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先进事迹材料

聚财为公 理财为民——记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于乐文

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先进事迹材料

聚财为公理财为民

于乐文同志自2005年任海阳市财政局局长以来,团结带领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改革创新,财政工作短时间内取得了突破性的可喜成绩,地方财政收入连年保持了30%左右的增长幅度,财政局机关先后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被省人事厅、财政厅评为“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再造海阳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于乐文本人也先后被烟台市委、市政府给予记二等功奖励;被烟台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烟台市总工会授予“烟台市五一劳动者奖章”;连续三年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再造海阳特别勋”、“建设海阳功勋”荣誉称号;2008年被山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多措并举壮财源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财源建设是财政工作的根本,要壮大财政实力,首先要做好生财、聚财文章。上任伊始,于乐文就创造性提出了“培植财源增内力、扩大争请借外力、应收尽收增活力、招商引资挖潜力”的财源建设新思路。为广泛培植税源,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上,他优先向支持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以及培植大中型骨干税源方面倾斜,每年用于企业科技项目投入、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民营经济方面,以及支持毛衫产业、旅游经济等方面的资金达800万元以上。为加强对外争请,他锲而不舍,敢于攻坚,亲自外出向上争资金、跑项目,三年来,经他亲手把关拟订的各类争请报告达百余份,跑财政部、进财政厅次数不计其数。特别在今年,围绕海阳2012年亚沙会举办资金和政策的争取,他坚持提前介入,搞好综合协调,已提前10余次与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联系沟通,争取到上级对滨海路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为亚沙会基础配套建设提供保障。三年来,通过财政口共争取到位财政无偿资金5.9亿元,无息资金4.5亿元。在2007年国家紧缩银根、金融政策趋紧的情况下,成功融资2.85亿元,是海阳历史上融资数量最多的一次,有力地缓解了城建规模投入与资金需求的矛盾,保障了全市重点社会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的需要。

“纳细流方能成百川”。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他坚持做到深挖潜力、应收尽收,积极主动地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全市税收征管形势,及时掌控税源信息,不断夯实征管基础。深入挖掘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增收潜力,从源头上加大了征收力度。大力盘活国有资产,进一步拓宽了收入渠道。深化完善了以考核和目标奖惩相结合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确保应收尽收。实施招商引资,培植新兴财源,也是于乐文做大做强“财政蛋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不挤占正常工作时间,他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充分利用休息日、节假日这点宝贵时间进行招商,就连春节,他在家陪亲友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天。2005年以来,他先后成功引进了三个过亿元的大项目,对于进一步促进海阳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他的努力下,海阳市地方财政收入突飞猛进,由2004年的3.05亿元,迅速增加到2007年的7亿元,连年保持了30%左右的增长幅度,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迅速增长,2007年达到72.09%,财政收入总量及质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突破,全市财政经济发展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精打细算善理财

“如果说聚财是根本,那么理财是关键,二者相辅相成。”于乐文深知,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理好财,尽可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好节支节流文章,于乐文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完善、规范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节约财政支出的意见》等10多项财政管理办法,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逐步建立完善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在基建财务管理方面,他工作严谨细致,扎扎实实做好政府投资工程的标底编制、预算编制审查、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对一些重要资料他都亲自把关,逐项审查,三年来市级财政共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拨付1108个,通过审查工程预决算、招投标的形式节约资金1.3亿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推进政府采购方面,他进一步扩大了采购范围,拓宽了采购领域,三年来先后进行了164次较大规模的政府采购招标活动,通过招标、询价、现场采购等方式节约资金5600万元。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他讲党性,讲原则,不怕得罪人,三年来共组织了对全市60多户改制、破产企业进行了审计及资产评估,通过认真清查、严格审计、合理评估,调增资产近3000万元,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于乐文时刻牢记宗旨,坚持为民理财,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安排资金,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锐意改革搞创新

国家推行的一系列财政体制改革,给县乡财政尤其乡镇财政带来了较大影响。围绕如何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调动乡镇加快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于乐文与有关业务人员一起,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市乡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得到了顺利实施。特别对市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按照“属地”原则重新划分了收入范围,改变了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传统做法,理顺了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体现了事权、财权、管理服务权“三统一”的原则。同时,实施市级与镇级财政之间按一定比例的增收结算办法,充分调动了镇区街道招商引资、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了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在支出方面,按照市级人员支出标准足额安排镇区街道支出,缩小了财力差距,切实保障了基层的正常运转。对计划生育、农村抚恤救济对象和村级基本经费等公共财政支出,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支出基数予以保障,保证了上级各项公共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后,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他还积极深化了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提高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廉洁自律作表率

作为一局之长,于乐文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所带来的影响。工作中时刻注意廉洁自律,处处起带头作用,用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人、感染人、凝聚人。他始终认为,财政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要面对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人,如果不能做到自身清,就无法树立形象,无法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也就无法开展工作。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的审核涉及到部门的利益,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对部门追加预算,他始终坚持民主审核制度,严格把关,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对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拨关系钱,凡是符合条件的,属于重点的优先保障,优先拨付;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开口子,不讲情面。对于一些人和部门为了表示感谢给予的“好处”,他都婉言谢绝。他还经常借开会、交谈之机告诫下属,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绝不能贪蝇头小利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在他的带领下,三年来全局没有出现一例干部违规违纪事件。在财政局领导岗位上,于乐文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从严律己,率先垂范,立好标杆。“财政工作无小事,财政工作只有百分之百,没有百分之九十九”,这是他对自己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一致严格要求,他认为,财政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大意,甚至一点纰漏,也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和损失。要求别人做到的,他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他坚决不做。在他的严格要求下,全局机关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已在潜移默化中悄然形成,对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局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他以“团结、民主、务实、高效”为目标,坚持民主决策,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后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能够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非常注重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善于出实招,舍得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奖罚分明,树立起了海阳财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