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培训计划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8名(为期1年)、骨干人员24名(为期120天)、村卫生室乡村医生160名(为期30天)。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近视防控)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按照我市基层实际情况,在保持省任务目标数量的基础上,可在培训时长上灵活调整,组织三类人员开展培训。具备条件或有培训意愿的基层单位,也可按骨干全科医生3-4个月、骨干人员1-2个月、乡村医生0.5-1个月为一个周期,分期分批进行。不具备批次培训条件的,也要确保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各地要将公共卫生人员纳入项目培训范围。(各地培训任务见附件2)

二、培训方式

培训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依托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市级管理员须在6月2日前完成各县区级任务数分配,县区管理员于6月18日前完成学员遴选工作。

项目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于7月26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10个学时)的学习。国家项目办将组织项目定向学员于项目培训结束后,开展线上考核。学员培训考核通过后,发放培训证书。

项目非定向学员须在登录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参加相应类别学习。

各地分期分批实施培训的,第一期(第一批)线下培训学员为项目定向学员,其他批次及未参与线下培训的人员为项目非定向学员。完成相应线上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

(二)线下培训。由市级和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培训纲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充分利用本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尤其是乡村医生的诊疗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同时打造好一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的培训基地和一支适合基层的师资队伍。(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卫医师、预防保健师)培训。以县(市、区)为单位,遴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师、公卫医师、预防保健师,相对集中分类培训,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的综合管理能力。线下培训时长由培训机构按照批次具体确定,2021年12月29日前全部完成。

(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以县(市、区)为单位,遴选一定数量的全科医生,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提高基层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全科医学新进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上报流程及社区联防联控的综合能力。线下培训时长由培训机构按照批次具体确定,2022年6月27日前全部完成。

(三)乡村医生。以县(市、区)为单位,遴选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有教学资质的县级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以培训全科医学理念、实践操作技能、基层适宜技术为主,包括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近视防控)和视力检查相关规范、常见病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早期识别、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随访管理的综合管理能力。线下培训时长由培训机构按照批次具体确定,2021年12月29日前全部完成。

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专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培训针对性。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学员从有意愿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乡村医生中遴选,优先从新进入村医队伍的大学生村医中推荐,培训应在医师资格考试前实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学员从相关需求较迫切或有一定中医基础的学员中遴选。

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办公室将对相关培训大纲进行修订,并组建专家团队为有需要的地区提供师资培训支持。专题培训和相关师资培训费用在各地项目资金中安排。

四、经费安排和使用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培训医生标准为120元/人/天,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标准为1.5万元/人/年。其中,骨干全科医生分期分批进行的,按照全年标准折算;其他类别培训分期分批的,按照现有标准实际计算。

各地和培训机构要做好项目资金结转工作,将2020年项目尚未执行完的资金纳入2021年项目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应当在2021年底前执行完毕。各地要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以培训质量为中心,强化对培训工作的保障。

各地和培训机构要严格资金管理,根据线下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用于与本培训项目相关的活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讲课费、交通费、耗材费用等,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级和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分别制定本辖区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发展需求和工学矛盾等因素,合理分配培训名额,并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做好培训与需求对接,避免基层工作人员重复培训,组织开展好各类人员培训,及时跟踪、总结、评价本地培训开展情况。要做到行政部门有专人负责、有工作方案,培训机构要建立教学组织、组建师资队伍、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表或轮转计划)、建立考勤考核制度等。

(二)加强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各方优质医疗卫生教育资源支持培训项目,在2020年备案的基地上,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医共体(医联体)医院、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可再推荐一批教学能力强、适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实践培训的机构作为培训基地备案。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为我市培训基地,要认真遴选师资,组织编写教案,做到课程有针对性,更好地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申报培训内容,探索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线下培训。

(三)加强绩效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将委托项目办对培训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督导和评估,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绩效考核的重点包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对培训走过场、组织不力的学员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学员和机构予以表扬。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日常考核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做好项目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好资料存档,将培训通知、培训计划、会议手册、学员签到表、教师课件、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文字材料汇总成册,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