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多篇】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多篇】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1、按顺序擦净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并擦亮金属镀件。

2、用清洁剂清洁马桶及便池。

3、擦座厕内的门、窗、隔档、瓷砖墙面。

4、拖净地面、保持无水渍、无脏印。

5、喷洒适量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检查皂液器、自动烘手器等设备的完好状况。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一、电气设备清扫:

1、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1、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学校卫生★★按班组、环境、个人三块划分。教室、个人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环境卫生按区域划分,责任到班再到人。教室卫生一天两清扫,随时捡拾纸屑等杂物,环境卫生一天两清扫,二捡拾,即,早操、课外活动清扫,中午、下午放学时各捡拾杂物一次。厕所卫生正常一天清扫一次,雨、雪天一天清扫两次。楼道卫生由工勤人员打扫,坚持每天清扫、拖楼道四次,每周一、四各清除死角尘土一次,每次清除保证彻底、干净、不留尾巴。

2.卫生检查实行周四学校检查和周五值班组检查两次制度。学校检查以死角、电教器材的。清理、保护为主,值班组检查以常规检查为主。通过检查保证班组面貌整洁,环境优雅。若连续两次检查倒数第一名的班组由负责人在升旗时进行书面表态发言

3.学校坚持假日卫生留人值日制度。即每周双休日和其他假日楼道卫生留一工勤人员打扫,环境卫生留一个班的2—4名学生打扫,以保证假日学校面貌整洁。若假日楼道无人打扫,扣除工勤负责人的考核分每次3分。班级不安排学生打扫,去掉该班上周的考评第一名,或降低考评名次二档,是倒数第一名的班则降低再上周考评名次二档。

4.休息日、节假日大门外台阶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打扫,保证面貌整洁。

5.在学校的特定活动和上级来人,兄弟单位参观学习活动中,各卫生区域由各班组室负责人负责安排清理,决不能马虎。凡因安排督促不到位,影响学校形象声誉的,扣除负责人和当事人考核分每次3—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工资10—100元。

6.各班、各组室都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卫生值日表,保证天天有人值日。

7.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衣服、手脸;勤剪指甲;男生不留长发;不理光头;女生不画装,不佩带首饰,不着奇装异服;不随地丢纸屑等杂物;不在墙上乱画乱摸;大小便入池等。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卫生保洁制度,要求各班认真执行。

1.每位同学必须树立卫生保洁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共同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2.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物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拔扯绿化带、花草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草坛中。

3.各班级每天安排1人当卫生保洁监督员,随时捡扫垃圾做好本班教室、走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年级主任、值日教师和学生会随时抽查和定时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时间为星期三下午第三节课前,假如发现班级卫生保洁做得不好,每次扣该班级卫生分1分。

4.凡乱倒垃圾或把垃圾倒在非指定区域(或窗外挡雨棚),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扣该班卫生分5分。

5.凡在学校小买部购买食品,要把食品包装袋仍在小卖部旁的垃圾桶内,不得把包装袋带进教室或扔在别处。

6.每位学生都有义务监督卫生违规者,凡能举报随手丢弃垃圾者,给举报班级加0.2分。被举报班级扣除0.1分并要求该生担任保洁值勤员,随时捡扫垃圾,直至抓获另一名违规者为止。(举报时需记录清楚违规者的姓名、班级、时间、地点及扔什么垃圾,然后再向当日行政值日干部报告。)

7.集会上对保洁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对违规者予以批评教育。类教不改的进行处分。

8.此制度于10月13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