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多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多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1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四、意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2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 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3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4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5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xx]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开情况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监督情况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6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7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度总结及自查整改的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重点、抓落实,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将2017年保亭县开展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科工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质监、民政等1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科工信局,县科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保亭县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160号),方案明确了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和纠正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及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以及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等任务,并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

(三)召开专题会议。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减轻企业负担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加大公开透明度。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公开,主要是以县政务中心、物价局、财政局等单位将所有涉企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以及审批依据进行了公示,并在在保亭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做到有依有据、透明收费。

二、认真开展减负专项治理

(一)县物价局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重点对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就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见面政策规定多收费,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等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过程看,大部分收费单位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管理,但仍有个别单位理解收费政策不到位,存在乱收费行为呢。如县住建局在收取县教育局“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时,没有执行减半收费政策,多收取教育部门38760元,目前,县物价局已立案处理。同时,对部分执收单位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的贯彻执行情况逐项进行监督检查,从对相关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检查的结果来看,执收单位均按照收费文件要求办理,未发现违规收费和增加企业负担情况。

(二)县民政局严格社会团体入会收费管理。对中介服务机构、协会等社会团体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审查,未发现不合格的涉企收费项目。治理向企业收取捐赠和赞助等行为。加强了对重点执收、执罚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未发现以办庆典、论坛、研讨会和借教育、卫生、建桥修路等名义,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以及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学术研讨、技术考核与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国有企业捐赠、捐献等行为。

(三)县质监局加强对涉及计量和质量检验收费行为的治理。积极落实检验检测收费政策,对涉及工业企业的压力表检定的计量器具给予免费检定,截止目前免费检定计量器具270台,免收检定费1250元;对血压计以及基层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涉企的电子秤、电子汽车衡、搅拌机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均按70%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2.12万元。同时,落实买样付费制度与免收监督检验费,主要是对抽样样品实行付费买样制度。今年,县质监局共对钢筋、橡胶、排水管、化肥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累计共支付样品费用约为600元(大部分样品由企业自愿提供),累计免收产品检验费1.6万元,兑现了税收优惠政策。

(四)县财政局认真梳理涉企行政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细。督促收费单位细化和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制度,依法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加强涉企收费事中和事后监督。

(五)县科工信局对惠企政策进行梳理,并向企业宣传和网上公开。出台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决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为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根据国家及省、县关于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要求,近几年,共获得国家、省各类专项扶持资金五项共900万元。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各项减负政策。根据国家、省、县各项减负政策,积极研究部署减负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省、县有关控制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初步梳理出9家涉企收费行政单位以及涉企收费项目共19项。二是政府各部门助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设立保亭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通过减负工作的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提高了收费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解决了向企业“吃、拿、卡、要”的问题,较好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受到企业普遍好评。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增强了企业抵制“三乱”的意识,营造了我县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保持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推进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已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到位;二是有的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工作抓得不紧、力度不大等现象;三是各部门间工作信息未共享,工作协调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认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对中央、省、县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文件、法规的学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决心,在全县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力度,确保上级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的顺利贯彻和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领导。继续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放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坚持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总体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严格奖惩。

(三)进一步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成果,坚决执行新出台的减负项目。一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二是对已明确的减轻企业负担项目继续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清理巩固、防止反弹。三是按照中央、省、县减负统一部署和明确规定,对新出台的减负项目坚决贯彻执行,不讲价钱,不打折扣,确保上级规定的减负项目落实到位。

(四)加强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梳理国家、省、县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掌握各级各类惠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惠企政策措施传达、落实到企业。适时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监察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政令不通、有令不行、顶风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对收费项目的管理,加强监督,依法收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是否依法收费的执法检查和财务专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标本兼治,预防在先;进一步规范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活动,严格部门下企业检查工作报批制度。

(七)建立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跟踪减负落实动态,加强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作用,坚决查处各类涉企收费违法案件。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8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企业减负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减轻企业负担的督查力度,强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监督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降低企业成本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推行收费清单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收费清单制度。自2015年起,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开始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实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同时,要求各收费单位对本单位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同步进行公示。2016年8月我市再次公布了22个部门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也于9月底公布。据统计,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4项,涉及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等17个部门;政府性基金6项,涉及工信委、林业局、住建局、残联、地税局等5个部门收取的墙改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教育费附加,确保收费政策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二是清理公布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省上三项清单公布后,根据省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中介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经清理汇总,及时公布了《张掖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市直15个部门单位,包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施工图设计审查、营运车辆性能检测等29项。全市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共11项,涉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9个部门。清单制度的建立,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二)落实政策措施,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服务收费。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文件精神,通过取消、冻结、暂停、缓征、免征涉企收费项目等措施,企业收费项目逐年减少,收费收入逐年下降,多数企业几乎是零收费。经统计,两年内共为企业减负1750万元,年均降低9%左右,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对新常态下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全面清查,我市所有收费项目均在《目录清单》范围内,不存在无法律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情况;没有发现有乱收费及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现象;中央和省上已明令取消、停征、减免以及降低标准征收的涉企领域收费政策得到严格落实,没有发现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不执行,更换名目继续收费的现象,各项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和基金政策落实良好。

(三)制定降成本政策措施,力促企业稳定生产。一是精准研判形势,做实宏观调控。在深入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准确把握铁合金市场动态和发展态势,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支持高载能企业电价补贴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稳定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并获得了省、市、县三级支持企业稳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有效避免了高载能企业全面停产的不利局面。2016年为符合电价补贴条件的山丹腾达西铁公司和临泽县华兴铁合金公司等铁合金企业共拨付市级电价补贴资金798.8万元,争取省级扶持资金443.13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市铁合金企业稳定生产。在省市县三级财政扶持政策的强力刺激下,一度处于停产状态的'5台电炉全部实现了复产,14台具备生产条件的电炉全部实现了满负荷生产,产品普遍实现零库存,企业亏损明显减小,山丹县永鑫冶金有限公司、山丹益能铁合金公司2户企业全面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目标。二是借鉴成功经验,释放政策效应。在充分借鉴支持铁合金企业稳定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对扶持政策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总结,结合水泥、煤炭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态势,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现阶段支持水泥煤炭和农畜产品加工行业稳定生产的通知》,2016年为符合条件的水泥企业发放电价补贴资金329.3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发放电价补贴资金200.3万元。通过实施多用电多补贴的激励措施,全市农畜产品加工业企业普遍抢抓政策刺激,生产形势明显好于往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增速保持在6.9%以上,为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广泛搭建融资平台,切实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等活动,积极同金融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作用,支持、指导担保公司扩大担保业务,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张掖市县区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6〕65号),有效解决了我市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应急流动资金缺乏的后顾之忧,帮助企业解决因还贷筹资困难而占用生产经营性资金问题,切实探索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助力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收费环境。

(一)严格执行惠企政策,切实加强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甘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收费目录清单,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级公布《目录清单》所载明的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通过政府网站在政务大厅等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各涉企执收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全面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工信、财政、物价、审改办等部门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全市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检查,采取措施,将相关部门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确保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督,探索建立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增减变动项目的跟踪问效机制;认真调查研究,对收费、基金的收缴、管理等各个环节开展深入调研,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开拓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