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出炉记读后感

第一篇:拉面出炉记读后感

拉面出炉记读后感

拉面出炉记读后感

这天,妈妈准备大显身手为我们做一锅香喷喷的拉面。

她拿出一个盆子,倒上面粉,把水均匀地浇在上面,然后拿手拌面粉,她一边拌面粉一边把盆子上粘住的面搓下去,一会儿,面粉就变成了絮状。她一只手抓住盆子边,另一只手使劲揉着快成形的面团,揉累了,就把手握成拳头用关节压。松散的絮状面在妈妈的揉压之下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白胖的面团,但它的表面还是十分粗糙。妈妈摁一下面团试试软硬,就把锅盖盖在盆子上了,让面团饧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妈妈打开锅盖,拿出面团,放在案板上,一手压住面团,另一只手将面团扯开又反复向中间揉压,面团表面逐渐变得光滑,妈妈取出擀面杖,将面团擀成饼状,在两面均匀抹上一点儿食用油,然后再将它擀得更薄一些。拿刀切成一厘米宽的长条,用拇指和食指压宽,拿住两头,轻轻一拉,熟练地在案板上甩三下,在面条和案板撞击的过程中把面抻长,放进锅里,用筷子搅一搅,反复这个动作,一锅很快就出炉了,妈妈把拉面盛到盘子里,浇上事先炒好的西红柿鸡蛋和青椒葫芦瓜,我迫不及待地用筷子拌了几下,挑起一根拉面送到嘴里,用力地一吸,爽滑筋道的面条搭配着酸爽的菜香,真是地道的西北特色啊!

第二篇:一千美元一碗的拉面读后感

一千美元一碗的拉面的读后感600字

1000美元一碗的拉面

他叫冯三峰,今年36岁,是河南省虞城县关镇一个普普通通的高考落榜生,一千美元一碗的拉面读后感。高考落榜后,他辗转在河南、山东和安徽等地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几年过去,一事无成。

这时,有人嘲笑他:"生就一个穷人命,想做富人万不能。"但他没有灰心,而是来到合肥一家厨师学校学手艺。与学白案相比,学红案有更多的机会拿高薪,可他等了多次的机会,也没报上红案的名。不得已,他只得选择了白案。

这时,又有人嘲笑他:"就算学成下来,也只不过是个包子师傅,还会有什么大出息?"他心想,不管怎么说。有门技术总比卖苦力要强,于是,坚持跟一位师傅学起了做面食。他学得认认真真,一年下来,竟将手中的面团玩到了炉火纯青:可以双手左右开弓擀l2张饺子皮,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做出一桌全面宴,更奇特的是,可以把拉面拉到在一根针眼里穿过l5至20根。

之后,他凭着一手面点手艺,又辗转几个城市打工,由于有了一项手艺,较之以前,他的经济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

有一天,一家驻外建筑公司来合肥招聘两名面点师傅,年薪6万元,工作地点是到这家公司设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建筑分公司,他听说后动了心,赶去报了名,心想国外或许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读后感《一千美元一碗的拉面读后感》。

凭着高超的面点手艺,他被选中了,来到阿联酋的第二大城市迪拜。在当地人只会做大饼的迪拜市,他变着法子做着面食,让那些中国员工欢呼雀跃,更让一些阿联酋技术员工赞不绝口。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他的面条、花卷、饺子,就给这座繁华的城市注入一股新鲜的活力。

一天,迪拜最豪华的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家七星级酒店--伯瓷酒店总管找到了他,以4000美元的月薪聘请他出任伯瓷酒店的面点大师傅。他动心了,与建筑队协商后,到了伯瓷酒店。

在伯瓷酒店,他每天面对的几乎全是世界各国的王室成员、政要及体育和娱乐界的顶级人物。工作一个月后,他得到俄罗斯首富、石油大王罗曼·阿布拉莫维奇的亲自召见,这位亿万富翁对他做的面点感到兴致盎然。不久,因一碗正宗的中国家常饭--煮面鱼,他又获得华裔丹麦王妃文雅丽的青睐,为此,他获得l000英镑的小费。

有一天,顶级的足球明星贝克汉姆甚至带了十多位朋友,特意从英国赶到迪拜来品尝他的小吃。他没想到,太多太多的富商巨贾、达官贵人在满桌的山珍海味面前,偏偏喜欢他的土得掉渣的中国民间小吃。短短的一年时间,他的月薪涨到6000美元,加上每月小费4000美元,他已达到月赚l万美元。其间,他曾亲手教会泰国总理夫妇做饺子,教会美军驻海湾地区前总司令施瓦茨柯普夫将军做兰州拉面,为好莱坞著名导演斯皮尔伯格表演拉面绝活。

2014年9月,美国国务卿赖斯入住伯瓷酒店,她听说这个来自中国的面点师能将l5根拉面穿过针眼,怎么也不相信,于是当场表演,结果竟穿过了20根。赖斯震撼了,所有围观者都目瞪口呆。结果,就在当天达官贵人参加的派对舞会上,他的拉面竟卖到l000美元一碗的天价!为此,他个人获得美国国务卿l万美元的天价小费!

在我们眼里,会做一碗拉面能有多大出息?可是,只要有心,小小手艺也能成大器,一碗拉面也会卖到1000美元,人生还有什么不能实现的!

第三篇:窃读记读后感

这是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中有许多句子令我感受到了作者对读书的如饥似渴,对知识的渴求,窃读记读后感。

当我读到“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时,我通过上下揣摩,明白了作者快乐是因为她读着自己喜爱的书,从书本里汲取了知识,同时也增长了见识。惧怕是因为她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担心被赶走,惧怕被训斥。对书的渴望驱使着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奔向书店,扑进知识的海洋。

当我读到“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的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的喊着:‘大些!再大些!’”作者把自己忧愁的表情和快乐的内心作出了对比,突出了主题

文章的最后一句话为点睛之笔,“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这里吃饭长大的是指:粮食使我们的身体茁壮成长。读书长大是指:书籍是精神的干粮,它能让我们增长见识,能使我们的心灵成长。作者用这句话再次点题,表达了自己对书的喜爱之情。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对,书是心灵的鸡汤。一本理想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一位导师。也是指引我们进入智慧宝殿的里程标。

作者林海音生活在贫困的年代,买不起书,却仍然那么热爱书籍。我们的生活丰衣足食,幸福快乐,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与书成为良师益友。

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认真的学习了语文第一课《窃读记》。读了这篇课文,我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仿佛一股清泉注入心田,唤醒我沉醒的思维。

课文按时间顺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的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故事。着重写了两个场境:一躲在大人背后读书;二下大雨的时候如饥似渴看书的情景。全文有十个自然段,每段都可以用四个字表达:脚步匆匆、忧心忡忡、贪婪读书、我怕老板、收藏身窃读、雨天窃读、饿累窃读、依依不舍、浑身轻松。文中的中心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作者的快乐是感觉到读书能给予我们智慧和力量,是最好的精神粮食,读后感《窃读记读后感》。读到这儿我想起蒙田的话:“不快乐的事我不做。”读书是件快乐的事,但也是一种略带忧伤的享受。她怕被老板发现不买书只看书而赶她走,担忧店里人少,隐藏不了自己。她这种如饥似渴,学无止境的读书精神,让我感动,我也要努力读书,多读好书,让书精灵开启我的智慧。

文中最后一句“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深思。她是极其喜爱读书却又没有钱买书,而现在我们每个孩子的家庭都比较富裕,就更应该多读书,珍惜拥有书籍的快乐,不要肥了身体瘦了思想。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吧!让书香浸润我们的身心!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第四篇:桃花源记的读后感

渔人的好奇心帮助他找到了理想国,好奇未必能害死猫,有时也许能找到桃花源,桃花源记的读后感。

作者对通往桃花源的过程描写非常科幻,“仿佛若有光”,“初极狭,才通人”等都很写实。那么最后见到的理想国是怎样的呢,土地、屋舍、良田美池桑竹,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都是物,从今天来看,土地代表空间,屋舍也许就是高楼大厦,良田是农业,美池可以垂钓,可以洗浴,可以泛舟,桑竹都是可用的东西,而鸡与犬,都是家中必备的东西,就像是现在的电脑和汽车。理想国里的人,都忙着种作,显然都不是闲人,衣着吗,很潮,很哈秦,老人小孩都很快乐。

然后就是相遇了。乃大惊,外星人见到地球人也会惊恐的,但是非常有礼貌,非常豪爽,杀鸡作食。很温暖的是“村中闻有此人,感来问讯”说明大家都很相识。然后大家竟然都不知道外面朝代的更迭。村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真是好客,都争着邀请到家中来,招待他。但最后还是有人说:“不足为外人道也”说明他们也是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

那么离开的时候,渔人还是不舍这个地方,希望能回来。所以“处处志之”最后他很功利地叫太守来,但是迷路了,理想不适宜于功利。

刘子骥,高尚士也,这一段只是为了增加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就像电影的最后要加上一段,某某多少年后怎么样了,读后感《桃花源记的读后感》。

桃花源是与现实世界不同的另一个世界,是一个自由的理想化的世界。陶翁理想中的桃源世界诞生于公元421年,也就是他辞去县令归隐(405年)后的第16年。桃花源里的此情此景也许就是陶渊明归隐生活的写照。其实,桃花源是当时人们逃避现实社会的“避难所”。

诗人把它描绘成一个自由而理想化的王国,形成了与现实社会并存的,又相对立的与世隔绝的理想乐园。这不能不说这是陶渊明的伟大创举,诗人描绘出人类理想社会的雏形。它有点类似于英国作家莫尔笔下的“乌托邦”(莫尔的《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利益又有趣的金书》写于1515-1516出使欧洲时期),但要比“乌托邦”早一千多年。

以作家的年龄比,陶渊明是莫尔的爷爷的爷爷了,所以,可以说陶渊明是人类理想王国的鼻祖。“世外桃源”至今已流传了一千五百八十多年,仍然令现在许多人向往不已。这样的艺术效果和社会作用,是陶翁当时创作时做梦也想不到的(文学的社会作用往往会大大地超越作家当时创作意图),其价值远远超过了文学本身!这究意为何呢?经过反复思考,本人感悟有三:

第一、人的本性就是向往平等自由,追求和谐快乐的幸福生活。这也许就是人生的真谛之所在!人是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第二、在人类社会里,只要有私欲的存在,就始终存在剥削、压迫、侵略、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等等背离人性的行为。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就在所难免。“强者为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亡者不逃则死!俗话说:俺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计,走为上。躲到那里去呢?!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

第三、桃花源是一种意境,是一种理想,是一个美梦,是一个精神乐园。未必要苦苦寻求!只要心中有“佛”,与世无争,天下为公,乐在其中!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现实和理想的冲突,当你对现实感到无奈的时候,就会想跳出这个圈子,寻求自己的理想王国。这也许就是桃花源流芳千古而不朽的魅力之所在。我想,在共产主义实现之前,桃花源也许永远是正直而失落者的追求目标!

第五篇:《清醒记》读后感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这是看这本书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朋友跟我说别看安妮宝贝的书,看了你会消沉好长一段时间,但是越看越觉得她的书经典。

看完之后是有些伤感,但她所说的的是事实,既然是现实就要勇敢地去面对,人是社会的动物,很多东西是逃避不了的。

以前老是单纯地认为,爱情也像好酒一样越酿越醇,质量也就越好。可后来慢慢发现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保险,也无保鲜济可用。

曾经老是对有些事,有些人放不开,后来慢慢发现,有些东西不用想起,哪怕是以闪而过的记得。因为想起酸楚。黯然酸楚是属于怀念的事情,但是遗忘更轻省。

以前看岩井俊的《情书》,跟本就看不懂,觉得那么白痴的书居然那么受欢迎,读了《清醒记》之后,我懂得了:真实的感情最终是和一切盛大无关的事,和幽深艰涩的宗教哲学无关,和坚不可摧的伦理道德无关,和瞬息万变的世间万物无关,也许只是白雪皑皑的群山之中一次泪流满面的问候:你好吗?我很好。寂寞地眷恋和想念着一个人,就象留恋我们无可言喻的生之欢喜和苍凉。和苍凉。

曾经也是很单纯地认为,没有什么比爱情更伟大了,可慢慢地发现,再怎么伟大的爱情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自己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不知在什么时候变得越来越脆弱了。安妮宝贝说那是因为爱情已经偏离了健康的轨道,不是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而是一个欲望到另一个欲望的距离。突然发现自己懂了很多,对这个世界不报太大的希望,有时觉得对自己有点残忍,但反过来一想也是好事,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又或者说让自己活在希望里,可如果希望破灭更痛苦。

以前天真地只知道付出不要求回报,后来知道了,付出和收获应该有一个平衡点,稍有一方重一点,就会发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