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评报告

兵团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评报告

兵团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评报告

七师司法局一三一团司法所

一、司法所基本情况

第七师一三一团位于奎屯市城郊,西依奎屯河,南倚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南边缘,现有农业连队14个,社区 3个,流动人口3500余人,职工2640人,总人口2万余人。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5名,正式在编人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全团共有1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60名。上年度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纠纷8起,调解成功8起,涉及标的额40.35万元,调解成功100%,调解集访案件1起。

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及成效

一三一团司法所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司法所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标准化公共法律工作站建设为抓手,夯实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

一三一团地处奎屯市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较多,矛盾纠纷较多,一三一团司法所积极向师司法局请示,师司法局经认真研究后,批准在一三一团司法所建立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三一团党委给予大力支持,及时解决建立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二楼的库房和一楼大厅调整给司法所,更换纱窗和照明灯,师司法局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公共法律服务所上墙版面,现一三一团司法所集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五室一站”、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等功能于一体,面积达360余平方米,公共法律服务站标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全部上墙,干净整洁的大厅更加有利于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职能,坚持“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设立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一体的平台,将天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律师事务所部分职能迁入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公共法律服务站设联络点,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服务,为本辖区群众提供专业办理相关法律事项的集中服务,每个服务窗口对应专项业务区域,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让每一位前来办理法律事项的老百姓都可以清楚地了解司法所的职能并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窗口,通过规范硬件设施,整体提升了司法所办公环境和形象,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司法所依法履职、服务高效奠定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二)、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规范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三一团司法所紧紧围绕团场中心工作,从业务工作、管理制度、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大力加强所内软件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平安团场、法治团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狠抓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队伍建设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上,一三一团司法所坚持把提高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以政法干警忠诚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师局举行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所内干警的思想政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参与兵团司法局举办的司法所所长培训和师局举办的司法干警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修订完善了学习例会、接待登记、排查回访、请求报告、档案管理等十大工作制度,使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还狠抓了业务办公规范化工作,所务管理、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卷宗统一装订,分类归档,提升了司法所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开展了“行为举止规范、工作过程规范、硬件建设规范、档案资料规范”为内容的司法所“四规范”活动,要求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3、围绕团场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和保障能力。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既是司法所规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司法所软、硬件建设的不断完善,也是司法所各项职能充分发挥的重要保证。

一三一团司法所紧紧围绕团场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团、连(社区)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打造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创新调解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七师司法局与七师公安局、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伊犁州银保监局四方签署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一体化机制框架协议》,加强与综治、信访等多部门横向互联,建立访调对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和实效。近两年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下基层、大型广场活动等13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司法所起草、签订、审查合同33个,解答法律咨询80件,讲授法制课4次,调解矛盾纠纷25起,调解成功训练率达100%,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累计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0人,解除矫正51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9名,安置帮教人员16名,无一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行为发生,团场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无民转刑案件发生,上访事件也逐年下降,辖区社会稳定。

三、对照标准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一)一三一团公共法律服务站向基层延伸的覆盖面不够,个别基层单位还没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下一步将在全团17个基层单位全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

(二)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已在运行之中,缺乏专业性人才,下一步将加大对工作人员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培训力度,使其能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胜任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