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管理制度【多篇】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多篇】

质量奖罚制度 篇一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1)按规定吨煤提取费用;

(2)安全、质量各类罚款。

安全奖励基金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具体使用由办公会决定,财务部对安全基金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基建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四为矿安全活动日,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该时间各单位不得无故占用。生产部必须提前下达每月计划,各单位遵照活动计划并结合自身安全实际工作,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内容有效果。

2、安全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劳动纪律、安全技术、事故案例等教育。

3、各单位行政主管必须亲自主持并参加安全活动。

4、生产部负责检查安全活动日制度的执行情况。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篇二

一、教学成绩奖罚:

1、学区奖罚:教师所任单科成绩均分居学区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学成绩在学区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学区统一奖罚)

2、学校奖罚:学校按教师个人单科授课成绩在学区中排名奖励,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级总评成绩进入全县2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500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1000元。

3、均分增减奖罚:教师单科授课成绩不在学区前三名的,按上学期期末统考的均分计算,提高一分奖励30元、下降一分罚款30元,以此类推;

学校罚款的总数用于奖励教学任务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师。(2人)

说明:任课教师以各种理由不按学区规定的时间内拒交罚款的,公派教师或代课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区不发个人考核表;学区将拒绝办理一切个人事务(职称评定、相关证明、学区盖章、区长签字等),代课教师的学校和学区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签字、盖章,学校临时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扣罚一月工资或按自动辞职处理。学校、学区如实记入会议记录,后果自负。

二、教学工作奖罚:

作业批阅数和教学设计课时数奖罚,达不到学区要求的,少一次作业或教案罚款5元,教案课时数按作业规定的次数计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级数学不少于60次,三至六年级数学不少于50次,(作业次数与教案课时数一致)

2、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各不少于6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60课时;

3、三至六年级语文不少于55次,教案课时数不少于55课时;

4、三至六年级英语各不少于4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40课时;

说明:期末检查时因个人原因丢失学生作业(50%以上)或丢失(不写)教案的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练习册批阅一次按一次作业批阅计算,测试卷批阅一次、有成绩登记,每次按3次作业批阅数计算;所有罚款总和用于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或优秀教师奖励;

三、出勤奖罚:

1、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按签到册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100%,教师短信请假的或口头代假的一律按旷工记录;

3、事假一天,请假人需向委托人交代带班费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从第六天起每天扣除当日工全资;罚款如数上缴学区教导主任。

4、上课迟到1分钟按出勤迟到1次计算,超过5分钟的,按旷工1节课记,每次罚款15元。

5、学校加班期间不按时到岗的、关闭手机的每次罚款100元。

说明:按教育局教师请假办法中符合婚假、产假、病假等的教师,学校将实行不奖不罚。出勤罚款用于奖励学校每学期的全勤教师,出勤按校务日志、请假条、签到册计算。事假超出5天没有评优选先的资格。

全勤奖励=出勤罚款总和÷全勤教师数

四、其他奖罚

1、班级台账周五由吴成娟负责检查,每少填一次罚款10元;记入到会议记录或校长工作笔记;

2、主题班会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少一次罚款20元;由校长检查,记录在案。

3、值周期间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领导查岗,记录在案)

4、无故不参加学区或学校会议的按100元、50元罚款;按会议实到人数记录;

5、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不进教室的每次罚款15元;

6、禁止有课教师带手()机进教师,上课时间接打电话、玩微信或游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以上的罚款总数用于奖励学校的3名优秀班主任。

质量奖惩制度 篇三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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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