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我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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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我检查报告
第一篇: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查报告第二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查报告第三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我检查报告第四篇: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自我检查报告第五篇: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建设相关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查报告

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查报告

临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查报告

市局效能办:

我局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接阜质察[2014]114号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要求,以履职情况、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为重点,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活动汇报如下:

一、关于机关效能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机关及时制定了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机关工作秩序有了明显提高,所有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局政务公开制度进行。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结的事项,如因特殊情况需逾期办结,书面请示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在限定时限结束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全部工作岗位都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ab岗工作制,凡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都能认真回答。凡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或对所问讯事项不清楚的,对来问讯者,能够做到主动与有关部门或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部门、地点及电话和要找工作人员的姓名;对电话问讯者,告知其相应的部门、地点及电话和要找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存在问题,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合理,致使出现外部门人员来我局办事,找不到工作人员现象;工作效率虽然有所提高,但离要求还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在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和省局“八条禁令”的规定,对执法人员行为进行严格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和层级监督,所有案件都实行查、审、执分离。对每次执法活动都下发了质量技术监督履职活动跟踪监督卡。对公务人员从9个方面进行了约束。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案件92起,立案50起,在规定期限内结案46起,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错案。在我县近期开展的行政机关政风评议第一阶段中,顺利通过民主测评。存在问题是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不高现象,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力度不够。

三、源头监管情况。经过自查,我局在食品和特种设备源头监管工作措施得力,划分区域落实了责任,建立食品监管了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承诺机制,利用各种形式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县90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企业规模、设备及生产条件、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年审情况综合进行质量安全评价,分为a、b、c、d四类,采用程度不同的监管方式和频次。主要存在问题是:在源头监管中,对小作坊企业的源管措施不得力,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队伍“三员”建设待加强;由于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无证查处力度不大,证后监管不力,企业信息收集不全等情况。

四、技术服务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在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企业代码证、条码证,标准备案等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与服务,打造“绿色通道”。采取“事前提醒”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特例服务。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将部门职责、服务流程等内容,上墙进行公示。真正做到了进一个门办好一件事;符合规定程序,交纳规定费用办成一件事;在承诺日期内办结一件事。存在问题是,由于受人员素质限制,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廉洁从政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与各股室队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实施一票否决。经过自查,我局全体人员在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我局党组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争取在下一阶段中,全部予以整改到位。

特此汇报。

第二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监察自查报告

市局效能办:

我局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接阜质察[2014]114号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要求,以履职情况、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为重点,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活动汇报如下:

一、关于机关效能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机关及时制定了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机关工作秩序有了明显提高,所有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局政务公开制度进行。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结的事项,如因特殊情况需逾期办结,书面请示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在限定时限结束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全部工作岗位都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ab岗工作制,凡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都能认真回答。凡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或对所问讯事项不清楚的,对来问讯者,能够做到主动与有关部门或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部门、地点及电话和要找工作人员的姓名;对电话问讯者,告知其相应的部门、地点及电话和要找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存在问题,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合理,致使出现外部门人员来我局办事,找不到工作人员现象;工作效率虽然有所提高,但离要求还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在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和省局“八条禁令”的规定,对执法人员行为进行严格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和层级监督,所有案件都实行查、审、执分离。对每次执法活动都下发了质量技术监督履职活动跟踪监督卡。对公务人员从9个方面进行了约束。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案件92起,立案50起,在规定期限内结案46起,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错案。在我县近期开展的行政机关政风评议第一阶段中,顺利通过民主测评。存在问题是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不高现象,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力度不够。

三、源头监管情况。经过自查,我局在食品和特种设备源头监管工作措施得力,划分区域落实了责任,建立食品监管了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承诺机制,利用各种形式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县90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企业规模、设备及生产条件、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年审情况综合进行质量安全评价,分为a、b、c、d四类,采用程度不同的监管方式和频次。主要存在问题是:在源头监管中,对小作坊企业的源管措施不得力,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队伍“三员”建设待加强;由于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无证查处力度不大,证后监管不力,企业信息收集不全等情况。

四、技术服务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在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企业代码证、条码证,标准备案等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与服务,打造“绿色通道”。采取“事前提醒”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特例服务。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将部门职责、服务流程等内容,上墙进行公示。真正做到了进一个门办好一件事;符合规定程序,交纳规定费用办成一件事;在承诺日期内办结一件事。存在问题是,由于受人员素质限制,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廉洁从政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与各股室队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实施一票否决。经过自查,我局全体人员在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我局党组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争取在下一阶段中,全部予以整改到位。

特此汇报。

第三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我检查报告

今年4月份以来,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质监职能,将勤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讲效率与能力结合起来,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运行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下大力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培育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办公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精心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实施意见》,我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我会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并于4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总动员,以统一全局的思想,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白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制订各个阶段的实施细则,确定学习内容、重点,使全体明白具体学什么,怎么学,学习目的等情况都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使得效能建设得以顺利开展。

二、贯彻落实,有序开展

(一)抓学习教育,刷新观念、强化主体,努力营造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4月份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的学习了《徐水县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深入开展“讲认识、找差距、谈体会”活动,形成了全局一盘棋,上下一个调,人人讲效能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干部逐渐认识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请您继续关注本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并要求每个干部都写出学习体会和剖析材料。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职责,激发了全体干部参与效能建设的热情,积极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高效廉洁公务员”的积极性。

(二)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质高效服务型机关。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八项“整治”:整治政令不畅、文山会海、作风不端正、办事难、行为不规范、检查评比过多过滥、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热等问题。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查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注意解决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关注、反映强烈涉及效能方面的问题,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抓制度建设,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确保效能建设取得成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我会从两方面入手加强了制度建设,以机关效能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一是深化机关“周一学习日”制度,坚持每星期至少学习一次,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二次,并建立学习汇报交流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政治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理顺机关职能,规范运行机制,将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深入到企业中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需求,切实帮扶企业,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等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四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促进党内监督的有序开展和执行纪律的严肃性,执政为民,立党为公。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明确了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推进了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强化了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评价了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严肃了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了工作标准,规范了工作程序,堵塞了管理漏洞,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了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抓督查,推动效能建设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有效监督,扎实推进效能建设工作。我局进行“查办事拖拉,促优质高效;查作风飘浮,促求真务实;查敷衍塞责,促勤勉敬业”等“五查五促”的督查,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发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上的相互交叉,确定专人抓督查,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股室进行工作检查,督促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制度建设执行上还不够到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以来,相应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但有的制度缺乏检查监督机制,执行起来随意性较大;有的只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没有落到实处,出现了有章不循,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

二是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有的股室对机关效能建设较重视,工作抓得紧,行动快,落实较好。有的股室抓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识不强,对效能建设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存在着应付检查的现象。有些干部对效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缺乏主体意识,没有从“要我抓”转变到“我要抓”,致使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三是政务公开还不够规范。主要是做法不规范、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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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自我检查报告

市监察局: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xx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总编制共27名。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一个直管局(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按照省和市的统筹安排,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航道、港口(渡口)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交通规费、通行费的征收、稽查、上缴和使用;负责和督查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培育,负责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船舶驾驶行业和公路、水运、搬运、装卸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相关部门对重点物资运输,抢险救灾,战备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的调控;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通信导航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渡口)、水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安全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抓好交通人才预测、交流,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研究制定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定额和规范;组织科技攻关,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归口的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技术监督;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提供信息、情报和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审批、申报等管理。

围绕上述主要职责,市交通局领导班子注重加强交通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带领交通系统公务员、工程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团结一致,拼搏争先,促进全市交通事业协调发展。2014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315.9万元,路网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9936公里。工程质量得到保证,04年全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养护得到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不断发展,04年全市完成客运量84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82014万人公里,货运量1161万吨,货物周转量12541万吨公里。交通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今年来继续保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为零。

二、我局遵守和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把落实《八条禁令》视为交通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将之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将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为了加强领导,将《八条禁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主要领导是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局长(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还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将《八条禁令》列于上面,悬挂在局机关办公楼的大厅,让进入办公楼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抬头便见到《八条禁令》,时刻敲响警钟。为了避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出现“一阵风”、“走过场”,我局决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时间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一个月检查一次;方式上采用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或纳入其他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外出办私事的情况,以及挂牌上岗和按规定着装的情况。二是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局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无落实,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三是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收受贿赂,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公私不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况。市局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八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禁令而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自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令行禁止,未发现违反禁令之事。

三、多方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交通局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运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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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建设相关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建设相关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建设相关制度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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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组织全局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度,承办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局发文稿的审核,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编辑政务信息,协调调研工作;负责

局机关收发、文秘、信访、督办、档案、保密、行政、后勤、外事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系统财务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科技工作。

(二)人事劳动股

负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老干部、奖惩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配合上级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挂靠的社团组织和有关中介机构。

(三)质量股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同级政府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质量信息及质量指标统计分析,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质量只是教育培训和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配合当地政府,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争创名牌;负责配合生产许可证发证和日常监督及查处无证生产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对相关认证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工作;协调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省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负责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负责对监督检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依法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承担同级人民政府“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标准计量股

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复审,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组织协调信息标准化方面的工作,参与对重大新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配合上级做好方面的工作;协调、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条码工作。

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计量监督和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按规定实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组织和管理量传和溯源,管理计量检定人员;依法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进行管理,对销售、安装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调解计量纠纷和计量仲裁检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负责企业计量合格确认和推行定量包装商品“”标志管理;负责对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和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锅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协助、协调承担定期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完成“锅炉管特”定期检验任务;负责完成国家有关法规授权和上一级锅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委托的工作。

(六)稽查分局

依法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和锅炉及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上级交办的、外地移送的案件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的查处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活动,承担同级政府交办的专项整治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并承担规定的工作任务,与人事劳动股合署办公。

恩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考评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了科学评价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绩效,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

为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全面性和开放性,考核工作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目标考核与民意测评相结合,全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对象及内容

⒈考核对象:各科室,机关国家公务员。

⒉考核内容包括:各科室工作业绩、工作质量以及其所属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市质监局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包括局领导、机关党支部、工会、办公室、分局的负责人以及机关国家公务员代表。

考核小组对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直接考核。考核科室公务员提出的考核意见,并对科室内部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对各科室的考核办法

⒈考核实行立体测评办法,由考核对象的上级、下级、同级、服务对象以及社会进行测评。经单位核实的考核对象的总结可作为测评的参考依据之一。各项测评结果为一项独立考核指标,总分为分。

⒉各科室的基础分为分,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得分乘相应的权重系数所得分数为考核综合得分。

总分

=指标权重+指标权重+指标权重

⒊各项考核指标

()根据《恩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所规定的目标考核办法,对年初下达的处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权重)

()结合行风评议对质监有关问题的问卷调查情况进行的综合评定。(权重)

()群众信访及投诉科室相关工作事件的综合评定情况。(权重)

()相关领导、州局、市局其他科室根据科室工作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测评。(权重)

()科室根据工作标准进行自评。(权重)

⒋考核等次:处室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良好等次的比例分别为、。凡能正常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及目标任务,达到各项工作基本要求的均为合格,在本年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为不合格。

(二)科室所属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办法

⒈考核依据:国家、省、州、市有关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⒉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

()科室内部评价;

()考核结果上报;

()市局绩效考核小组审核;

()考核结果反馈。

⒊考核等次:机关国家公务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⒋考核量化

公务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权重为“德”占分、“能”占分、“勤”占分、“绩”占分、“廉”占分。其中分—分可推荐为优秀,—分确定为称职,—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绩效考核为不称职等次:

()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或在外事活动、在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本年度被行政效能告诫两次的;

()当年受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错误性质较重的;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或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并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五、绩效考核结果

针对科室负责人及其所属国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由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反馈到本人。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表扬,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诫勉谈话,帮助督促其分析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责令其制定改正措施。

针对科室负责人及其所属国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进入其个人档案,并作为其年终目标奖、工资晋级、职务变化、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为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人本化、诚信化所采取的重大决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工业兴市”、“质量兴市”的深入实施,着眼于机关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整合机关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行政行为。以效能精神抓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此带动群众关注的各类问题的解决,达到增强干部能力,提高机关效率,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的根本目的。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

⒈加强思想教育。要把加强机关干部思想教育摆到突破性位置,贯穿效能建设始终。要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用先进理论武装全局干部职工。要大力开展宗旨观、政绩观、改革观、发展观、法制观和诚信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⒉规范机关行为。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为依据,照章办事,规范从政行为。使本局管理体系有序、运行机制有效、行为方式优化。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好范文版权所有!复议法》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保职能到位。

⒊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急生产者消费者所急,想生产者消费者所想,让生产者消费者满意而归;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我局企业质量建档率;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探索出民营企业生产服务的新路子,使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⒋完善制度建设。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失职追究制。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⒌转变机关作风。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以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增强大局意识,对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及交办的事项,要速决速行,立说立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着力点,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干部自身建设,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⒍抓好监督整改。根据本局实际,将邀请部分生产经营者相关负责人员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意见;针对效能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部位,制定整改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使本局机关效能建设见实效,从而推动质监事业的蓬勃发展。

⒎严格考核奖惩。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结合自身特点以及《恩施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恩施市机关效能“积分警示制”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通过各种考评,实施对干部的有效管理,并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处分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步骤:

⒈成立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任小组成员。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⒉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并结合实际开展学习《中共恩施市委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恩施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恩施市机关效能“积分警示制”管理办法》,提高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体干部以积极的姿态投身于机关效能建设。

⒊局领导班子成员安排一次以××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为专题的集中学习,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确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

⒋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少应酬,多学习;少空谈,多实干;少坐班,多下乡;少说“不”,多说“行”;少回避,多挑担;少谋人,多谋事;少享乐,多奉献的要求,认真查找思想观念、工作合力、工作作风、职能转变、综合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从群众最不满意、社会最有议论的问题入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⒌做好服务。一是充分发挥“质量兴市”的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二是落实办证手续,提高办证效率,为民做好服务;三是为企业产品质量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深入调查,探索出民营企业质量管理的新路子。

⒍考核考评。全体干部首先对这次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总结,写出书面小结,然后由本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自治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湖北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拟定本辖区内质量发展战略;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申报并实施经省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上级的部署,对相关认证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管理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和锅炉及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完成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按照规定负责本局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以及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指导挂靠社团和中介组织的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群众,树立质监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我局系统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必须在当场或在个工作日内(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制度。

第四条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应填写《一次性告知书》(格式附后),对办理事项需要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作详细说明。

第五条经办人员对到我局系统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的服务对象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服务对象往返多次办理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被有效投诉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并负责受理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投诉及督办。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恩施市质监局一次性告知书

年月日

来人姓名办理事项

经办单位经办人

已提供资料

需补办资料、手续或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

其它需告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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