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之心得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所以,在“党员不能信教”的原则立场上,党的态度是明确的、一贯的。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之心得

也有人说,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党员也是国家公民,为什么不能信教?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虽然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所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共产党员确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也是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基本政治要求。

一、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是完全彻底的无神论者,信教就是对自己政治信仰的背叛。

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决定了只能选择为大多数人谋福利、为社会求进步。正如马克思所言:“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事业,那么,我们就不会被任何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宗教信仰究其实质而言,只为个人求得心理慰藉和精神寄托,终极追求是为了“度己”。共产党员以在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认为改变世界的只能是“人”而不是“神”,展现出来的是一种“大我”的云水胸襟和“人民至上”的公仆情怀。两者之间在精神境界和奋斗目标上南辕北辙。共产党员信仰宗教,无法实现无神论和有神论两种截然不同意识形态在自己灵魂深处和社会生活实践中的兼容,必定造成人格分裂、口是心非。

二、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徒,信教就是彻头彻尾的假马克思主义者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唯一指导思想的先进政党。加入党组织,誓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就意味着把马克思主义确定为自己人生航程中的思想指南、精神旗帜和动力源泉。马克思主义是建立在对一切宗教信仰进行深刻剖析、无情揭露和彻底批判的基础上,它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打开现实世界的“钥匙”,主张通过依靠动员和组织民众来解决一切社会现实问题。宗教则是唯心主义思想结出的“虚幻之果”,它逃避现实问题,主张信徒把改变世界和自身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冥冥中的神秘力量或者“做功课、积功德”上。世界五大宗教虽已问世了上千年,但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和结束天灾人祸等任何现实苦难。马克思主义诞生后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开创了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翻身解放的新纪元,是引领劳动人民奔向幸福之路的“福音”。信仰宗教的共产党员就是彻头彻尾的假马克思主义者。

三、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在坚定“四个自信”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党员信教是与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

坚定“四个自信”,不仅为当代中国社会带来了丰硕果实,同时也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注入了强劲动力。“四个自信”是几代共产党人接力奋斗的思想结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探索形成“四个自信”的过程中,我们党备尝艰辛、历尽坎坷,经受住了来自国内外多重风险和挑战的严峻考验,是我们党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无数历史经验教训留下的镜鉴与启示。而这一切,是宗教无法给予的,是神灵无法恩赐的。宗教信仰无法克服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难险阻,也不可能让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梦想成真。因此,信仰宗教与坚定“四个自信”格格不入,根本就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四个自信”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美好前景,有着广泛和坚实的群众思想基础,只要我们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砥砺奋进,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困、不为任何利诱所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就一定会变成生动现实。

四、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讲纪律守规矩,信教则是个人自由主义思想作祟的典型反映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更大胜利,基于党“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我们党最核心的纪律和规矩就是规范党员干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它是党员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而党员信仰宗教,其思想根源在于精神懈怠、信念动摇和理想脱轨,言行上必然是阳奉阴违,与党离心离德。“严守党的纪律”是入党誓词中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只有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倘若在共产党员眼里党章党规和政治纪律成了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摆设,任由各种宗教信仰在党内大行其道,那么,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团结统一就无从谈起。党员信仰宗教,是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不讲纪律、不守规矩,是在公然与党规党纪“唱反调”,我们党绝不会对这种“杂音”听之任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三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但是,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选择了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如果共产党员要信仰宗教,那么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五、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体现了共产党员对待宗教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共产党员只有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才能正确认识、理解和对待宗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人类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看待和说明宗教的本质,看待宗教的存在,正确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长期性、民族性、群众性、复杂性和国际性。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宗教很快就会消亡的想法,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行政手段就能消灭宗教的想法,都是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背道而驰的。

六、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