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管理制度多篇

药房管理制度多篇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篇一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房管理制度 篇二

一、人力资源

店员要求:可以没有专业知识,但必须开朗、善于钻研、愿意学习,有上进心,有亲和力。

签合同:要想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写书面的辞职报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迟到1小时以内扣20元。迟到1小时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100元。

病假提前打电话。

事假要提前两天请假。

三、排班制度

销售排班:一天8小时班。如果是两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销售员分别计业绩,分别计算提成。店长等管理岗位,按全店的业绩算提成。

四、店长的职责

1、人员考勤,调配,亲自顶班。

2、每天检查缺货情况。也可分配给店员分别检查缺货情况。尤其是前100种的品牌和前100种的优质品种。

3、定期检查卫生。

4、每天必须写一个成功的销售案例。大家一起探讨分享。可以写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写个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优缺点

5、定期考试。一个月一次。考药物功能知识,用法用量,通俗名称。

6、亲自办会员卡。详细记录会员信息。每个月可以设几天为本店会员日,持卡会有优惠品种,打折。

7、定期做活动。活动策划。做为主要负责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员讨论。活动所用的促销品、彩页都有亲自做。

8、帮助员工提高业务水平。

9、采购权。

10、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个月之内的药品促销,处理掉。3个月之内的近效期药品必须下架,谁负责的柜台的损失谁负责。

11、负责每个季度的销售目标的完成。

12、一般店长工资是店员1.5倍。提成按所有店员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须是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大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销售目标制定和激励制度

1、每个月的不一样。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一般应该增长20%-30%。对应往年每月的销售情况。

2、完成销售任务,就按百分比拿提成。完成任务,按业绩与任务的比例算系数,重新计算提成。

例如:

完成任务100%时,各药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则发1000元提成。

完成任务80%时,各药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则发1000x0.8=800元提成。

完成任务120%时,各药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则发1000x1.2=1200元提成。

六、培训

1、要求员工每天学习店内几个品种的常用名、用法用量、功能主治、适用人群、不良反应。每月要考试。可以提前指定本月要考试的药品品类。

2、联系厂家培训人员前来讲课。

药房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中药房工作制度

1、有处方权的医生应将签名模样分别留中药房,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药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住院处方的调配。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培训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

3、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款(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缺味药品,应经处方医生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制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4、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配方时要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药,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5、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7、药房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确无错漏签名包装。发药时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的核对制度(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对姓名、性别、年龄、用量、用法、剂数、瓶签)。药房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剂质量。

8、毒性中药,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贵重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册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

9、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10、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置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

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12、当班人员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如有争议,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映。工作时应安静,室内禁止吸烟、闲谈,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调剂室,严禁陪班,以保证安全。

13、室内用品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每周六进行卫生清理。经常检查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坚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4、遵守劳动纪律、讲究仪表、着装整洁大方。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

二、中药库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5、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7、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8、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三、中药处方的调配特点(流程)

一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等,项目不全则不予调配。

2、审阅处方药名、剂量、剂数、先煎、后下等书写是否规范,如有疑问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之处需医师再次签名。

3、如有相反、相畏药物时不予调配,确属病情需要时经医师再次签名后方可调配。

4、当处方剂量超量时,特别是有毒剧药如制川乌、制草乌、制附子、麻黄、马钱子、细辛等超过用量,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纠正或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5、了解各种用药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肾功能不全、老年、体弱者等忌服的中药,必要时提示医生及患者。

二看划价

1、由于中药的别名较多,划价工作宜由中药专业人员完成。

2、经审方合格后才能划价。

3、计价方法是将每味药的剂量乘以单价得出每味药的价格,再将全方相加即得总价,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药可加收煎药费。

三是调配

1、调配前再次审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药剂量等,确认处方没有差错。

2、根据药物不同体积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或毒性药,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证剂量准确。称量前检查定盘星准。

3、一方多剂时用递减分戥法称量,每味药应逐剂回戥,特别是毒性药禁止凭主观估量,更不可随便抓配。

4、坚硬或大块的矿石、果实、种子、动物骨及胶类药,调配时应捣碎成小块或粗末入药。

5、不得将变质、发霉、虫蛀等药品调配入药。

6、为便于核对,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顺序间隔摆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药品必须单包并注明。

四是检查复核

1、复核药品与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是否符合,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掺混他药或异物等现象;

2、有无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等;

3、有无变质、发霉、虫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捣碎等;

4、是否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要求药品单包;

5、抽查剂量准确程度,要求每剂重量差异不超过±5%,贵重药和毒性药不超过±1%。

五是发药

1、核对处方姓名和取药号牌后,询问患者开药剂数以便再次核实。

2、详细说明用法用量及用药疗程,药品外包装袋上印制常规煎药方法,对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别说明和提示。

3、耐心解释患者有关用药的各种疑问。

四、中药饮片购进管理制度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五、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六、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制度

1、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2、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3、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4、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6、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7、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8、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9、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执行。

10、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定价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开具合法的销售发票,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七、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制度

1、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2、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4、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6、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7、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内外清洁,无杂物;

8、中药饮片代客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应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9、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中药调剂室基本操作规程

1、审查处方是否书写完全,剂型、药名、规格(注脚)、用法、用量是否正确,医嘱是否明了,有无配伍禁忌;医师是否签名,一项不符应退给医师纠正。

2、计价中)本站○(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估价或自派价,按规格等级计价,不得超级计价;缺药应用“√”打记。

3、收方调配前,应查对收费票据是否齐全,金额是否相符。

4、调配前应先审方后调配,在调配时要按序准确称量,不得估取;临时炮制药品,要保质保量,有注脚(医嘱)的药品按医师要求调配,不得违背医嘱。配完自查一遍,签上全名。

5、复核人员要对药名与配药是否相符;对规格、剂量、与配发数量是否相符;对药袋上的用法用量(包括煎煮法)、病人姓名、性别等是否与医嘱一致。复核后签全名。

6、发药时要喊出病人姓名,防止交叉发错药品,当面向病人交待服法、用法、煎煮法、药食禁忌及服药后的注意事项。

九、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室在药剂科领导下,负责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工作。

2、煎药室有一名中药师(士)负责煎药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

3、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后在领药册上签收。

4、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要符合要求。药渣保存24小时备查。

5、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确保煎药质量。

6、煎药卡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器、煎煮容器和盛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签名。

7、盛药容器必须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严防污染。

8、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煎药卡,用不同形状容器严格区分。

9、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

10、制定急煎制度,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不得延误时间。

11、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

12、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煎药室。

药房管理制度 篇四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药品,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应单独存放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应有防火、防水、通风、降温设施。

三、危险品应设专卡,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四、严禁在库内吸烟,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在库内停留。

五、要加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门窗及防火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定期对所保管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包装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组织药品从业人员每年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药业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药业人员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库主任,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质量负责人落实。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药房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我单位严格保证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第四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型肝炎,戊型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第六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第八条定期协助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之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使用情况,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销售的食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治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顶底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论,作出自查报告,并进行存档保存。

第十四条做好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作出自查报告,并进行存档保存。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有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第十六条负责人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负责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监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经营场所及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做好外观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情况。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出重灭害工作、防止害虫滋生,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对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第二十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时应及时别杀。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立即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经营场所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布严密的防鼠板。

第二十一条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计划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政权使用,精心维修,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

第二十二条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是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常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维护岗位责任任制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在对用、备用、封存和闲置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除尘、防潮、防腐蚀等维护保养工作。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十四条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第二十五条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持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二十六条设置视频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第二十七条视频安全管理员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视频的保存与质量情况。

七、视频贮存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建立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其食品安全。

第二十九条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三十条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质同库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食品分库和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存放,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三十一条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三十二条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立即清理到封闭式垃圾桶内。

第三十三条每天都要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四条指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十五条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十六条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立即停止营业,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第三十七条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第三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专柜: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专柜”。

药房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到2℃到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到18℃。

第九条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药店管理制度 篇七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药房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静配中心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

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

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

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xx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

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

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

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

三、退药手续

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处处长、副处长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药学部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4、住院患者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5、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6、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药必须携带医生开具的原始收据,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7、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8、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填写退药日期和退回药品的药名、规格、数量,经手人签名;

9、退药必须到相关药房办理,为了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望各临床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和药品调配人员要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力求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及合理治疗。

各临床科室主任和义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退药退费”原则。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可开具退药申请单,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第1条的,药房人员应填写门诊药品销后退回登记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责任具体到个人,定期统计汇总,上交医院医务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凡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患者,接待的医务人员要与患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向患者说明不能退药的原因及退药的危害,不得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的药品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可再使用不能确认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因本院工作人员失误而致患者退回药品不能再使用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

药剂科对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而退回的药品不得二次经药房发出,作报废处理。同时统计因退药而造成的药品报废金额和开具退药单的医务人员的总数上交医院,医院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