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脱贫标准

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建议

北方地区,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贫困幅度较深,特别是生存环境恶劣,诸如气候寒冷,仅穿衣、烤火就要比南方地区多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实属特殊贫困地区。如果按全国统一脱贫标准,则有相当一部分贫困农民脱不了贫。为此建议,出台“特区特治”的脱贫标准,适当提高坝上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坝上地区的扶持和救助力度,使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有效衔接,让广大贫困农民共享扶贫开发成果,确保2020年同步小康。

二、资金整合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迫切需要整合各类扶持资金。依目前现状来看,各项资金未能有效整合,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如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办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由计划部门管理,其它如安全饮水、公路村村通等都分口管理。而部门项目资金又有各自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和政策界线,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项资金的有效整合。为此建议,应从源头上整合扶贫资金,建立行业扶贫的协调机制,由中央统筹安排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集中用于贫困村整村推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劳动力转移培训

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实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久稳定脱贫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减轻受训人员经济负担。

四、救助扶贫

通过近几年扶贫攻坚,效果显著,但每年因学返贫和因病返贫的人数很多,返贫率较高,严重制约着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建议出台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有效衔接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和扶持救助力度,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

五、产业化扶贫

产业化扶贫的重要手段是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信贷扶贫政策。像北方地区产业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少,带动力不强。按照现在的信贷政策,商业金融机构是按龙头企业的信贷信誉等级进行考察来确定贷款额度,这样就使得贫困地区信贷规模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信贷扶贫的力度越来越小。为此建议,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数额和覆盖面及落实有关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采取直接或间接地提高项目扶贫贴息贷款比例等手段,培植扶贫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地区优势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政策扶持方面:建议加大中心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移民搬迁、移民就业、产业发展、生活保障等配套性支持政策。

在基础设施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农村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支持。

在民生保障方面:建议继续加大贫困县社会救助资金支持力度,特别是在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文化设施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