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学习心得多篇

酒驾学习心得多篇

酒驾学习心得篇1

去年12月份的一天傍晚,在我县县城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辆轿车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撞飞五米外,骑三轮车的'老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

今年春节期间,在漯舞路大刘段,一辆轿车由东向西行使,却一下子开到五六米深的大沟里,车轮向上,车身朝下,司机及车上的人全部重伤,肇事司机还是醉酒驾驶。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亲爱的叔叔阿姨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亲爱的同学们,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酒驾学习心得篇2

中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很多人喜欢在饭桌上“比酒论英雄”,因此,有许多人把法规不当回事,他们或者存在着侥幸心理,或者自恃驾驶技术好,对“禁酒令”视同儿戏。5月1日“醉驾入刑”新政实施以来,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共查获各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共170起,其中醉酒驾驶118起。

危险!酒驾出事几率高16倍

据有关资料显示,机动车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开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这时司机反应能力有所下降,甚至会出现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的状况,往往不能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据测算,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将增加16倍左右。

民警还说,交警所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主要集中在酒店、餐馆、娱乐场所集中区周边,红绿灯路口等交通流量大的地方。现在查得严,酒后驾驶行为发生的时间也推后了,以20时至22时这段时间为高发期。

注意!酒驾摩托车同样违法

“现在酒后驾驶汽车的少了,但酒驾摩托车的还是比较突出。”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众所周知,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稳定性比汽车差。民间俗称开摩托车为“肉包铁”,平时开摩托车就应加倍小心,酒后驾驶摩托车,更危险。在酒驾宣传和整治中,民警发现不少驾驶人对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以为然,认为酒驾摩托车并不违法,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包括的范围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大汽车、小汽车、摩托车同属机动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摩托车同样会受到刑罚或行政处罚。

不光如此,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同样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另外,在已经查获的各类酒驾违法行为中,参加“喜宴”后酒驾摩托车的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其中,浏河、沙溪等区域发生此类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较多,抱有侥幸心理的不乏其人。随着“十一”临近,我市将迎来一波办喜事的高峰。届时,喝“喜酒”的应酬会相应增多。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参加相关活动,喝酒庆祝一下无可厚非,但是要牢记酒后驾车的危害与教训,自觉调整好庆祝与喝酒、喝酒与驾车的关系,做到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不要喝完喜酒,又吃“罚酒”。

扫盲!“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对饮酒与醉酒的处罚是有区别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为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酒后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算账!“酒驾”要算清“三笔账”

今年8月6日23时30分左右,王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04国道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至直塘大洋桥路段处,与另一王姓女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太仓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表面上看,王某为自己的“酒驾”行为付出了“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代价。但是细细想来,王某付出的可不止这些。据了解,王某所在单位因其受到刑事处罚而将其开除。饭碗丢了不说,因为王某酒驾,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该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也不予赔偿。王某酒驾不仅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健康不负责任,同样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列出了“酒驾”而引发的三笔账:经济成本,包括因酒驾受伤所要担负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费等各种费用;法律成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中关于酒后驾驶及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理、处罚规定;家庭成本,包括因酒驾造成的对自己、家人、朋友等身体和心理上造成的影响。

酒驾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敌,其行为是危险的,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惨痛的。“酒驾入刑”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力度,这对稳定交通秩序是好事,对公众人身安全是好事,公众对此拍手叫好。但是,要想真正将酒驾彻底消除,只有广大驾驶员提高自律意识,把酒后不开车当成一种自觉行动,自觉在内心中升腾起对生命的敬畏。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幸福,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驾学习心得篇3

酒后驾车是一件多么令人憎恨的事,酒后驾车会让人瘫痪;酒后驾车就是一个恶魔……就在前不久,我在街头上看见了一位刚从酒店里出来,人醉醺醺的叔叔,只见他摇摇慌慌地上了自己的小汽车,一溜烟开走了。

当时,我记住了这位叔叔开的车牌号码,我心想:这位叔叔可能要出车祸了。不久,我又看见一位喝的更厉害的叔叔开着车,在马路上行驶,他开的歪歪扭扭的,后面的车子一直不停地按着喇叭,很不奈烦的在后面等着他把空位让出来,这样才好过去。那时,我的心里又有了刚才的想法。第二天下午,我随手拿起一张报纸看起来,无意间,我看见一条新闻报道说“最近有许多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而对交警的告诫,他们却很不以为然。”

读完这句话后,我想,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并且也伤害了自己。当天晚上,正当我看1818黄金眼的时候,突然间,我看到了自己在白天看到的两辆汽车却在电视上同时播出。“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原来这两辆车同时与另一辆大货车相撞在一边了。人还好没有事情,就是有一点失控。“哎,现在这两辆车的主人应该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了吧!”我自言自语道。在这里我要提醒各位叔叔或阿姨们,请你们以后不要在酒后驾车了,相信你们也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了,所以你们要记住哦!

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驾学习心得篇4

科学研究发现,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记得有一次,我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嘶——”的紧急刹车声和撞击声。我闻声望去,原来是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一辆正在拐弯的小轿车撞上了,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面包车的尾部,面包车的油漆被撞掉了一块,还有一部分畸形了,而小轿车的车灯也撞了下来。我当时心猛地一震,想:面包车上那么多的学生多危险啊!

要是司机的反应慢了一点点,那一车含苞待放的小花朵,或许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这场车祸葬送了性命。想到这,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时双方车主争论了起来,我靠近了一点儿,闻道小轿车车主的身上有一股难闻的酒气,显然是喝了许多的酒。这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来处理这场交通事故。

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们,不要再让自己的生命在生死线上徘徊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请遵守交通规则吧!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以身作则,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这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让我们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吧。

酒驾学习心得篇5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 。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酒驾学习心得篇6

学会开车后,叔叔一直都很约束自己。保证只要开车赴宴,他绝对滴酒不沾。

那天,叔叔去参加同学的聚会。点菜的时候,因自己是驾车而来,便拒绝饮酒。餐厅的服务员见状,热情地向他推荐一种“无醇啤酒”:“这种啤酒不含酒精,司机喝了没事儿!”叔叔禁不住面子尝了尝,味道还不错,便放心大胆地喝了几听。可饭后开车出去没多远,他就被查酒后开车的交警给逮住了。酒精测量仪一测,警察二话没说,就按酒后开车对他进行了处罚。

事后,叔叔对我们说他特别感谢那位交警:“当时他还真有点头重脚轻了,要不是及早被拦下,说不定会出什么事呢!”可让他想不通的是,“无醇啤酒”含酒精,这不是蒙人吗?

我们听后都说叔叔好糊涂。爷爷气愤地说:“饭馆就是为了多赚钱而促销啤酒。明知是开车来的司机还劝饮酒,这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啊!”奶奶听后紧张地说:”幸好没出大事,花钱买个教训吧,否则总有一天会出事故的,到了那时,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一边哭一边后悔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了”。我听后也认真地对叔叔说:“每个孩子都希望有爸爸妈妈日夜的陪伴,过安定幸福的生活。酒后驾车就是危害大家的安全”。

叔叔点头表示接受大家的批评,以后喝酒后主动不开车,增强安全意识,预防酒后事故。让家人踏实放心。他还奉劝那些“好喝两口”的开车朋友们人:“无醇啤酒”也是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完酒后不该开车。

酒驾学习心得篇7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酒驾学习心得篇8

众所周知,酒后驾驶乃是交通大忌,因为一旦喝了酒之后,酒精会渗入到人的血液里 ,麻痹神经,导致意识混乱。也因此,会带来很多交通事故,导致悲剧的发生。

最近在我身边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这件事发生在前几周的一个晚上。那天,将近凌晨,街道上、马路边的行人已是寥寥无几,可就在这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似的,呼啸而来。随后,只听‘‘轰’’的一声巨响,轿车撞在了政府门口,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被拦腰折断,重重地砸在车上,整辆轿车也面目全非:车头严重变形,车窗玻璃碎裂一地,车轮子也废了。幸运的是那个司机,当时那棵大树倒下时只是压到车的后备箱,司机也只是头部受了点伤,经过医生处理已并无大碍。现在想想,幸好当时是深夜,如果是白天,路上行人多,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次只是侥幸。可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想也令人害怕。

生命只有一次,对大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每天,我们都能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因为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看到那些无辜的生命逝去,看到我们的同胞因失去家人而悲痛欲绝,我们还能坐以待毙吗?经历了这么多血的代价,难道我们还不能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吗?此刻我想对所有的司机朋友说:亲爱的司机朋友们,此刻我只想对你们说“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句话。

同学们,酒后驾驶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无数家庭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告知自己的亲人千万不能忘记交通法规,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远离酒驾!

珍爱生命,远离酒后驾驶!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