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小型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

内河小型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

内河小型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

船名

检验登记号

(暂不填写)

船舶所有人

所有人住址

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做如下真实的声明

1.操舵装置:传动装置及舵连接可靠,无严重磨损和腐蚀;操作可靠、转动灵活。

2.锚泊设备:外观检查技术状况良好,无严重磨损和蚀耗,使用情况良好。

3.载重线:

(1)载重线标志、水尺的勘划准确、完整;

(2)门、窗、盖等关闭装置能阻挡水的进入或门、窗、盖等关闭装置不能有效阻挡水的进入,增加干舷mm;

(3)排水舷口、栏杆或扶手、舱口围板、门槛等的设置未发生改变。

4.防污染设备:配备有滤油设备或油污水储存柜,使用正常。

5.是否更换过柴油机(适用于主机功率不小于22KW时)是□ 否□

6、维修、改装或海损(事故)情况

船长<12m内河渔船还需声明的项目:

7.结构完整性:船舶各机构未发生改变□,或损坏的结构已修复□

8.船底外部检查:船体水下部分的外板、艉轴、螺旋桨、海水阀箱等状况良好,或有问题的结构或设备已修复。

9.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使用正常,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避雷和保护接地装置情况良好。

10.无线电设备:正常使用。

本船的技术状况满足航行作业安全环保生产要求,处于适航状态。本人对声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保证在日后的营运中维持船舶的适航状态。

船舶所有人:(签字、盖章)联系方式:

船长: (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在□内做标记,√表示正常,―表示不适用,○表示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