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币收缴和残损人民币兑换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假币收缴和残损人民币兑换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假币收缴和残损人民币兑换工作自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

为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假币收缴和残损人民币兑换工作,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等行为,维护人民币的信誉,提升本行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假币收缴和残损、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的通知》,我行由渠道运营部牵头,组织人员对全行假币收缴和残损币兑换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我行营业网点设立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公示举报电话,按规定在营业网点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节选)》及《中国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流程》,在营业场所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并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及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2、按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临柜人员熟练人民币支付业务整点挑剔,备付金质量充足,无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的情况,并由总行制定了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内部考核,并建立健全ATM加钞流程内控制度,通过调阅监控后柜员认真执行相关流程制度;点钞机、ATM机具备冠字号码识别功能,并通过厂家定期升级;制定本单位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1、是现金从业人员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时有火烧、拼凑、标准掌握不严。

2、是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仍然对假币存在意识淡薄的情况。

3、是该向公安机关报警的不报警,怕麻烦。

三、改进情况

鉴于在自此次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以下整改建议:

1、加大对反假币培训的力度,提升反假币工作人员的反假币技能,提高一线反假币堵截能力。

2、要进一步做好反假币的社会宣传工作,呼吁社会公民提高警惕,耐心为大家讲解对假币、可疑币的识别。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加深公民的印象。

3、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反假币操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将反假币工作落到实处,以维护货币流通秩序。

反假币工作任重道远,我行将继续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要求对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挑剔整点,按标准捆扎、盖章并及时上缴人行。配合人行的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反假币工作,做到广泛宣传与提高能力相结合,人工防范与机制预警相结合,为辖区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