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作风自查报告精品多篇

领导干部作风自查报告精品多篇

领导干部作风整顿的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国家保密局《机关、单位保密自评自查工作规则(试行)》(国保发〔20xx〕14号)和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检查工作规定》(桂保发〔20xx〕1号)的通知,我会领导干部对今年来保密工作本着遵循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的要求,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的方针,确保了会保密工作安全,确保了今年无泄密事件发生。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面对迅速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区保密局的要求,我会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工作要求。自身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深入地掌握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常识,提高了对保密工作的警觉性,铸造起一道牢固的保密思想防线。

二、严格自律,遵守各项保密工作纪律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领导干部始终将保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指导和支持保密组织机构的工作,为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严格遵守《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工作中无失密、窃密的现象发生。

三、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加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努力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重视保密工作教育,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要求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保密工作,做到措施细而再细,责任明而更明,有效地维护了保密事项的安全。

虽然我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守了保密纪律,但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形势,还需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意识和居安思危意识,细化保密工作举措,防微杜渐,确保保密工作不出问题,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自查报告 篇二

根据巡查组的要求,我将本人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简介

我工作的站室主要职责: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河道管理工作,承担县管河道管理相关事务工作;承担全县推进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县级河湖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等。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方面:作为一名站室负责人,主要是执行局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通过自查我发现自己对工作执行方面满足于完成任务,不出差错,而没有更进一步研究如何将工作做的更好、更深入、更细致;只满足于布置了、安排了,缺乏对落实工作中的管理和督查;缺乏大局意识,不能在执行自己工作的同时更好的考虑到全局的工作。全面系统的分析考虑问题做得不够,有时候考虑问题比较简单,不能全面系统的通盘考虑;开拓创新精神还很不够。在工作中有做好工作的意识,但思路不宽,大胆工作的思想不牢固,不能够很好的掌握工作的全局性,工作缺乏创新精神,不能与时俱进。

2、思想方面:虽然能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关心国家大事,能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但是除了工作之余,其余的政治理论学习是比较被动的,主动学习十八大以来的党中央思想理论不够,掌握的政治理论知识不多,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求稳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高标杆,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3、专业发展意识不强:我在很长时间以来,都只是在尽职尽责的工作,力求把本职工作做好,不喜欢与人沟通交流。在工作中总是一味踏踏实实,埋头干活,不重宣扬。很少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总是觉得自己尽全力干好工作就行,和其他站室及职工交流少,有自我封闭的不良风气。

4、学习方面:对自己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不深,学习的范围不广,缺乏系统性、专业性,从而导致学习效果不明显。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有主动多学的良好学习习惯。平时重业务,轻理论,对党的理论缺乏钻研,领会不深。学习过程中不把握重点,力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内容。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结果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应用发展的观点处理问题。

通过这次巡查,我认真剖析了自己的思想根源,觉得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导致自己在许多方面虽知道不足,但常找借口来回避问题。

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自查报告 篇三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和《办法》

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十条禁令”和“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1999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20xx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调研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军转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实践中。委党组要求人事干部认真做到:一是强化政治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二是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三是强化法制观念。模范执行《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变通,不走样,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程序准确到位。在规范办事程序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特别是人事处在承办干部任免材料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规范干部任免材料。凡是要报省委审批的,从请示报告的内容,党组讨论记录、纪要,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报告的撰写,到任免报告表的填写制作以及收集拟任副厅级干部个人的照片、制作软盘等,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任免,也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规范任免材料。在材料内容的填写上,做到了客观、准确、细致,不重、不漏,不犯技术性的错误。

近年来,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进行了一些实践,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此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领导干部作风整顿的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中心对照文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把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广电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召开了党组办公会议,贯彻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对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进行了宣传、部署。

二、统一思想,措施得力。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逐条进行对照文件精神,树立广电系统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填报,公示上报。

党组要求登记对象如实填写《利辛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登记报告表》和个人承诺书,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报告的事项办理。对中心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登记核查。核查发现,广电中心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没有1人参与经商办企业、没有1人存在在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中兼职取酬情况的现象、没有1人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现象。并与5月16日至5月18日将登记内容和举报电话在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四、重温规定、提高认识。

通过这次行动在系统内进行自查自纠。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xx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为的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县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督导工作方案》的整体部署和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督导工作第二次会议安排,县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组织督导组分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和市驻灵各单位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第二阶段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督导工作会议安排,从9月12日开始,5个组织督导组利用一周时间,深入13个乡镇及城区街道办、63个县直部门及16个市驻灵单位,依据《关于认真做好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作风整顿办发〔20xx〕20号),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整改成效等形式,重点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意见建议和问题归纳梳理情况、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九项载体活动和特色载体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掌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反馈,督促少数单位进行了“补课”,并对今后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来看,全县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转入第二阶段之后,各乡镇、各单位普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梳理归纳查找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深入开展载体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经对比分析,综合评定,总体来看,活动开展扎实、整改工作富有实效的单位有57个,对整顿活动重视不够,各方面工作进展迟缓、被动应付,比较差的单位有10个,其余26个单位属于中间等次。

二、主要特点及成效

1、查找问题深入,整改落实到位。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员和群众等形式,自查自找、深入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针对查找到的问题,分别召开班子会和职工会进行通报,并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积极展开讨论、深刻剖析,讨论制定了整改方案。各单位还普遍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制度、整改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整改台帐登记与销号制度、整改时间进度限期制度等,使查找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2、主题活动特色鲜明,氛围营造浓厚。各单位普遍通过走访群众、悬挂横幅、强化宣传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大多数单位把作风建设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立足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上提出的9项主题活动,同时,突出特色,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取得较好成效。县纪委发起了千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行业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服务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反馈了情况。县农工办牵头组织了“领导干部下基层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各包抓单位为乡镇、村社送困难补助金、帮扶物资及有关技术、信息。14个乡镇(街道办)和18个主管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开展了基层站所“双评双议”活动。镇党委制定了完善的“双评双议”实施意见,邀请县“双评双议”办领导和23个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席,分两个会场召开了包括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300多人的大会,镇属23个基层站所负责人述职述廉,党委主要领导现场点评,参会人员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公安局要求全体民警在整改活动中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即将整改活动与“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校园周边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紧密结合、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抢险救灾活动紧密结合、与爱民实践活动相结合,推动了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县财政局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入户询问、查看账目、交流座谈等形式,对近三年来全县惠农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使惠农惠民资金落实更加透明。县环保局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了城区噪音整治专项活动,优化了机关环境,整改成效明显。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还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督促各支部和党员对承诺的事项进行了一次“回头看”,促进了承诺事项的落实。

3、干部管理严格,作风明显转变。各单位通过制度的“废、改、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民主监督、绩效考核、行业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把手”问责制等制度,形成了系统配套、操作便利、运行规范、落实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保障体系,促进了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大多数乡镇、单位严格落实了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深入整治各种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考核制度,坚决落实禁酒令,加大业务知识的培训,干部一心一意干工作,全心全意搞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机关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4、下属单位活动开展正常,效果明显。各主管部门在抓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同时,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下功夫抓了下属单位的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农牧局等单位不仅专题讨论下属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还安排专人督导下属单位开展作风整顿情况,帮助下属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收集各类意见建议,督促下属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完善各类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县作风整顿办和机关自身要求分阶段开展整顿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护短,使得下属单位长期存在的许多影响行业部门声誉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整顿效果比较显著。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督导,发现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活动进展不平衡。总体看,主管部门好于下属单位,县属单位好于市驻灵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好于企业。目前,仍有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既未认真梳理归纳问题,也不按时制定上报整改方案,整改落实不到位,应付差事、走过场。二是档案资料不完善,整改措施不具体。一些单位没有对查找及征求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没有建立整改销号登记册,资料不完善,反映不出活动的全貌。相当一部分单位对于要上报的情况、统计表及小结等报送不及时。三是少数单位对干部教育管理仍不够严格,个别干部自由散漫、不遵守机关管理制度的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灵台县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做好活动总结和巩固成果各项工作,建立作风整顿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