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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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
第一篇:惩防并举狠抓落实第二篇:惩防并举反腐败第三篇:惩防并举强化监督第四篇:休宁县纪委坚持惩防并举第五篇: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多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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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惩防并举狠抓落实

惩防并举狠抓落实

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3月11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受局党组和贾局长的委托,我就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14年,我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有效预防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实现全县民政干部队伍稳定、思想情绪稳定和工作大局稳定,确保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明显。年初,局党组组织局纪检组、机关支部,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把每周五作为专门的“学习日”,利用周五下午半天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实施点名签到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学习组织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考核到位。二是每月创办一期黑板报,其中有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知识的板报全年不少于4期。三是确定一名宣传干部,利用民政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干部主要负责网站内容的收集、报道和更新,确保信息及时、新颖、全面、真实。四是制定详细的奖励政策,对在中、省、市、县不同层次的报刊网络发表的稿件制定不同档次的奖励政策,刺激和鼓励广大职工干部踊跃投稿。

(二)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落实。一是健全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局党组围绕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对各股室的百分制考核,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五项制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点名接访制度等,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认真落实“五书”制度,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局党组安排向各股室站下发工作任务通知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告知给各分管领导、建立了对未完成任务的股室和个人下发建议书制度、还建立了各股室站长和工作人员报告全年工作的报告书制度。二是规范操作。与各个股室站办负责人签订了《旬阳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平时考查与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股室逐项计分,逐条评比,考核汇总,并实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三是严格督查。去年,局党组组织综合考核2次,围绕干部作风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由于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全体职工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也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和行政问责追究。

(三)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一是制定了各项制度并挂牌上墙,将《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承诺》、《股室职责划分》、《职能和机构设臵》、《岗位职责明白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收费项目标准公布》、《群众点名接访指南》、《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内容全部放大上墙。二是在各项制度挂牌上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形式。利用法制宣传日、行风评议等机会在祝尔慷广场印发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资料和宣传单,对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耐心细致进行讲解;利用民政网站全面公开相关的民政政务;确定了两名新闻发布人,专门负责接待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报道和监督等事宜,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的办理进行督查。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制定出台了《旬阳县民政局财务支出“一签三审”制度》,并在职工大会上投票推选出3名理财小组监督员,直接参与并全程监督局机关财物收支和管理。

(四)信访督办查办进展顺利。一是严格按照“八有”标准和“软件从实,硬件从优”的原则,创建局机关规范化信访接待室;二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做好来信来访记录,并对来访者做好政策解释,能立即答复的及时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实地及时解决,确保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杜绝推脱现象发生;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点名接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及时向县纪委报送有价值的信访信息;五是切实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对上级转办信访件报结率达100%、跟踪信访件报结率达95%以上。去年,我局 1

被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并在信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五)行风评议再创佳绩。按照省市民政和纪检工作要求,我局通过慎重研究,开展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民政系统服务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将有利于全县民政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促进民政基层窗口的行业作风建设,为顺利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去年,在全县的行风评议工作中,我局的行风建设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荣获全县第三名。

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广大民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作风逐步形成,全县民政系统团结、稳定、和谐的局面得到保持。民政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显著增强,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县民政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2014、2014连续两年被县纠风办评为行风评议免评单位,去年又名列前茅。连续两年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单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是: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还不够深入,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一些地方落实民政有关政策不够到位,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干部还要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式发展要求。特别是在低保对象审定、申报和低保、五保资金发放,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村务公开等工作中一些乡镇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个别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以权谋私、损人利己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构成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全县民政系统整体形象。纵观各种违纪违法事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致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搞权钱交易,坠入腐败的泥潭,而民政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过去没出问题,不等于今后不发生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在资金物资发放上,切不可夹杂个人利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开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这也是全县民政工作会上专门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背景和初衷。

二、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反腐倡廉建设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始终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臵。总体上看,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是好的。但也要看到,整个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要进一步提高,廉政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民政经费管理和使用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违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保障民政对象利益的需要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是我们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些工作大多都是要通过我们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把政府的资金、物资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党和政府要求我们切实保障民政对象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民政对象期盼我们及时把救命钱、救命粮送到他们手中,为他们实实在在解决困难,服好务。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树立民政系统形象的需要

我们民政部门承担社会事务管理服务重要职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我们的核心理念,“落实民权、解决民生、维护民利”是我们的核心职能,心系群众、吃苦奉献、清正廉洁是我们民政系统的光荣形象。这个形象是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共同树立的,是我们全体民政干部的光荣和骄傲,要靠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发扬光大。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的纯洁。

(三)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问题关注程度的逐步提高,在改善民生方面政策、资金投入的逐步增大,惠民政策的逐步增多;随着民政职能的逐步增强,民政服务领域的逐步拓展。我们民政部门掌握的资金、物资越来越多,数额巨大,民政事业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在看到大好形势、良好机遇的同时,我们必须清

醒的认识到:掌握使用好民政项目、资金、物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障、发展民生的效益,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是民政系统面临的严峻考验。我们务必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倾力打造“法制民政”、“阳光民政”。

三、把握重点,扎实做好今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全县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着力解决民政对象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责任,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助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反腐倡廉,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惩处不是目的,开展反腐败斗争既是为了消除已经产生的腐败,但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产生新的腐败。必须立足于超前防范,把监督关口前移,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环节,做到标本兼治。

(一)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关口前移,首先要着眼防范,防微杜渐,全体民政干部要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大量案例表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随着人们社会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党员干部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增多、程度加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强化防腐机制的建设,不断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影响和侵蚀。

通过对民政系统广大干部扎实有效的教育,首先要使大家真正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力应该为谁谋利;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制裁。从而做到警钟常鸣,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道理。要在突出权力观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牢记“两个务必”,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加强形象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的正面典型,弘扬正气,深入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要通过各种教育,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精神境界,使我们的广大民政干部不仅能顶得住各种诱惑,而且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诚实践者。

(二)注重体制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今年,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我们要在对反腐倡廉的有关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各种存在的问题研究透彻的基础上,努力使制度建设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避免主观随意性。要注意抓好体制与制度建设上的系统配套,使之相互衔接、相互照应、相应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体制与制度建设要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有些还要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加以推广。二是保证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从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及时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规定,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和水平。要抓紧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过时的要停止,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特别要及时制定新的制度,改革和建立新的体制,拓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领域。当前,要进一步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城乡低保复审制度、“三议一公示”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等制度,继续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公开,用公开、透明的制度,保障权力运行的公正、合理,防止和减少腐败的发生。三是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使制度规定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努力维护制度和规定的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从深化改革入手,科学配臵权力,规范权力运作,重点抓好规范事权、财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而导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负责机关的责任。继续搞好行风热线,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切实保障宪法赋予的人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对群众举报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

我们每一个民政干部都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民政系统的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不断增强党

性观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榜样,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引领干部群众,要对自己所分管的干部时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政风行风教育。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成效,为民政工作的发展做出应(请继续 关注本站)有的贡献。

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处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近几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的加剧,民政信访问题呈较快上升趋势,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时有发生,给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尽管导致群众上访的原因多种多样,他们的诉求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反映问题的手段有时不够理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对政府是信任和抱有希望的。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一是接待上访群众要态度真诚。对来访群众要做到一脸热情相迎,一杯热茶相待,一把椅子让座,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切不可冷眼相对、恶语相向或拒之门外。二是处臵信访要稳妥得当。对于我们能够帮助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依照政策规定,耐心尽力帮助解决。对于无力解决的问题,也要说明情况和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促其息诉罢访,不能一推了之,造成不断上访。对于涉法上访,要注意做好解释和引导,尽快将其导入司法程序依法解决问题。三是查办信访案件要得力。对信访案件要切实加大查办力度,要深入实地,认真调查,做到有访必查,查必有果,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别要注意做好退伍军人上访工作,避免他们越级上访,四要注意分析群众上访的主客观原因,研究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对策,从源头上控制群众上访势头,确保大局稳定。对因我们民政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或责任心不强、方法简单,或综合素质低下、办事不公等原因引起群众不满而上访的,要认真查明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大家引以为诫。后果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胜任工作的,要调整其岗位。要教育广大民政干部常怀爱民之情、常表爱民之心、常做爱民之事,为困难群众做实事、干好事、解难事,及时化解他们心中不平、生活之忧,促其尽快退出上访之路。

五、强化宣传,为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宣传对于一项工作的作用和影响非常重要,对于民政工作更是如此。因此,要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要主动宣传,把我们的工作尤其是重要工作主动宣传好;要连续宣传,很多工作要选好切入点,连续报道、形成宣传链条;要参与宣传,对媒体关于民政工作的很多正负面报道,进行及时地参与,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要策划宣传,民政需要宣传,宣传需要策划,策划需要典型。要深入研究如何宣传民政工作。既要思考对民政日常工作进行宣传,更要思考对民政重要、重点、重大工作和事件进行宣传;既要重视对民政单项工作的宣传,更要重视对民政整体工作的宣传。民政系统宣传的阵地较多,如党报党刊、中国民政、陕西民政、安康民政、社会保障报等,还有各级政府网站、各级民政网站,这些都是我们的宣传阵地。特别是我们自己的网站,不但要多投稿,还要经常点击浏览,提出有利于宣传的好建议,使我们的网站办得更有特色。我局还制定了民政宣传工作奖励政策。希望大家踊跃投稿,使我县的民政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形成大宣传格局。

同志们,2014年的党风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旬阳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推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惩防并举反腐败

惩防并举反腐败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4年10月23日 16:50

十八大后,已有10位省部级高官被查,此种高频率的反腐态势会持续多长,治本的制度措施何时推出,并不清楚。反腐没有秘诀,世界上所有国家对腐败的治理,走的都是限权和公开化之路。公众在治理腐败中的力量越大,越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

10月22日,最高检在时隔24年后,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统计显示,自2014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犯罪案件151350件,涉及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而今年1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8283件,占立案总数的80.8%,同比上升5.7%。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要案1761人(含厅级以上129人),占立案总数的5.7%。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最近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建立让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的体制和机制。“不想腐”,就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

育;“不能腐”,就是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不敢腐”,就是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从上述最高检的报告来看,中国的反腐败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目前对腐败的治理以惩为主,十八大后,已有10位省部级高官被查,包括国资委主任蒋洁敏。最新一例是南京市长季建业。这样一个高官落马频率,是过去10年所没有的,反映了中共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确实在加强。预计前一阶段的巡视在集中收网后,还会有更多官员落马。

但问题是,此种高频率的反腐态势会持续多长,治本的制度措施何时推出,并不清楚。要使反腐具有可持续性,且见到真效果,中国的反腐就必须做好如下几项事情。

首先,整合现有的反腐机构和职能,使之更具效率。中国拥有复杂的反腐机构,党内有纪检;政府有监察和审计,包括公安和工商也具部分反腐职能;司法有检察。这三家反腐主体分工负责,其中,纪委为主导,政府的行政监察、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相配合。这套反腐机构设置不能讲完全没有效果,可又必须承认,它远不足以应对目前严峻的腐败局面,原因在于,它在突出党对反腐掌控的同时,削弱了法治反腐的力度。另外,这套反腐体系将反腐力量分散在不同部门,由不同部门行使和负责各自领

域的反腐工作,虽有助于本部门和领域的反腐深入开展,然而,鉴于目前腐败形式多样,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此种各守一摊的反腐模式其局限性就显露出来。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套体系注重对腐败的打击和惩治,而相对忽略了对腐败的预防。对反腐来讲,关键不是事后的惩罚,而是事前的预防,要筑牢防腐的制度堤坝,使官员不敢腐和不能腐,伸手必被捉。在这方面,这套体系的效果就很差。

鉴此,必须重构这套反腐机构设置,可以按照纵横两个方面进行整合。横向是将现阶段分散在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和系统的职能整合起来,在惩治预防腐败上实现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形成“一体化”的防治腐败格局。在条件成熟时,再成立一个统一的类似美国联邦调查局或香港廉署的反腐机构,这将利于凝聚反腐合力,克服各自为政的弊端。纵向是将目前这套反腐机构,尤其是纪委和检察院独立出来,不受地方政府节制,而由中央实行垂直领导。

其次,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和预防,使之从目前偏重于惩治,转向偏重于防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腐败的预防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反腐机构的内部职能设置上,加强预防功能,使之从偏惩治转向偏防范。关于这一点,官员财产公示制作为治本措施可以先行出台。先治标后治本办法,从策略角度考虑,未尝不可,但为了更好地推进反腐,

有必要在治标的同时,对一些社会已有高度共识的治本措施,尽快出台。而官员财产公示制就是这样一项制度,不仅民众对它有高度共识,官员中也有一定支持力量。因此,国家必须尽快制定一个财产公示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

二是在更广泛的国家权力层面上,加强制衡和限权。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权力总要被官员使用到边界为止”,制度防腐的重点,就是要严格厘清公权与私权边界,降低公权对经济社会资源的直接配置能力,压缩公权的自由裁量空间。腐败滋生的一大根源是政府管得过杂过宽,政府通过投资、审批、资格准入和价格管制等手段来调节和控制经济社会的运行,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因此,要减少腐败发生的几率,就得消减政府权力,将一些可管可不管的事情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去行使,转变和限制政府的职能及其作用范围,科学合理地设置权力,切断以权谋私的纽带。在这方面,一些学者曾提出应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信息公开法”“、行政组织和编制法”等法律制度,以解决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确保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实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还需要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反腐。反腐不仅仅是反腐部门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公共事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参与对腐败的治理。说穿了,公众在治理腐败中的力量越大,

越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某种意义上,社会尤其是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所起作用比官方的反腐机构对腐败的惩治效果更大。而在当下网络时代,技术发展也给公众提供了参与反腐的手段。所以,面对公众的反腐诉求,如何设计一套机制,用法律去保障包括新闻媒体和网络在内的对公权力的监督,推进公民的反腐积极性,是一个亟待考虑的问题。

根本而言,反腐没有秘诀,世界上所有国家对腐败的治理,走的都是限权和公开化之路。而最好的限权和公开化的方式,是行民主和法治,所谓制度反腐,必须落实到这一层面上来。但这并非是说在民主化前,加强反腐就没有意义和效果。只要高层有足够决心,对腐败采取攻防并举的战略,虽不能做到完全降伏腐败,起码能使腐败局限在一定范围和层级,而不至成为一个影响全局的大问题。

作者邓聿文系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

【作者:邓聿文 】

第三篇:惩防并举强化监督

惩防并举强化监督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

刚才,李检的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税收系统职务犯罪的现状及犯罪的主要成因,并对今后我们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觉得:讲得很好,不但全面,而且很生动(具体),深入浅出,发人深醒,对我们国税部门来说,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在此,我们也真诚地希望检察院的各位领导能够常来我局指导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结合本次联席会的主旨和工作实际,就我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坚持教育为先导,打牢预防工作基础

在生产关系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天与纳税人打交道的税务执法人员,要想从根本上堵塞职务犯罪的渠道,必须要抓好干部思想教育,使干部真正认清利用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刚才李检的讲话就是一次很好的教育课。教育要始终把握重点人群,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三种意识”。

一是从“高”处着眼,突出领导表率,增强“无私奉献意识”。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自觉做到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身教重于言传,在学习和工作中,要求干部做到的局领导、科股长必须首先做到,要牢固

树立为国税事业发展而无私奉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二是从“用”处考量,突出教育实效,增强“廉洁从税意识”。为消除“以权谋私、以税谋私”的错误思想,要不断拓展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使之尽量贴近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集中讨论、考核考试等多种形式,使干部坚持学习“两个条例”、省、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文件精神,使干部在心灵上受到震撼、行为上感到约束、工作中懂得珍惜,从而牢固树立“廉洁从税意识”。

三是从“小”处入手,突出时代要求,增强“勤俭效能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不仅体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同时也应落实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具体行动中、体现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在工作中要将预防工作与响应节能减排号召、建设“节约型机关”、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起来,坚持“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信念不动摇,努力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技能。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诫免谈话、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

二、完善制度促规范,健全预防工作机制

在制约执法权、预防腐败问题上,近些年我们依托信息化建设开展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管理漏洞和职务犯罪的风险仍然存在,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局内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最大限度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是继续细化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要进一步完善《**市国税局工作制度》、《**市国税局执法责任制及究追办法》等重要管理制度,规范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管理权的运行,坚决杜绝有事没人管,责任没人担的现象出现。

二是突出领导责任落实机制。要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工作中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过错追究谁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旦干部出现问题,在座的各位分局长、科长就责无旁贷,要第一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制约,增强预防工作刚性

众所周知: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权力。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我们税务部门,为此,必须要强化权化监督,作

好腐败预防。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继续做好办税服务“八公开”,( 即公开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处罚标准、公开办税结果、公开社会监督渠道、公开责任追究。)通过政务公开,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吃、拿、卡、要”、收人情税关系税问题的发生。

二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与人大政协、纪检检察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定期走访特邀监察员,及时听取监察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看法和意见。同时,要通过网站、意见箱、座谈等形式,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突出关键环节监督。 “两权”监督,要做到关口前移。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要对混淆入库级次、转引税款、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对发票使用、停废业、个体定额等重要工作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在行政管理权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参与干部的选拔、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固定资产处置等环节,防止腐败滋生;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

督、违规要追究,对涉嫌犯罪的,一经发现,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互动协作,共同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广泛的社会性,其中,检察机关是不可或缺、功不可没的。这此会议,市检察院与我局签订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成立了预防指导小组,建立了税检共同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协作机制。今后,我们要预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争取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主动开展系列预防教育活动,在涉税违法犯罪领域不断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沟通。各分局、各科室在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反馈有关问题和相关信息,力争早发现、早解决。

这次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为今后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我们相信: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定会开展地越来越好、越来越有成效!

第四篇:休宁县纪委坚持惩防并举

坚持惩防并举创新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在市纪委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

休宁县纪委副书记朱怀善

(2014年1月5日)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们休宁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自觉服从服务于休宁经济社会发展“一个中心四个区”这一中心任务,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锐意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201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扣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紧紧抓住“讲责”、“定责”、“考责”、“究责”四个环节。一是注重“讲责”,强化责任意识。出台《2014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市委书记王福宏在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上提出的责任制“六五四三”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做到 “六个亲自、五个一同、解决四个问题,抓牢三个环节”,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给领导班子成员和管辖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带头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进行述职述廉。二是层层“定责”,强化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因岗因责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和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在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县委书记胡宁同全县58个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带头“履责”,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同时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成70项,由40多个牵头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到位。三是科学“考责”,强化工作效果。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位居前两名的乡镇、县直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考核结果向党外人士和县新闻媒体通报。2014年7月底8月初,由县领导带队分三个督查组,对21个乡镇、37个县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向有关单位党政班子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四是严格“究责”,强化警示作用。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原东临溪镇党委书记查某在财务管理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民政局某领导干部因在发放五保户慰问大米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大米出现质量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2014年责任制考核末位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少数干部上班玩游戏、炒股,值班脱岗,以及违反廉洁自律、午餐饮酒等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健全领导机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县委、县政府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着力在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全县构建了惩防体系网络。县委成立了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结合休宁县情出台了《中共休宁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休发〔2014〕14号),为今后五年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也层层建

立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在工作环节上,每层次都有具体的工作任务,有牵头单位,有落实部门,形成了上下结合的领导体系和责任网络。县惩防办还将县委《实施意见》进行年度目标责任细化,把2014年度任务分解到38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上门督查指导,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两个挂钩”:一是与领导干部工作政绩挂钩。年终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的,班子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能进入评优范围;二是与评先创优挂钩。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达标的,取消班子和个人评先资格。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1、建立领导干部廉情预警机制,在预防违纪上求突破。一是预警的目的。为了教育帮助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澄清问题,保护干部,同时着力督促犯了错误的领导干部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领导干部,扩大反腐败工作的群众基础,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二是预警的要求。坚持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等需要了解情况的;对不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警示的,通过“三卡”(提醒卡、警示卡、诫勉卡)、“三谈”(廉政谈话、信访约谈、诫勉谈话)、“一纠”(责令纠错)制度,实行超前预防,有效纠错。三是预警的范围。主要是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四是预警的方法。第一步,廉情收集。通过下访、接访、信访、热线电话、县长信箱、百姓心声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各类预警信息。第二步,廉情分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分析有价值的预警信息,研究解决措施。第三步,廉情办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对重要廉情进行处理。属上级管辖的,及时报告;属本级管理的,直接处理;属下级管辖的,及时批转,跟踪督办。该制度实行以来,已对新提拔的98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行为。

2、建立乡镇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在查办案件上求突破。一是协作区的划分。为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合力,有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根据原来的老区和习惯性分片,把全县21个乡镇划分成5个协作区:一区(海阳等5乡镇)、二区(溪口等3乡镇)、三区(流口等3乡镇)、四区(五城等4乡镇)、五区(东临溪等6乡镇)。二是协作区的职责。主要是参与、协作案件查办,具体为:参与县纪委组织查处的乡镇案件;参与到县纪委以上集体访、越级访的案件;参与协作区内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办。三是协作区的运行机制。⑴协作区为临时性合作形式,成员单位办案人员隶属、工作关系不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需要时随时抽调。⑵各乡镇案件原则上由本乡镇纪委查处,必要时由乡镇纪委提出申请,县纪委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研究决定启动协作机制进行查处。⑶县纪委加强对各协作区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2014年,乡镇通过协作区制度,已查办案件6起。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查处结果落实上求突破。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涉法、涉诉、涉纪被立案查处期间和结案后及时办理并兑现相关人事处理事宜,制定了《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查处人事处理事宜跟踪管理办法》,纪委、组织人事、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查办案件信息,确保案件查处结果及时执行落实到位。建立联动机制以来,近期已查处1起挪用公款案、1起私分公款案。

4、坚持整体推进,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求突破。

一是创新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齐云山镇岩前村试点开展“4+2”民主决策,在陈霞乡陈霞村试点开展村级财务流水帐公开,在溪口镇长丰村试点推行农村低保“票决制”等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继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和县审批三级程序,所有村的“一事一议”资金全部缴入县财政“一事一议”专户管理,全县有183个村388个建设

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涉及资金1279.5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全县21个乡镇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三是在对村级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即对村级“三资”进行清理登记,成立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农委、民政、审计、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组,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集体“三资”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5、建立廉政文化一条街,在加强宣传教育上求突破。

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警示三大廉政宣教基地建设的同时,结合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采取与宣教工作成员单位共建形式,在县城新区主要街道龙升文化街,树立20块不锈钢材质的廉政公益广告,打造一条800余米长的廉政文化一条街。

6、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在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上求突破。一是巩固“政治生态建设年”活动成果,结合全县第二批、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并把中央下发的《巡视条例》、《问责规定》、《廉洁从业规定》等四个法规文件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观看专题电教片、讲授廉政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严格规范自身从政行为。二是开展了“千人评议县直机关”活动,并与县政协开展了以“推进休宁软环境建设”为主题的民主评议工作,向社会各界发放问卷150余份,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软环境建设的建议案》,县政府以《关于分解落实推进我县软环境建设任务的通知》行文下发。三是不定期组织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对县直、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工作纪律和工作效能进行了暗访,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四是继续完善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和“百姓心声”栏目,围绕“三保”、民生工程、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访谈内容进行在线“沟通”解答,制作“在线访谈”节目16期,在线回答网民咨询提问500多个;组织教育、水务、国土等22个县直单位及有关乡镇主要领导40人次参加县电视台《沟通访谈》栏目,并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五是相继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走进深山访农户”、“民情交流日”、“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动共建”和“夜学夜访真心服务农户”等活动,全县共解决突出问题130多个,进一步畅通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息交流渠道,进一步增进了广大干群的情感,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协调稳定,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7、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两个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纪发〔2014〕9号、10号文件下发前夕,我县已配备了一名监察局党外副局长。“两个文件”下发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方平山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县政府对这“两个文件”高度重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县纪委人员编制由现在的24个增加到31个,内设机构增加为11个室,经费保障参照县公检法机关标准执行,从2014年起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大宣教和查办大要案专项经费20万元,确保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深入开展。

二、2014年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上下功夫。积极与组

织部门协调,坚持把廉政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以严格的考核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拟与农委、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农村“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抓实抓好“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工作。

2、紧紧抓住查办案件这个“重点”,提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继续依法依纪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3、紧紧抓住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这个“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风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严防农民负担反弹。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严肃追究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

4、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治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开展社会评议部门和行风评议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5、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两个文件”这个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县纪委常委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以班子整体的高素质、优作风、好形象,努力带出一支讲学习、精业务、严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抓制度,强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按规矩办事的良好风气。三是抓纪律,树形象。以更高的道德操守、更强的纪律意识、更严的工作标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服务经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大力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这是党中央反腐倡廉方针的重大战略转变。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一要求上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

一、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党中央反腐倡廉方针的重大战略转变,所涉及的领域更宽,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具体到湖南省,要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1.加强教育。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 1

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教育活动中,要总结推介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掀起学赶先进的热潮。要加强警示教育,使干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同时,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完善制度。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要抓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础性制度。要完善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各项制度;完善党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制度;等等。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二是抓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配套性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的配套性制度。针对本地本部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三是注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既要针对突出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新的规范,

又要注重规范与规范之间前后贯通,相互承接,保持一致;既要注重制度创新,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既要加强实体制度建设,又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既要有执行和落实制度的要求,又要有惩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措施,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3.强化监督。要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干部选拔任用、司法活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资产经营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巡视制度,切实抓好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专门机关监督的权威性。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理机制。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4.深化改革。要深化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贯彻《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创新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防止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消费改革,遏制相关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深化经济监管方面的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减少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腐败;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少公务人员腐败行为的发生。对于已经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要继续深入推进;对于条件已经成熟、正在推行的改革措施,要加大推行力度;对于全面推行一时条件尚不成熟的改革,如公车改革等,各地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改革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为改革积极创造条件,然后全面推行。

5.维护纪律。要突出抓三件事: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二是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当前,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

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

二、真抓实管,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已经作出明确、具体的部署,现在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做到“三个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风气正不正,与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能否切实负责有很大关系。如果能够管住自己,管住领导班子,管住下一级党政“一把手”,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树一方正气,这个地方和单位的风气就好,领导班子就有凝聚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要重视和加强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

2.落实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

和省里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真抓实管的措施。当前,要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重点抓好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等领域中问题的治理和规范。各地各部门还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抓好本地本部门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发现有不落实的情况,要认真分析查 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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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市荣誉材料(惩防并举)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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