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随之而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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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随之而去读后感

第1篇:童年随之而去读后感

童年随之而去读后感的写法与格式是什么?请参考以下这篇范文。

初读木心先生,恰是《童年随之而去》这篇。开篇几句便顿使我仿若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孩提时代,又仿若少年时“随”鲁迅先生坐着乌篷船摇曳在江南的水乡。平日里繁忙中的各种匆匆与焦躁顿作烟云般消散......

不知先生何时写就这篇文章。开篇即描绘了一个十岁的儿童眼中的平和的旧中国的江南。把一个名门望族家的女眷们浩浩荡荡进山进香的场景描写的如孩子春游远足般的悠闲。孩子眼中,什么“祭祖”,什么“焚疏头”通通不重要。他自顾自己的新鲜有趣,只顾自己可以远离那深宅大院,远离那位“前清中举的饱学鸿儒”的家庭教师。免得自己在书房里“用中指蘸了水,在桌上写个‘逃’字,”又无奈得“呆视着水渍干失,心里有一种麻麻地快感”。

文章的主题是写一只“碗”。由于要在“睡狮庵”中住多日,起初的新鲜好玩渐渐消退后,百无聊赖的先生不再愿意吃斋饭,老法师特意赠送了一只名窑的“小盂”,“青蓝的可爱”,“盛来的饭也似乎变得可口了”。或许是加之母亲的夸赞“是越窑,这只叫‘盌’,色泽特别好”,让十岁的孩子“每次餐毕,自去泉边洗净,藏好”,且用“棉纸包了,放在枕上”为了临走时随时放在箱里,自此先生对此碗的钟爱可见一斑。待到归期,毕竟是小孩子归家心切,等全家走过崎岖的山路到了很远的岸边才发现忘了带上那碗。慈爱的母亲无论如何也无法让执着的孩子放弃自己的宝贝,等到年轻的船夫千辛万苦把那碗取回来,他才“道了谢,捧着,走过跳板”。自此,“橹声欸乃,碧波像大匹软缎,显得异常宁适”,水中及岸边的景色亦如先生的心情般美妙了起来。

不过“越窑”也好,“青蓝的可爱”也罢,在孩子手里久了,都是玩具而已。先生“用碗舀了河水顺手泼去,阳光照得水沫晶亮如珠”突然,脱手,碗飞了!读到此处,我丝毫没有为那只碗的名贵而可惜,只是如先生一样,眼前浮现出“那碗,像一片断梗的荷叶,浮着氽着,向船后渐行渐远”的景象。而先生当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对母亲说,尤其是那船夫!一个纯洁、善良的童真之心跃然纸上。

仿佛一切都已结束,是母亲的一句轻轻地话,让先生铭记终生,更让我至今久久悠长的回味:“(碗)就是沉了,将来有人会捞起,只要不碎就好!不要想了,这种事以后多着呢。”先生说最后一句对他是可怕的预言,而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中又何尝不是“这种事”多着呢?比越窑的碗,珍贵千倍万倍的物和人,都一样会脱手而去,有的甚至碎了!

世间多少人对多少事和物悔之不得,更悔得之又失。有人总想得而不舍,有人更为失后强求铤而走险!岂不知“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得与失之间,当守住那颗纯洁、善良、感恩的心,否则随“失”而去的就不仅仅是我们的童年和青春了!

反复拜读琢磨先生此文,不为追寻那逝去的时光,只为拉住那颗已随成长渐行渐远的童心!

第2篇:童年随之而去读后感

希望你能喜欢这篇童年随之而去读后感范文。

高中时读木心的《童年随之而去》,里头有只碗雨过天青云开处,者般颜色作将来,虽珍贵却落到了水里。他母亲说:有人会捞得的,就是沉了,将来有人会捞起来的。只要不碎就好这种事以后多着呢。木心求而不得的心,便随着那只沉浮的碗在童年消失了。

这样的话我们听得不算少。不是吗,只要活着,这种事以后多着呢。

对命运的力有不逮,我在小学便开始有了隐约的感知和怅然若失。

我记得我被宣布孤立的那一天,是小学四年级一个正午。我们站在偌大的操场中间,夏日的阳光令人目眩。忽然平时一起玩的女孩们都不再和我一起跳绳、一起放学回家,甚至任何人都不和我说话。而带头大姐曾是我彼时最好的朋友,一种强烈的背叛感瞬间占据了我幼小的心脏。

多年后想起来,在那样年幼无知的年纪,这样的孤立对我们彼此来说似乎都是一件太过于惊天动地的大事,有一种可笑的郑重。

事情起因不过就是我们为学校文艺晚会排练的舞蹈中,我是老师钦定的领舞,她们不服气罢了。而那年的文艺晚会上,我努力地排舞,最终拿了个人优秀舞蹈表演奖。晚会结束的时候,所有人围着我一起拍集体照,照片还被贴在学校的公告栏里,我看起来一样漂亮一样骄傲,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节目而被排斥在我们小学的操场之外。

后来,无数个课间休息的时间,我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耳朵里都是窗外她们夸张的笑声和跳绳在空气中呼啸而过发出的摩擦声;还有无数个黄昏独自回家的我假装目不斜视,余光里都是成群的她们挤在小卖部买零食和分享食物的喧闹。小小成功的喜悦并没能真的治愈我。

直到来年春天我在父母的歌声中吹灭蜡烛,才想起去年那高挑又漂亮、性格热情的姑娘曾为我订蛋糕。她带我去市场买菜,一起操办生日餐。那是我第一次由爸爸妈妈以外的人为我过生日,只是当时,我还太不懂得珍惜人心。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顺风顺水的我,几乎把别人的好当作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骄傲而不自知,最终那样的骄傲让我失去了她。

所有的缓和在迟到的醒悟中消融。只可惜,生命的白纸有了皱褶便再也抚不平。我只能带着她所有的温暖与伤害,带着对人心的更多感知与理解,在孤独的人生旅途上变得更加懂事美好,不再辜负下一站遇见的人。

那样的失落没有持续很久,初中的时候,我又变成了班级里最瞩目的女孩。

那时候我是文艺委员,每个星期会有一个中午要带着大家一起学习唱歌。为了每周的这个任务,我会经常去逛磁带店,拿为数不多的零用钱,买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心疼,满心满肺的喜悦与满足感。

如果你问我哪个年纪的我们最天真?

我会告诉你十二岁。智力初萌,天真,且极易满足。

当然,也最为脆弱,最易击倒。

那年唱歌比赛,我选择了卓依婷的《童年》,特意买了VCD,但家里没有播放设备,没怎么练习就上了舞台。那时的我,真是自信满满,一点儿都不怯场。当我站在高高的舞台上,忘记歌词,任由伴奏不合时宜地一遍遍重复,看见坐在台下的老师急切的面孔和拼命地挥手,看见同学大笑的表情,我才知道我搞砸了。

有人说,当一个人开始感到羞耻的时候,他的童年就结束了。

没错,我的童年就那么结束了。而我的青春期,在这一场失败中拉开了序幕。

自那以后,我辞掉文艺委员的班委工作,每天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心奋发读书,患上了近视,不戴眼镜,每天看着世界和人类在眼前模糊又美好的样子。

很多年后,当妈妈回想起那段时间,竟说那是我读书年代里进步最飞速的时光。而我不可否认,那些青春里的小失误,曾让我变得有点懦弱。而那些懦弱,却不知不觉变成另一种偏执。我突然想起小学一年级的我。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舞蹈队员的选拔,就考一个蹦跳的舞蹈动作,我失败了。回到家,我在家里的院子里反复练习那个动作,黄昏的光慢慢消失,直到我融入黑夜之中。第二天,我找到老师,说,我想跟着舞蹈队练习,我可以做替补。

结果,老师应允了我。后来我回想,如果没有经历过这些,也许我永远不会发现自己如此英勇。

即使失败令我的青春变得有点懦弱,但也以最小的代价,为我的成长埋下了伏笔,教会我接受了自己的失败,直面现实的残酷。在这个成功学简单粗暴地将人类分成输家和赢家的世界,我缓慢又笨拙地学会了做自己。这样一想,所有的取舍又有了意义。

没有什么可以让一个十多岁的女孩感觉自己死过一回除非懵懂的失恋。

高二那年的冬天,小镇下了我出生以来最大的一场雪,从早上下到晚上,下了几天几夜,不知疲倦。白天的时候,抬头望见的都是灰蒙蒙的天空和灰扑扑的雪花,令人从手冻到心脏。我失恋了。那场绵延不绝的雪,像是一场绝望的祭奠。

我们曾小心翼翼地牵着手走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给彼此写信,一起听陶喆的《爱很简单》,一起在杏花树下许愿。他很爱笑,笑起来眉眼弯弯的,让我的心也变得柔软起来。

可不过两季的时间,他便不再与我说话,碰面时只用冷漠疏离的目光扫过我。我在熄了灯的寝室里,打着手电筒歪歪扭扭地给他写信,可是他连看都没看,就扔在了课桌里。

我坐在他的右后方,心死灰一片。

我想,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我陷入一个人的沉默里,不愿意与任何人说话。我一个人在黑夜里穿过空荡荡的篮球场,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一个人风里来雨里去,低着头切断了与所有人的目光接触,浑浑噩噩得仿佛明天就是世界的尽头。

然后我发烧,联考考砸,一败涂地地迎接更加沉重的高三。

当时的我并不明白,那样颓败的我几乎被汹涌的绝望所淹没,我想我再也遇不到一个这样让我想去爱的人了。

为了逃离他的视线,我生平第一次与教导主任对抗,为的就是结束寄宿生活。老师反复地追究原因,那时的我冷漠而固执地不做解释地坚持着。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父母始终站在我这边。每天早上他们送我出门,我骑着自行车在透亮的早晨独自穿行在这初醒的城市,晚上爸爸会在晚自习结束之后来接我回家。那个时候,车里播放的音乐始终是我最爱的林俊杰的磁带《江南》。我看着爸爸在昏暗中的侧脸,心里汹涌着些什么。

后来,在那场看不见的战役中,我平复了心情,不再像曾经那样尖锐,却拥有柔软的坚韧,还拥有了白羊座从来不曾拥有过的耐心。由时间带来的,自然可由时间带去。而未知的时光里即将面对什么我们都不会知道。但我知道只有十几岁的时候,一个女生才会遇见那样蚀骨的落魄、毁灭的敏感,你要独自徘徊在那排无灯的街道上无数次,你要彻夜难眠辗转反侧无数个夜,那些敏感才会变钝。往后的岁月也告诉了我,这样的变化并不是坏事。

后来,我在英国留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朋友。她和我的生日只差一天,同样都是白羊座。只是我们看起来截然不同,她开朗乐观又自在,我安静谦和又内敛。我们却凭着本能般的直觉互相靠近了彼此。

命运的'奇妙之处在于,她也曾经跳舞,一直跳到高考前夕。由于不想以舞蹈为生,就放弃了爱好,一心准备高考。我几乎在她身上看到生命的另一种可能,她和我相似,却保留了她大部分的没心没肺的本质。她有她的温柔与世故,有属于她的成长故事。

成长就像克隆一样,我们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其实却总有人并肩作战。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都很喜欢彼此,也都很喜欢自己。

大概是经历得不够多,那些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曾让我们都成为怕痛的人。而人生该有多少不顺与颠簸呢,在太多的变迁里,我们终于变得更能与岁月抗衡,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动声色。该失去的都已失去,该得到的终将得到,曾经以为错过了全世界的我们,现在却学会了去爱这个多变的世界。

多年后,我会因为一阵黄昏的风、一朵飘过的云、一个路人的微笑,就感知到生活的美好与活着的庆幸。如果不是经历过那些生命的沉重,这些生活轻薄的细节,不会如此轻易地打动粗糙的人心。

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小学时第一次读到这句话,只觉得有一种诗意的美感,并不真正懂得。直到经历过世事之后,重新再读,方感同身受。

每个人的成长都有他的方式,它会磨砺我们的天真,却不会真的改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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