多少。分封制是一种分权体制,并不是集权体制。

⑺原则:①强干弱枝,大本而小末:强化周王室的地位。②亲亲尊尊:因亲分封、因功分封。

⑻特点:

①(对象)分封对象多,但以同姓亲族为主体,也包括功臣、姻亲、先代贵族等。

②(政治)规定周王与诸侯相对严格的君臣关系。

③(结构)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层层分封,内部等级森严(如出行的仪仗冠服车马、吃饭用的刀叉、祭祀的礼器用度、墓葬变化等)。

④(分封内容)除土地外,还有人口、器物等。

⑤(分布)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同姓亲族封地居于富庶之地或战略要地。

⑥(国家组织形式)地方分权型国家。

⑼结果:西周后期,王权衰落,分封制受破坏。春秋战国时代,分封制逐渐走向瓦解,最终被郡县制所取代。

⑽影响。

①初期:扩大了统治地区,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使周的政治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局限性:没能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为地方分裂割据埋下了祸根。

②后期:随着诸侯国实力的增强,周天子权威逐渐削弱,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分封制逐渐崩溃(后被郡县制所取代),逐渐形成诸侯争霸的局面。

历史遗存:影响中国封建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皇族分封;中国姓氏的起源中,有很多是源于西周的封国,如宋、鲁、郑、陈等;中国的地名简称很多源于西周时期的诸侯国国名,如山东省简称鲁、山西省简称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