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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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园长为幼儿园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担负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2、要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员、照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

3、对幼儿教师、幼儿及其幼儿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方式包括讲解知识、传授技能、组织演练。帮助幼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制定科学合理包括运行时间、运行路线、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确保行车安全;

5、必须聘用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6、每辆车至少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照管人员,每天随车全程照管幼儿,维护上下秩序。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校车标牌;

2、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同意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

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知识指示标志;

3、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4、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6、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7、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

8、配备校车的幼儿园必须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9、校车必须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10、校车运行时间必须按照校车标牌的标注的路线运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运行时间、路线的,须事先报公安、交警等部门批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

2、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

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必须时刻保持车况良好。坚决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和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

4、幼儿上下车时,校车必须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5、载有幼儿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接送幼儿更不能饮酒,更不能随意请人代驾;

7、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8、严禁在校车载有幼儿时给车辆加油;

9、严禁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10、驾驶员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待随车照管人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四、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1、随车照管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

2、幼儿上下车时,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幼儿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幼儿安全通;

3、随车照管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必须按预定路线

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驾驶人饮酒、超载、不按照预定路线图接送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立即制止,并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

4、清点乘车幼儿人数,确保乘车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5、做好行车过程中幼儿的安全管理,严禁幼儿在车厢内打闹、喧哗,制止幼儿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管理幼儿文明乘车;

6、核实幼儿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7、严禁幼儿以外其他人员搭车,严禁校车超员行驶;

8、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9、幼儿完全下车后,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保无幼儿遗留在车上。

第三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校车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

第二条 校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合格有效证件,驾龄3年以上,近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年龄在30—50之间,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驾车技能。

第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行车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不违章行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

第四条 坚持经常性的车辆日常例行检查和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保证校车安全。

第五条 按校方规定的线路行驶、停靠,与校方随车管理人员紧密配合,安全、及时地接送学生。

第六条 行车途中发生意外时,应先打开车门疏散学生,抢救受伤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视情况向公司、学校和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报案求助,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公司和学校报告。

第七条 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入库,未经许可不得交他人使用。

第八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完好无损。

第九条 发生责任事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校车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

第二条 校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合格有效证件,驾龄3年以上,近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年龄在30—50之间,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驾车技能。

第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行车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不违章行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

第四条 坚持经常性的车辆日常例行检查和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保证校车安全。

第五条 按校方规定的线路行驶、停靠,与校方随车管理人员紧密配合,安全、及时地接送学生。

第六条 行车途中发生意外时,应先打开车门疏散学生,抢救受伤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视情况向公司、学校和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报案求助,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公司和学校报告。

第七条 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入库,未经许可不得交他人使用。

第八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完好无损。

第九条 发生责任事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篇: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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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本公司校车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 建立随车制度。每天有一名跟车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随车记录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4、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公司应及时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5、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公司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6、公司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驾驶员、跟车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7、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公司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8、公司每学期要组织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9、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30公里。

10、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公司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接送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马上报110或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公司管理人员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11、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公司,经公司管理人员同意即可。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校长、另安排检修。

12、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13、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把车辆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驶离停车场。否则后果自负。

(3)未经公司同意,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呈交违章报告,并由司机个人承担所有违章费用。

14、司机的职责

(1)公司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公司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公司,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公司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15、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6)出车一律要认真如实填写车辆运行记录表,任务完成回来后,把记录表及时交回后公司。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不准继

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6、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要有礼貌,对学生要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公司。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回公司。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