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调研分析报告多篇

腐败调研分析报告多篇

【第1篇】关于如何预防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腐败问题,尤其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历来是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问题之一。特别是近几年,在国土资源领域出现腐败的案件越来越多,如何预防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成了当前治理腐败问题的难题之一。现我局就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存在现象、原因等进行调研,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存在现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价值越来越显得可贵,加上我国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利益的分配不均衡,导致了国土资源领域存在诱惑越来越大和出现诱惑腐败问题的环节也越来越多,成为了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雷区”。若要预防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首先我们就必须了解在国土资源领域中腐败问题存在现象,其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法违规审批土地和矿业权或审批过程中索贿受贿,尤其以超越权限、违反程序、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等形式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矿业权新立、转让、变更进行审批。

2、违反法律规定和政策对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特别是规避“招拍挂”方式、违规设定底价、不按规定信息公开和泄密。

3、滥设前置条件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4、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审核、工程验收等环节设置障碍,从中牟利。

5、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套取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甚至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存在的原因

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了腐败易发、高发的“雷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党员干部防腐意识淡薄,缺乏自律性。在国土资源领域中,各个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均存在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部分党员干部的防腐意识十分淡薄,缺乏自律性等问题。

2、防腐制度不健全,难以监督到位。虽然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腐败问题的预防都非常重视,但是目前尚未有一项完善防腐制度用于事前监督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只在事后对腐败问题进行惩治。即使有部分地区制定了一些制度用于监督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但是否将这些制度真正地落实和执行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3、制度执行力不够,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曾记得有位名人说过:“权力的过度集中,必然会导致腐败。”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最终的直接原因是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不强,权力运行不够规范。由于现行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导致权力运行中出现“真空地带”问题即无人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三、如何预防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系统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由于在国土资源领域中存在部分党员干部防腐意识淡薄,缺乏自律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并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经常组织系统人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珍惜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同时,结合观看警示片,组织开展“以案说纪”学习讨论活动, 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腐免疫力。并大力宣传全省系统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用榜样引路,提高全县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和自律意识。

(一)保持廉政教育的经常性。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并不具有必然的免疫力。因此,要站在国土资源管理全局的高度,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等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参加党校等组织的培训、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构筑廉政建设的长效教育机制。

(二)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在新形势下,社会生活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认真研究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及其对党员干部思想活动的影响,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业务、个人年龄、文化基础等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教育规划,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切忌搞“一刀切”。就国土资源部门而言,要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国土资源领域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及地灾治理工程中的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三)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效性。要按照“突出重点对象,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领域”的原则,通过正面教育、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政自律意识,规范工作圈、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贯彻落实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执行力,使廉政教育取得实效。

二、健全和完善防腐制度,加大监督力度

为预防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生,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土地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加大对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为确保土地及矿业权处置交易的“阳光操作”,要规范和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扩大社会监督面,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结合国土资源的发展实际,根据工作的整体部署,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在从严治标、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干部廉政谈话、中层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二)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地灾防治工程发包等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程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增强透明度,从根本上杜绝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和工程发包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三、加强制度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

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个关键环节,以制度来管理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也更有利于规范权力的运行。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制度缺乏持久性。防治腐败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全,但在制度执行力方面不够,有的制度在,监督检查时显得较为重要,但在不检查时将其束之高阁,成了一纸空文,使制度缺乏可执行;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国土资源部门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大额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这些权力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基础面,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较为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近几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在国土资源领域出现腐败大案要案的情况来看,大都在这样一些关键环节上出现问题。这说明我们在这些重要环节和部位还存在着制度不够完善落实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创新制度建设机制

制度建设要遵循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防范性、前瞻性等特征予以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如何管权、管人、管事。同时制度建设也是为了加强制度的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

(二)创新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是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1、突出监督重点。要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要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入手,认真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强化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努力做到权力在哪里,监督就在哪里,改革到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法不依、顶风违纪的行为。

2、改进监督方式。突出前瞻性和预见性,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寻求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全面介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强化党外监督。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同时,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

3、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切实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2篇】村官腐败现象的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近年来一些村干部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自律意识不强,滥用手中职权,违法违纪现象日益突出。“村官”腐败现象的屡屡发生,正在成为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毒瘤。“村官”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日趋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上级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管理缺位的问题,还有基层村民组织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因素。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发生在社会生活相对贫困的人群中间,不仅直接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而且大大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由此引发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本文作者试结合其所在江西省泰和县发生的案例,对“村官”腐败现象的特点进行归纳,对其产生的原因综合分析,探讨相应的预防对策,从而有效地减少进而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创建稳定、和谐、平安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村官”腐败的特点

在经济利益主导行为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的前提下,为了更大的经济利益,一些村官采用非法手段来达到目的。纵观我县近几年发生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发现当前村干部腐败有以下特点:

(一)受贿、侵占、挪用等职务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在村建工程、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 利用机会从中吃回扣,拿好处。如xx年我县查处的塘洲镇某村干部严某受贿案,当事人就是利用出售集体山场林木的机会搞“暗箱操作”,收受对方贿赂,低价出售集体资产。2、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受贿,不见礼,不办事,或搪塞推委,久拖不办。3、巧立名目,侵吞、挪用集体财产。重复列支、虚列支出项目是村干部侵吞集体财产的惯用手法。有的村干部将一些零星收入不上帐,把征收来的群众集资款乱花乱用。还有的村干部胆大妄为,将目光盯上国家下拨的扶贫、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想方设法挤占挪用。如xx年我县查处的灌溪镇某村干部朱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朱某在出售村集体山场木材过程中,虚列有关开支,侵占木材销售款,并将县扶贫办下拨的修路款长期占用不上交。4、利用职务便利,随意挪用集体资金。有些村财务人员利用经管集体资金的便利,长期占用集体资金。如xx年我县查处的澄江镇某村出纳刘某挪用资金案,刘某利用其手中长期保管村集体大额现金的机会,将村里转让土地收入4万余元借给其亲属做生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二)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村干部职务违法犯罪的手段由原先简单直接的假票据入帐、收款不入帐、重复报销、吃回扣、收受好处费等形式,逐渐趋向更加隐蔽,给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xx年我县查处的澄江镇某村书记肖某等五人职务侵占案,肖某等五名村镇干部为了侵吞村里的征地款,临时从外地找中间商签订假合同将实际交易金额缩小,人为地增加交易环节,从而掩盖事实真相,便于其将真假合同之间的差额私分。

(三)涉案人员趋于“团伙化”.近几年我县查处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对象由原来的一两人发展到整个村两委班子的大多数成员。特别是在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滥发福利补助,私分集体财产等方面,牵扯的涉案人员较多,容易查出“窝案”.如前面提到的澄江镇某村书记肖某等五人职务侵占案,涉及的村干部4人、镇干部1人,全部受到刑事审判。

(四)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从整体看,村干部职务违法犯罪金额较小,但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加,特别是城郊的村干部,其违法犯罪涉及的数额也在不断上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也逐年增加。

(五)侵害对象涉及的范围广泛。村干部职务违法犯罪侵害的对象几乎覆盖农村民生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各种集资款、村集体的各项经济收入、征地补偿款、国家的扶贫资金等。特别是国家近几年对农村民生工程补助了大量的资金,如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资金、农村低保补助等,使得这些民生资金又成为村官们非法攫取的另一块“唐僧肉”.如xx年我县查处的苑前镇10名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案,该镇10名村干部不符合条件,违反规定享受低保,而实际生活困难的群众却未享受,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原因分析

(一)权力过于集中。就案发村的情况看,大多数“村官”的权力较为集中,民主管理制度虚设,从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对现行的村民自治条例贯彻落实不力,群众的民主权利行使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导致权力高度集中。二是“村官”管理农村事务的方式不科学、不严谨,独断专行,“一言堂”情形严重。一些“村官”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大小事务由其说了算,为谋取私利方便不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一律暗箱操作,使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有的“村官”在本村形成某种权势,出现村民不敢管,村代表无法管,乡镇党委政府管不了的现象。权力的过度集中,导致他们违法犯罪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缺乏制度的有效制约。有的村在领导分工、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土地征用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未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造成了分工不明,权责不清。二是村务公开不到位,在执行村务、政务、财务公开活动中,有的村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虽然设置了“公示墙”、“公示牌”等等,但存在“半公开”的现象,农民群众不明真相,无法实施监督。三是各级组织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其一,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官重使用轻管理,考虑到基层工作本身就难搞,认为村干部只要能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往往对干部出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惩治不严,监管不力。其二,纪检监察部门对有些村干部难以监管。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成员也不属于乡镇政府任命的人员,因此非党员村干部的行为,除了触犯刑律外,对其轻微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法规依据来查办。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私设“帐外帐”,没有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二是虽然表面上实行了财务审批村主任一支笔,但村支书同样也有权签批开支单据,有的村主任或村支书既是审批人,又是经费开支人,随意开支公款,有的是会计、出纳一肩挑,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三是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个别财务人员不懂会计业务,不坚持原则,唯命是从,给“村官”违法违纪留下了可乘之机。

(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由于思想教育的相对放松,村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民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有些干部认识模糊,缺乏依法办事的意识,将村里的收入当作自己的钱柜子。一些“村官”长期为官,权力欲极度膨胀,个别“村官”甚至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公款消费理所当然,从而放松对自己的约束。

三、预防对策

随着农村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村官掌管人、财、物权力也随之扩大,因此加强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十分必要。要从根本上预防村官腐败日趋上升的势头,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一)加强农村干部的队伍建设

首先要完善村官选拔机制,组建廉洁高效的村“两委”班子。一是把群众威信高的致富能人、在外务工经商的优秀人才,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官。二是坚持因村制宜,把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派”下去,帮助村里建班子、带队伍、解难题、抓发展、促稳定。三是继续选派大学生任“村官”,发挥其知识优势,以简捷、高效、科学、实用的手段把人类知识成果普及给农民,进而促进新型农民的成长,催生新的农村精神。

其次要加强农村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使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村官不贪不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教育广大村干部正确理解公共权力的性质,正确理解权力与真理、权力与法纪、权力与民主的关系,以保障权力的正确运行。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自觉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让其懂得哪些行为违法,提高守法意识,使得这些干部在执行公务是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

第三要加强对村干部管理,通过对村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离任审计制,使他们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个别村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止问题积累成堆,小腐败酝酿成大腐败。

(二)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目的在于激发农村广大村干部公开村务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主动地把村务向村民公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作为考察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估时,对于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那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敷衍了事,抱应付态度的,给予批评与处罚。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只有公开,没有反馈,就听不到村民的意见,了解不到民情、民意。这样的村务公开,其意义要大打折扣。因此,各地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如建立村民意见栏,让村民自己在反馈栏里写上意见;或建议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也可以建立专门的意见簿、意见箱等等以加强村干部与群众的沟通。

(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管理。通过提高村级财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来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对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查纠不合理开支,控制和降低费用,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财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理好钱、管理好人。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现金管理条例》、《银行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章立制,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动作规范,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是明确责任,落实追究制度。村委要专人分管财务,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明细账,严格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确定审批额度,数额较大的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把费用审批报销关,杜绝白条报账、少支多报等不正常现象发生。坚决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对把关不严造成集体资金流失、浪费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是定期审计,加强管理。乡(镇)农经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村级财务账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和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一是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凡涉及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政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杜绝那种决策由少数人“说了算”,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现象,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是增强村民民主参政的意识。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改变农民“从身份到契约”,从百姓到主人,从农民到公民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向农民进行法制民主方面的系统教育,让农民知道自己有些什么权利,并学会认真对待权利,尽快帮助农民实现观念意识上的全新转化,以跟上飞速发展的新时代。

(五)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上级部门要建立完善一套保障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与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相配套的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听证制度、干群对话会制度、述职评廉制度、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以规范和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情况,要主动到群众中去,进行民情走访,民意调查,获得第一手信息;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事实依据的要从严查处。

二是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每季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算,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在村党组织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村干部出现问题的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3篇】关于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就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通过调研,在制权、管钱、用人三项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探索治理腐败的新路子,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特别是今年初,廊坊市纪委为了全面贯彻中、省纪委会议精神,我们先后对霸州、永清、固安、香河、市财政局等单位就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4月份,又组织了8个不同内容的调研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就贯彻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情况进行了调研。我们在市纪委副书记邓小社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到香河县就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各单位领导关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县、乡中层干部、退休职工等各类人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与15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反腐败抓源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月6日,在接到省纪委关于开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调研的通知后,我委立即成立了以邓小社同志为组长的3个调研组,先后与市财政局、市土地局、市建设局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县(市、区)纪委进行调研。

二、我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特点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对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十分重视,在认真贯彻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张国斌同志在市纪委三次全会结束时所作的题为《突出主题、把握灵魂、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到:管住权是是核心,管好钱是关键,用好人是根本。从而使我市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其主要特点和经验是:?

(一)源头治理腐败的核心--管住权。预防腐败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而限制权力滥用是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核心,是用自己的刀砍自己的柄。

因此,我市针对改革发展中的实际,大刀阔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切断权钱交易的链条。一是摸清底数。

按照清理方案从各单位自查自纠入手,清理审批项目;从物价部门掌握行政收费项目入手,逐一造册登记,从中筛选审批项目;从人事部门机构编制入手,根据各部门职能、权限、列入重点,开展项目清理;从清理法律、法规文件入手,在各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对照检查,逐一落实审批项目。近两年以来共清理审批项目925项。

二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对所有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又不属于政府职能或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减掉。

共取消行政审批540项,削减率达58.4。三是加强对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

在下大力消减审批项目的同时,加强对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审批程序》、《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规定》、《企业产权交易公开拍卖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358项具体规定和办法。

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收费中心、经济投诉中心。四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凡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的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切实改革和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全市建筑工程报建率、投标率、公开招标率、工程监理率和交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全市已建立土地有形市场10个,储备经营性土地4407.75亩,出让92宗2121.3亩,招标拍卖227宗3313亩89733万元,占出让面积总数的18.39%。

今年1~4月份,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40宗127.36亩,其中招标拍卖40宗127.36亩3320万元,占出让面积总数的10.42%。政府采购方面,市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廊坊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共28个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20xx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15520万元,节约资金1348.8多万元。建立了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凡国有企业破产和国有小型企业改制转民营,一律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企业产权。

现已招标拍卖39宗,交易金额达6.1亿元。对这些项目公开招标、拍卖,不仅有效遏制了腐败,而且保证了工程、商品和服务质量,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是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实行了定项、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纪律规定》,明确了审批原则、程度、形式、权限及责任追究;市、县普遍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廉政投诉中心),有力地促进了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

如:市开发区通过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设置32个 窗口,承办业务108项),实行一站式窗口办公服务,统一受理开发区范围内的业务,阳光作业、限时服务,减少了办事环节,加快办事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实现了三个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三个规范(规范放权、规范服务、规范管理)、三个知情(客商知情、全员知情、社会知情)、三个突破(体制上求突破、技术上求突破、方式上求突破)。进而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

(二)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管好钱。我市从改革财政制度入手,创新财政管理新体制,探索市、县、乡、村四级财务管理的新路子,从源头上加强了对公共资金运行中的管理。

一是实现了财政集中支付。去年7月1日,在推广大厂县集中支付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本级全面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155个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帐户全部取消,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全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行财政统一管理。就这一项,全市每年就能活化资金7亿多元。

同时,一次清出各单位未纳入财政管理的帐外资金3800多万元,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10个县(市、区)703个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于去年9月底全部取消,实行了集中支付。

二是乡镇财务全部实行零户统管。全市90个乡镇财务全部实行了零户统管,只在乡财政所设立一个帐户,乡直各部门银行帐户全部取消。

三是积极推行农村财务集中结算制度。主要做法是取消各村街会计,每村设置结算中心驻村现金出纳1名,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收支单据、统一设银行帐户、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统一规范核销程序、统一规范财务公开时间等六统一管理。

这一措施加大了对乡镇两级干部的监督力度,杜绝了农村财务管理中下帐不及时、白条下帐、非生产性开支过滥等问题的发生,化解了干群矛盾,得到了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企业收费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收费中存在的三多两超(收费单位多、收费人员多、收费项目多、收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以及暗箱操作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使他们能够专心致力于企业发展。年初,市纪委提出各县(市、区)要成立企业收费中心,将原来由7-8家职能部门分别到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改为收费中心一个漏斗向下统一收取。

通过调研和企业经营者以及县直职能部门收费人员座谈了解,该办法的实施,不仅严肃了收费纪律,消除收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弊病。而且,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为企业经营者专心致志研发产品、拓宽市场创造了条件,企业经营者普遍叫好。

比如:企业按规定分四次交清全年费用的,一些企业一次就交清了;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主分别找到收费中心表示愿意加入统一收费行列。该办法的实施还真正做到了企业没少交,部门没少得,政府没少收。

五是委派财务总监。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实施意见》,去年,我市对市海关大厦、人防、市城区扩展、市文化艺术中心等工程委派了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市政府和市财政局负责,游离于重点工程组织系统之外,负责监督检查重点工程资金健康运行。

这一做法有效地遏制了重点工程财务审批上的违规违纪现象,杜绝了重点工程不合理费用的支出。六是工资发放全部纳入数据库信息监控系统。

去年,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2156个,近13万名干部职工的人事编制信息、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工资信息全部录入数据信息库,建立了全市人事编制工资发放数据信息监控系统,加强了对人事编制管理和财政管理,实现了对县乡工资发放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控,并为财政预算编制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源头治理腐败的根本--选好人。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源头治理腐败的根本。

近几年来,市委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一是考察预告制。

对市委管理干部拟提拔县处级干部,县(市、区)一级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分别在报纸、电视台、公示栏公布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任前公示制。

主要是对拟提拔的干部再一次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并经查证属实的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近年来,在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暂缓任命的31人,有问题不予任命的4人,其中有1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公开选拔县处级、县(市、区)直科级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市委出台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近两年来,全市已公开选拔5批县处级干部,公开选拔85名,占同期提拔干部的30。同时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拨任用的200多名处级干部,1200多名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特别是去年机构改革中,对考察测评中群众信任度高的7名干部提拨重用,对1名民意票不超过50的部门正职就地免职。四是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市直部门全部通过面试、竞争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公开、公正选拔中层干部。对落选的同志,按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执行待岗学习半年。

五是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力度,20xx年以来共对148名干部进行了审计,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42名、企业领导干部6人,查处各种违纪资金10569万元。利用审计结果:提拔重用5人,平调33人、撤职22人、开除1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此次调研我们认为,我市近年来围绕经济发展抓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集中支付工作不够完善。从全市来看,虽然市直和各县(市区)全部实行了集中支付制度,但发展不平衡,进入支付大厅的单位性质和数量不等。

特别是进入集中支付大厅的单位仍在实行部门核算,这样一来导致参加支付的单位部门仍要设立一套财会人员,还未从根本上节约人力和财力。

【第4篇】关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关于'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XX年'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市领导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牵头、市政府副市长陈国同志参与的关于完善惩防腐败体系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经过专题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目前基本结束。苏志佳、陈国同志高度重视专题调研工作,亲自审改调研工作方案,部署指导专题调研活动。专题调研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部分室(厅)主任、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负有专项工作牵头任务的市直部分单位、各区县级市分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部分街镇的党政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等参加的5个座谈会。期间,苏志佳同志亲自参加了调研工作,强调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调研成果',对专题调研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专题调研组对近年来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为进一步探索完善我市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我市近年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XX年1月中央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称《实施纲要》),同年9月市委制定下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称《具体意见》)。三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具体意见》的要求,坚持把贯彻中央精神与广州实际相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扎实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力促进了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目前,《具体意见》提出的148项工作任务全部按计划展开,制定完善了涉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制度130项,初步形成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和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市委确定的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一)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着力点,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结合广州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进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舆论宣传相结合,促进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坚持'虚功实做',强化精品意识,创新教育载体,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反腐倡廉宣教品牌。一是创办'羊城廉政大学堂'。以'树浩然正气、扬清廉之风'为宗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先进模范开办讲座,举办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等系列活动。二是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廉政研究与教育培训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等五大教育基地,发挥教育示范点和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举办'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制定下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编辑出版《广州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举办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勤政廉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读书思廉'征文、廉政公益广告创作等系列活动,建立广州廉政信息发送平台,在媒体开办反腐倡廉教育专版专栏和《廉政前哨》、'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电视专栏等,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二)以规范权力运作为着力点,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市委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贯彻执行《广州市委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市委办公会议有关规定》等制度。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二是建立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制度。落实《广州市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有效投诉认定办法,建立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配套制度。三是建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制度。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完善办理责任追究的程序。五是建立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完善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立农村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建立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六是建立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执行《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监察机关内部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七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队伍管理制度。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实施细则》、《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人才信息库和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机制。

(三)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为着力点,全方位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一是党内监督进一步增强。坚持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等有关制度,落实《广州市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二是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市纪委向市人大、政协机关及社会群众团体、新闻单位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各级人大、政协、政府专门机关和群众、舆论等多种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三是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有所加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制度,健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和任用干部责任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统发工资补贴、非税收入、财政投资评审等制度,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得到加强。四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监督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执行《广州市国资委企业内部财务监控暂行办法》、《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五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显现。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探索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工作和通过绩效评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法,全面推行审计前公示制度。六是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已由镇政府扩展到区、县级市和市级政府,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拓展,由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向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推进。全市所有村都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全面实施《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措施,有的村还建立村务公开接待日制度,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建立《广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等。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面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非公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已超过80%。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七是对公职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监督得到加强。一些单位将限制职务消费作为开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限制职务消费的若干规定,包括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控制外出开会、办公用品费用和办公用房装修、公款出国(境)活动等。

(四)以改革体制机制制度为着力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一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选拔任用干部的具体制度逐渐完善;实行《市委常委会投票表决区、县级市党政正职和市直机关党政正职拟任(推荐)人选暂行办法》;推进《公务员法》配套制度建设,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探索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到基层工作办法。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取消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以及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作了清理,制定《广州市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实行'在线'效能监察,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非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环节实时监控,行政效能有所提高。三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区、县级市和镇财政管理办法趋向合理,区域发展逐渐协调;预算编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和会计、实行市直机关统一财务核算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制度、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向完善财、税、库、行联网工程和执法部门应收尽收激励机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延伸。正在制定的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的问责办法,将逐步实现财政资金投向的跟踪问效、问责。四是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逐渐完善,改变过去'投、建、管、用'皆由政府部门负责的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广州市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和核准暂行办法的制定、执行,逐步推进劳务'分包制'、强化市场准入和违规清出。城市道路和特种行业经营权的管理方式也在积极探索改革之中。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得到有效的改革,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督查制度,深化审查逮捕方式改革和公诉方式改革。六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规范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解决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校务公开制度,高校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七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善社区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质量监管机制、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八是对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机制的探索迈出新步伐。建立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实施《关于推进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九是农村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区和县级市、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收支行为逐渐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逐渐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深化,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已开始实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改革也在探索之中。十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渐规范。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体系、产权交易管理体制和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十一是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得到强化,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制等级评估制度、奖惩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逐渐建立。随着《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制定并实施,将有力促进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制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等机制的建设。

(五)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着力点,惩治在预防腐败中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深化。XX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23319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01件783人,其中大案354件,涉及处以上干部的要案144 件;处分党员、监察对象708人,给予党纪处分540人、政纪处分3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84万元。XX年至今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98件,涉案总金额6.66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在案件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注意综合体现办案工作的政治、经济、法纪和社会效果。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实行实名信访件反馈、新提拔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和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分析、及时核实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执行市纪委制定的办案工作'一案双查'(查违纪、查领导责任)、'一案双报告'制度和《中共广州市纪委、广州市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案件处理整改建议制度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

二、我市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改进。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深度和广度不足,效果不够明显。应该说,我们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确实想了一些办法,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有所创新,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不够扎实,有的还比较浮泛、空洞、粗疏,看上去轰轰烈烈、热热闹闹,但有的缺乏针对性、时效性、严肃性,停留在简单的用大道理说教的层面,有的流于形式;宣传教育与监督、惩处、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等环节没有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做到知行合一,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宣传正面典型的力度偏弱,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的光辉事迹和崇高精神的宣传不够充分等,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二)有的领导干部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够扎实。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认为惩防腐败体系是虚的东西,是个徒有其名的花架子,对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能否起到作用存有疑虑,因而重视不够,推进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足;有的单位和领导认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而抓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不强,使'党委书记负总责'、'把惩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等要求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果。有的单位虽然对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作了部署,但各个工作环节都是应付式的,照搬照套,照抄照转,不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有的牵头单位工作不积极主动,责任部门配合不得力,工作进度缓慢,普遍存在着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往纪检监察部门一推了事的现象。

(三)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的办法不多,制度执行不够有力。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形成共识,能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但始终未能找到从源头上根治腐败的有效办法。如在制度层面,各单位各部门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制定的制度不少,但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不多。一方面,制度还不够系统,还存在不少空白地带,不能够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制度的可操作性差,对许多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职务消费、公车私用、土地出租、厂房出租转让、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缺乏刚性约束。同时,忽视了责任考评、追究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等配套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对违规、失职、不执行制度等行为追究的措施不够具体有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制度的执行力较弱,造成有的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不够规范,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虽然市以及市属各单位、区、县级市都建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包括督导组和情况综合组的工作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但由于缺乏健全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作保障,这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运作往往不够正常,不够规范,加之这些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属于临时的,人员变动快,流动性强,职责和任务不够明确,难于有力地推进工作,从而削弱了对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功能,齐抓共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和机制还不完善。

(五)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力量失衡,渠道不畅、力度不够。近年来,我们在强化党内监督、支持和保障人大监督方面下的功夫比较多,但在发挥舆论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方面还做得不够,党外监督的渠道不够顺畅,监督平台不够健全,'三公开'等尚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而镇街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无法充分履行监督惩处方面的职责作用。在社会管理层面,尽管经过多年政府机构改革,管理力度仍然不足,尤其是基层政府管理职能不清晰、权力不明确、手段单一,权责不对称的现象比较突出,以致基层政府对农村、社区出现的许多问题'看得见,管不了,管不好,不愿管',影响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路和建议

党的xx大强调要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xx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这些新论述、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快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保证。

工作中要坚持坚持完善体系与服务大局相结合、继承发扬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统筹推进相结合、贯彻上级要求与结合本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思路,在初步形成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推动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大发展。要正确处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XX--XX年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力争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到XX年,建成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使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一)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把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

1、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从政道德修养,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以及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的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课。坚持每年举办党纪政纪法纪及普法教育培训班,使领导干部长期接受法制教育。

2、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宗旨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集中时间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突出主题的纪律教育。深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每年宣传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剖析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做好对农村和社区党员、流动党员、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员的廉洁教育工作。抓好公务员廉洁从政教育,对新录用、新入党、重要岗位、管理重大工程项目和管理行政审批事项、从事财务管理的公务员进行专门反腐倡廉教育。

3、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继续办好羊城廉政大学堂,深入开展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扎实加强廉洁诚信、依法经营教育。配合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等,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洁修身教育,并把它作为大中小学德育教育的基本内容。在社区和家庭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努力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全面繁荣以先进理念为支撑、一流阵地为载体、优秀作品为亮点、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基础的廉政文化事业。

4、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和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出部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坚持在主流媒体开办反腐倡廉专栏,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制作、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影视作品。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反腐倡廉情况。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新路子,创新教育形式,强化特色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机制保证。

1、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制定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决策责任、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完善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制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制度。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从业行为,防止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完善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制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有效投诉认定办法,健全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配套制度。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卡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

3、完善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加大对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破坏规章制度行为的追究力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健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办理责任追究案件的程序。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计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4、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坚持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有关制度。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研究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及现代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力度并逐步形成制度,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人才信息库,健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1、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以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种行为;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党内监督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和完善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廉政监督。

2、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建立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制度,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要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健全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建立人大机关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监督制度;建立人民法院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司法审查制度。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度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发展电子政务,保证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要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和完善部门预算信息化平台,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衡机制。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防控机制,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完善我市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推行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办法;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二是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对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开展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逐步健全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人大咨询和论证制度。三是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等形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四是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研究切实可行的效能绩效评估措施,促进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勤政廉政。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区、县级市、市直局级单位及区属县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逐步做到任期内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并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加强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督察员工作。五是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检察院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六是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七是支持和保证舆论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四)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形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工作机制。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要要协助党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1、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以及在住房上的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规定。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装修、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推行定点接待,规范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消费,厉行节约。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要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浪费资源等问题;建立健全效能绩效考评制度,促进效能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克服一些基层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纠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重大问题独断专行、重要岗位任人唯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形成守法行事勤廉办事、民主议事、节俭从事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情况并接受评议和监督的制度。

3、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和民主评议制度。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落实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解决基层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等问题。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行为。

4、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全市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协调机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中央'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涉农乱收费。整顿农资市场秩序,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搞价格欺诈和乱收费等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5、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完善和落实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的机制,完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重点督办责任制。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建立健全'阳光操作'绩效评估制度,引入公众评价调查,完善和落实对干部作风、政绩和为群众办事能力的考核机制。贯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健全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五)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努力形成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通过深化机制体制制度改革创新,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1、深化干部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扩大并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是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推进差额考察制、考察预告制、实绩考核制和考察责任制,落实考核结果反馈和向同级纪委通报制度,不断提高考察考核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三是要完善干部培养管理机制。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度、辞职制度、任职回避和交流制度,建立国家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扰。加大机构改革和整合力度,降低行政行本,提高行政效能。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制定并落实行政效能投诉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3、深化财政、金融及投资体制改革。要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有条件的单位试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推进村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严格落实《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完善符合广州实际、适应工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管、重大投资项目论证、投资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4、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健全和落实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律师行业准入机制、行业协会自律机制、行业监督惩戒机制、行业保障机制和行业评价机制等。改革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严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纪律的意见》,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制度,推进工程建设劳务市场的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加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努力使之成为全国一流的交易服务平台和源头治腐工作品牌。要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体化土地市场,制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推行基准地价公告制度。要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机构的运作,健全和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提高产权交易的进场率和竞价率。要完善政府采购体制建设和运作程序,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整合政府采购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中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网上电子采购,实行联网评审制度,规范经办人自由裁量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运作效率。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个人和社会其他主体'不良记录'档案,实行信用备案制、公告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强化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机关的行业监管、业务指导,抓紧建立等级评估、奖惩、信息披露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6、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规范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高校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7、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行业监管,依法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收费标准,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以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快发展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全市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

8、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分配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重点加强财务监管,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和改制工作。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探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以及虚拟股权激励办法。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健全国(境)外国有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整合企业监督力量,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9、推进农村监督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规范镇财政收支行为,全面推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强化对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制定'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

(六)加强办案工作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充分发挥惩处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惩处。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和制约交易活动。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禁国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市的商业贿赂行为。推进非公经济组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3、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使用办案措施,严格执纪行为、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完善实名信访件反馈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健全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正确运用办案方式和手段,推动和完善办案工作点建设,加强对办案工作点的规范使用和统一管理;加强新形势下办案工作规律研究,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健全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办案回访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错案的责任追究力度。

4、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加大查处案件的协调力度,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推动案管机构建设,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构筑办案信息交流平台。健全和完善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情况通报交流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重要协调事项督办制度、联络员联系制度,明确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协调配合的原则、形式、程序、方法、责任,确保办案组织协调工作规范有序。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5、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一案双查'(查违纪、查领导责任)制度和'一案双报告'制度。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纠错整改、建章立制情况。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

嘉兴市服务外包专题调研报告

【第5篇】工商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带好执法队伍、搞好市场监管的根本保证。近年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把晋中建成山西中部最具活力的城市群和经济带的战略目标和省局提出的“五增五创”工作思路,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追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不断引深廉政文化建设,真抓实干,虚功实做,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而且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区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通过调研我们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以下特点:

一、抓摆位,全面落实廉政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抓住了领导班子,抓住了“一把手”,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为此,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作为首要环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任务、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一起部署,任务一起安排,检查一起进行,考核一起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市、县两级都建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专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清房、清车、制止奢侈浪费等专项工作领导组,在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纪检监察牵头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

二是落实责任。市局每年都下发《晋中市工商局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按照党组成员和局领导的工作分工具体分解,明确了每个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同时,市局与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签订了责任书,12个县(市、区)局分别与股所长签订了责任状,各工商所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形成了市、县、所三级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体系。突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方面根据领导的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另一方面,明确主要领导,即各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哪个地市发生违法违纪的事,先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在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我们根据省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整顿行业作风促进“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约法三章》,对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作了详细规定。并下发了《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使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抓教育,全力弘扬廉政文化

党风廉政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执法人员有执法权、处罚权,一旦放松理想信念教育,就有可能感染为政不勤、行政不廉的病毒。为此,我局始终注重干部的廉政教育,积极构建富有工商特色的廉政文化。

1.明确教育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确立了以“三型”、“八坚持”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工作思路。“三型”,即“打造主要阵地,培育传播型的晋中工商廉政文化;依托互动手段,营造大众型的晋中工商廉政文化;整合文化资源,建立推进型的晋中工商廉政文化”。“八坚持”,即坚持教育倡廉,增强思想免疫力;坚持读书思廉,树立正确利益观;坚持阵地传廉,营造廉荣贪耻氛围;坚持谈话促廉,强化法治观念;坚持典型导廉,确立先进性标准;坚持活动兴廉,培养廉洁行为;坚持网络传廉,增强廉政文化群众性;坚持环境育廉,营造廉洁勤政的廉政文化。通过细化目标,明确重点,从总体上明确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

2.创新教育形式。采取以主题教育式、宣传激励式、警示提醒式、以律约人式、寓教于乐式的教育形式,实施了每日一句提示、每周一条廉政短信每月一个廉政案例,每季一堂廉政课程,每年一篇廉政书信的“五个一”活动,举办了以廉政文化“四上”(即廉政警示上桌面、廉政典型上版面、廉政案例上页面、廉政节目上台面)和“四进”(即廉政书信进家庭、廉政宣讲进基层、廉政论坛进机关、廉政文艺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达到了网上有廉政信息、墙上有廉政警示、纸上有廉政宣传、嘴里有廉政提醒、心里有廉政信念的廉政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3.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我局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了xxxx、政务礼仪等专题讲座,聘请检察院同志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组织大家观看了《高墙内的钟声》等反腐警示片,参观了市纪委举办的反腐倡廉成果展,前往女子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了“学习杨宽德、弘扬太行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诞辰85周年之际,在晋中电视台演播厅成功举办了“晋中市工商系统庆七一红盾之光廉政文艺汇演”。本次汇演在各县(市、区)局的精心组织下,共编排了25个节目,其中:综合类节目5个,语言类节目10个,音乐快板类节目5个,舞蹈类节目5个。经过初选,有15个节目进行了汇演。节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地展现了我局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得到了省局和市委领导的高度赞扬。

三、抓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强化效能监察,全面落实省局提出的“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也是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工商稽查与效能监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为”与“效”作为监督监察的重点,双责并进,扎实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工商稽查,规范执法行为。以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为重点,深入一线开展工商稽查。为收到实效,我们采取了监督内部和稽查外部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整顿经营行为相结合、重点辖区与次要区域相结合、执法宣传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的“五结合”工作方法。去年以来,市局稽查人员先后深入到各县(市、区),对近200多户各类经营户中进行了查访。每深入一户,都做到了查(查是否合法经营)、看(经营行为是否合法)、问(执法人员执法作风是否优良)、求(征求执法情况回访意见)、讲(讲解工商法律法规),不仅了解和掌握了基层的工作状况,也有效地规范了基层的执法行为。

二是开展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引深“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我们坚持从基层基础抓起,抓住与群众联系最为直接的基层工商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监察主要突出了办照时间是否符合承诺期限、办照手续是否符合法定依据、办照程序是否简快明了、办照服务是否优质高效、办照收费是否依法依规等五方面的内容,随机对市局及5个基层工商局去年以来办理的50户工商户档案进行了抽查。从监察情况看,能及时办结的(当日)占到抽查总数的99%,其中两天办结的只有1户,七天办结的1户。所有办照档案手续齐备、程序程序合法的占抽查的95%。通过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工商局所的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抓行风,着力塑造亲民、爱民的服务形象

行风建设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要举措,是打造一流队伍、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在巩固五年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努力克服满足和松懈情绪,客观总结成绩和不足,着重在“实”字上下功夫,努力做到长抓不懈,扎实推进。

一是单位领导有“实责”。在系统内部层层签订了政风行风评议责任书,特别是明确了基层工商所负责人为“双评”责任人,落实了行评及“双评”责任,使大家实实在在地感到身上的担子和“压力”。

二是工作开展有“实事”。首先,根据市纠风办有关行评工作的安排,及时召开行评及双评工作动员会,对全年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和要求。其次,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张如洪局长、赵勇军组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晋中广播电台每年都参加维权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提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同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和最易滋生腐败的执法和办事环节作为公开的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期限,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第三,采取单位自查与个人自查相结合、领导带队明察与稽查人员暗访相结合、请进来座谈与走出去走访相结合、征求执法服务意见与专项调查问题结合的方法,全方位多渠道查找行风问题。共查出五方面12个问题,并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三是问题整改有“实意”。为确保行风问题整改实效,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分工和要求,出台了整改措施,推行了整改责任制、整改监督检查制和整改情况反馈制,有力地促进了行风问题整改。目前,除需要长期着手的队伍素质问题外,其他11个问题都已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四是监督检查有“实招”。采取领导带队明查、稽查人员暗访、工作考核“三结合”的方法对行业作风进行了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局领导带队检查4次,暗访3次,工作考核10次,并适时进行了通报,同时对省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

五是民主评议有“实效”。通过扎实推进行风评议工作,我局出现了“五减少”“五增多”的良好局面。即一味被动接受监督投诉的减少,自律和自我提高的增多了;以管理者自居,耍特权威风的减少,文明管理、秉公执法的增多了;人浮于事的减少,讲责任心干事业的增多了;吃拿卡要等损害工商形象的减少,廉洁清正的增多了;做表面文章的减少,为群众高效服务讲实效的增多了。

五、抓制度,构建长效的保障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我们初步构架起了一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概括起来就是12个字:三级监督,四管齐下,全程监控。三级监督,是指在基层工商所设立纪检监察员的基础上,完善市局、县、所三级纪检监察机构。四管齐下,是指行政督察、票据核查、法制检查、纪检监察同步运作。全程监控,是指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即事前告诫回避制度、事中集体审定制度、事后回访反馈制度。三级监督是组织结构的纵向延伸,四管齐下是监督内容的横向覆盖,全程监控则是对执法过程的跟踪监督。省工商局领导对我们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尽管作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后,我们将按照“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落实市纪委、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五增五创”,为晋中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