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传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女,满族,出生于1991年10月,辽源市人,本科学历,2016年12月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法院宣传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自参加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宣传部门职能作用,接地气、拢人气、扬正气,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向新闻媒体提供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闻信息,对本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进行正面宣传,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占领宣传工作主阵地,营造了积极的宣传氛围,圆满完成了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支部学习,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努力提升理论水平,努力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在工作中围绕中心,紧贴实际,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抓好工作落实。执行能力强,对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都能较好地完成。在工作中注重学习,主动向领导同志学习,积极学习院刊及院内规章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促进宣教工作开展。一是有效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在省院流毒信息清理的基础上,做再通知、再清查,确保流毒信息清理彻底。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执行攻坚会议,执行攻坚行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省高院院长调研等重要工作中将信息及时发布,统一口径、加大宣传、引导正确舆论、维护法院形象。向电视台、省内报社、省高院、政法委投稿,加强两级法院对新闻宣传的重视。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本院新媒体工作建设。逐步完善中院新媒体平台,在日常维护内网、外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的同时,对两级法院提供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积极转发、转载省政法委、省高院要求的新闻稿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阅读数量。组织市里阅评员队伍做好重点新闻阅评工作。在全院设计制作了42块宣传展板。三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帮助各业务庭室在人民法院报发布法院公告36条,参与各项活动和重大案件庭审累计照相、摄像104次,积累了多达88GB的活动照片和视频资料。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普法“四走进”活动实施方案》。共组织法官送法活动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