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自查报告

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自查报告

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自查报告

接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我院在分管领导带领下,组织医务科对中医科及中药房对我院中医规范执业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本院中医科目前有执业中医师4名,中药师2名,外聘中医专家3名,均严格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诊疗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医。在诊疗过程中诊断规范合理(有依据),治疗科学规范和合理恰当。

2.本院中医科能开展8大类中医适宜技术,临床医疗、中医适宜技术规范落实到位,中药饮片处方规范,中医适宜技术符合规范和质控管理要求(未开展中医护理操作)。处方超量使用以及十八、十九畏使用的均有双签名。各项诊疗操作按诊疗规范开展,定期监管制度,首诊负责、知情告知等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到位。

3. 中药饮片进货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浙江省炮制规范》以及《中国药典》的质量要求;未采购毒性中药饮片;中药饮片价格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中药饮片调查剂人员符合上岗资质,医院未设煎药室;未采购野生动物药材;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的散剂符合要求。

4.诊疗中不存在虚假诊断治疗、过度检查、治疗和用药;无不符合规定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执业范围、收费服务项目和价格都是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医疗机构内公示。

5.疫情防控方面.医院大门及门诊大厅设立了预检分诊,“三门”管理(查绿码、测体温、戴口罩等)到位。院感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存在的问题

1.个别病历书写较为简单,诊断上没有中医证型;

2.本院无中医护理人员。

3.缺中医适宜技术方面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