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鲁金监函(2020)72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典当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是相符的,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情况。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没有从商业银行贷款,

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及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等的违规情况。

3、法人股东存续及与股东的资金往来

公司与股东无典当业务发生,也无资金往来情况。

4、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

2019年发放典当贷款2笔,典当金额共计20万元,已按典当规定开具当票并签订典当合同,无发放信用贷款,超范围经营及超比例放款情况。

5、绝当物品的处置

2019年度发生典当业务2笔,已全部收回无

绝当情况。

6、当票、续当凭证使用情况

典当业务全部按规定开具当票、续当票,无合同代替当票及账外挂账现象,与发生的典当业务相符合。

7、息费收取情况

2019年发生的典当业务,典当综合费率是2.5%,

典当利率0%,无预收利息情况,综合费及利息收取符合典当相关规定。

8、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情况

公司无分支机构,无私自变更、违规变更情况。

9、与典当业务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2019年发生的典当业务已全部签订典当合同。

通过自查,公司业务规范管理需要提高,财务管理有待改进。今后的典当业务继续严守典当程序,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