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篇)

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

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篇)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2018年6月中旬,深入乡镇及相关部门、学前教育机构,以看点、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把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以提高幼儿园入园率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县学前教育得到健康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教育事业向学前教育拓展。近几年来,我县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效、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上,拓展了学前教育事业。目前,全县共有3岁以上6岁以下适龄幼儿9128人,入园幼儿5625人。共有幼儿园2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1876人,占入园幼儿总数的33.4%;民办幼儿园19所,在园幼儿2247人,占入园幼儿总数的39.9%;村级附属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529人,占入园幼儿总数的9%;学前班25个,在班幼儿973人,占入园幼儿总数的17.3%;学龄前儿童毛入园(班)率76.55%,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64.83%,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班)率97.72%。共有幼儿园教职工313人,其中公办园教职工127人,民办园教职工186人。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所公办幼儿园,即县幼儿园和锦屏镇幼儿园,均为省一级二等示范园。

(二)学前教育由县城向乡村拓展。长期以来,由于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倾向于县城,乡镇无中心幼儿园,乡镇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多数乡镇多为民办幼儿园,个别乡镇处于空白。近几年来,我县在发展县城学前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乡镇公办幼儿园,形成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与社会力量办园共同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2014年争取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项目资金建成了4所幼儿园,即大朝山东镇第二幼儿园,项目资金407万元,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林街乡中心幼儿园(今年9月招生),项目资金282万元,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南部区幼儿园,项目资金1450万元,建筑面积5758平方米;文龙镇中心幼儿园(今年9月招生),项目资金282万元,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2015年争取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资金建成2所幼儿园,即文井镇者吉幼儿园(今年9月招生),项目资金213.6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文井镇者后路东幼儿园(今年9月招生),项目资金140万元,建筑面积602平方米。2016年争取到第一批学前教育奖补项目资金建成1所幼儿园,即文井镇者孟幼儿园,项目资金234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2018年争取到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项目资金预计建设3所幼儿园,安定镇中心幼儿园(正在建设中),项目资金380.16万元,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漫湾镇中心幼儿园(拟建设),项目资金281.6万元,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文井镇中心幼儿园(拟建设),项目资金422.4万元,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

(三)学前教育向多元化模式拓展。为适应新形式下的学前教育办学模式,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更新办学观念,调整办学思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办学前教育,形成政府主导,公办、民办、联办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多元办学模式,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得到较快的发展。目前,全县27所幼儿园中,民办幼儿园达19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0% 。

(四)学前教育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拓展。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民办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中心小学的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各民办学前教育的监管,对幼儿园的管理权属、办园审批、年检制度、招生政策、常规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制定下发了《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园安全制度》《幼儿园长职责》《卫生保健员职责》等制度,切实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每学期与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对幼儿园的房舍、周边环境、玩教具、车辆进行专项检查。县教育督导室定期组织幼儿园年检,对年检评估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到办园标准的,依法责令停止办学,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办园许可证。这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幼儿园的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教育大局的稳定和发展。二是教育培训常态有效。目前,我县有专任幼儿园教师136人,其中幼师专业毕业31人,中师以上学历136人,学历达标率100%。近年来,我县积极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园长、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岗前岗后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各级及相关教育机构对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及《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规定落实不够到位,职责不明。重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轻学前教育,在将学前教育纳入整体的社会事业和教育发展来统一部署、统一研究、统一考虑方面还存在不足。资源整合不够,上下级及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对学前教育宣传工作不够,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尚未形式。

(二)对学前教育的统筹谋划还有待加强。从调研的情况看,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园点规模、布局、园点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统筹谋划不足。一是规模布局不合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学前儿童数量急剧增加,但是我县城镇幼儿园网点布局整体缺乏规划,县城仅有两所公办幼儿园,不能满足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由于收费、师资和办园条件的差异,以及家长心理因素等影响,都想让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入园,导致公办幼儿园普遍存在大班额现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大部分入民办幼儿园,县城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仍然存在。锦屏镇幼儿园置于居民区,园舍建设受限,缺少游戏活动场地,有悖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不能满足社会对优质园的需求。出行路段狭窄,不平整,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与城镇化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二是发展总量不足。我县学前教育公办少,私办多,公立主体未形成,未达到“一乡镇一中心幼儿园,一村一幼儿园”的要求。目前,全县13个乡镇中还有6个乡镇(文井、龙街、太忠、景福、曼等、漫湾)未建成中心幼儿园;有三个乡镇(太忠、龙街、曼等)仅有附属幼儿园,多数山村学前教育处于空白状态,部分学前儿童被家长送到镇上的幼儿园寄宿就读,存在路途中的安全隐患,寄宿中的保育风险,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三是师资力量薄弱。大多数乡镇公立幼儿园建成招生,尚缺师资编制。县幼儿园有空编无招生,教师退休后得不到及时补充。公立幼儿园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不使用大量代课教师。公立幼儿园缺乏幼儿园专业教师,现有的幼儿园教师多为小学教师转岗,缺乏专业素养。民办幼儿园多为自聘教师,属未经专业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能力较差,不能适应现代幼儿教育工作。幼儿教师中年龄结构偏大,性别结构失衡,不利于幼儿性格的培养,且民办幼儿教师队伍极不稳定,流动性大,难以保证学前教育质量。临聘幼师待遇低,留不住人,队伍不稳定。

(三)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支持和监督管理还有待加强。从民办的数量可以看出,我县民办幼儿园对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起到很大的助推作用,解决了公立学前教育办园数量不足的问题,但是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支持和管理不够到位。民办和农村幼儿园条件差,民办幼儿园大多是租赁场地,由于先天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加之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设施简陋、活动空间小(学生间相互致伤隐患大,对火灾、地震、传染病等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伤害巨大),功能室缺、教玩具少,没有完全按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的学前教育特色不明显,食品、卫生、消防、交通、校园周边整治等方面措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普遍不足,正常运转还显得困难。学前教育无专项教育经费投入,财政仅保障公办教职工工资,园设修缮、保教设施添置等公共经费投入有限,幼儿园仅靠保教费维持正常运转,包括临聘教师的工资也用保教费支付,出现欠账,存在很多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教育是明天,更是未来,学前则是明天和未来的源头和基石。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现阶段乃至今后发展的一个重点区域,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是政府神圣的职责,办好学前教育就是办好民生工程。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办好学前教育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研究部署,提前谋划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好国家及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发展要求;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公民关心关爱学前教育,形成合力,切实为学前教育排忧解难。

(二)突破瓶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形成以公办园为主,民办园为辅的格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发改、规划、财政、人社、编制、住建、国土、市场监管、卫计、民政)要履行好职责,增强协作意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及《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切实解决好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要认真严谨谋划城镇学前教育选址规划布局,包括对民办幼儿园的园址设置,要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城镇居民对优质幼儿园的期盼。乡镇村幼儿园的建设也要提前谋划,纳入乡镇村规划之中,确保我县学前教育整体规模布局科学合理。要认真研究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解决新办园建设土地,继续扩大公办园数量,空白村尽快设立村小附属园点。要按照《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平均每班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幼儿教师一名以上保育员),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和有编缺人问题,不断扩大选招幼师规模;要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本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要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办园;相关部门要落实好上级关于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政策,尤其是普惠园的资金补助政策,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标准,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良性发展。

(三)科学保教,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教育部门要建立科学保教长效机制,加强对全县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体系,加强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负责人及幼教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广大幼儿教师坚持以师德为先,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课程,以幼儿为本,保教结合,寓教于乐,提供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努力提升全县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四)规范管理,充分履行政府的监督职责。一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学质量的科学考核评估,完善奖惩、激励、扶持等措施,将学前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并与中小学同管理、同考核、同奖惩。二要强化监管机制。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保教、食品、卫生、安全、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使其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提高办园水平。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要引导学前教育机构制定突发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在园儿童开展演练。对一些条件简陋,在食品、交通、消防等方面有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助推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安全和谐发展。

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全面了解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状况,有力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和普及提高,7月16日至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任组长的调研组,深入临翔区和凤庆县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临翔区圈内乡、博尚镇、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凤庆县洛党镇、大寺乡、凤山镇,实地查看11所公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召开两次座谈会。其余六县人大常委会就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上报了调研报告。7月25日,调研组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经综合分析和归纳,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一村一幼”建设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754所(其中:民办幼儿园59所),有1904个在园班(其中:附设幼儿班181个),在园(班)幼儿59694人(其中:附设幼儿班3693人)。有教职工3414人(其中:园长212人,专任教师2458人,保健医生35人,保健员387人,其他人员322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13%。幼儿园占地65.45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0.96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5.92平方米。

全市有园内外学前三年幼儿75139人,学前三年在园(班)幼儿59694人,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班)率79.44%;学前三年除少数学前班外,在园幼儿56129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74.7%,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班)率96.36%。全市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并具有以下特点: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有力

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将其作为重大的民心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有力促进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同时,强化政策引导,制定出台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县(区)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保障了学前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学前教育资源扩增有为

各县(区)根据学前三年幼儿人口分布情况和城镇化发展进程,科学分析,认真谋划,合理布局,基本实现了让幼儿就近安全接受学前教育。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居住小区,均按要求配套建设与小区规模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基本能满足小区幼儿入园需求。

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74.7%,虽然与全国77.4%相比还有差距,但已超过全省68.27%的水平。2015年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2675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9439万元),2016年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2961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4038万元),2017年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45095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2510万元),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力度,边境三县的学前教育已纳入14年免费教育范畴,全市农村民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均享受营养补助。

认真落实民办教育的相关法律,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专项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临翔、凤庆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村村有幼儿园的目标。

(三)加强督导,依法监管,学前教育运行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园,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督促指导学前教育办学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科学实施保教,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注重管理创新,凤庆县公办学前教育管理除县第一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管理外,其余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均由小学中心校管理,中心校校长同时担任辖区幼儿园园长,人财物由中心校集中统一管理,中心校增设分管幼儿园专职副园长1人。

立足实际的机制创新,既提高了管理质量,又节约了管理成本。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定期对幼儿园保教保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完善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严格把好办园准入关,坚持一年一检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收费标准审批备案制,杜绝乱收费行为。

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全市现有一级示范幼儿园19所,其中一级一等1所,一级二等8所,一级三等10所,实现了县县有示范幼儿园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得到不断扩大,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办学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及的质量不高

全市695所公办幼儿园中,村级幼儿园624所,且绝大多数属“班改幼”,以混龄班形式办园,仍然以学前一年教育为主要形式,因此,乡镇和村级学前教育普及质量不高。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如临沧城区15所幼儿园仅有4所公办,云县城区7所幼儿园仅有2所公办,且占地狭窄,扩建困难,招生人数有限,无法满足城区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学前教育财政总体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

市县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能力有限,学前教育总体投入不足问题日益突显。上级下达的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较少。如临翔区缺口资金达9275万元,凤庆县缺口资金1293万元,镇康县缺口资金789.35万元,云县缺口资金531.5万元,全市乡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难度大。

(三)师资配备与需要差距大,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幼儿园教职工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全市在园幼儿59694人,教职工仅3414人,按生师比8:1测算,需7461人,缺4047人。主要原因:一是编制紧,除城区幼儿园单独核定教师编制外,其余尚未单独核编。

二是招聘难,受工资福利待遇及聘用体制所限,造成师资补充不及时。

三是不稳定,农村学校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不发达,文化娱乐设施有限,条件艰苦,年轻教师流动性大。我市大部分乡镇及农村幼儿园现有教师由中小学教师转岗,年龄偏大,没有受过幼儿教育的专业培训,教育观念陈旧,学前教育知识和技能相对不足,不能按照学前儿童的特点设计教学计划、创设教育环境、提供操作材料和组织教学。

(四)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落实不够,办园水平较低

由于对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土地划拨、资金贷款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我市民办幼儿园整体处于起步阶段,办园条件差,规模小,层次低。

 三、工作建议

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把强力推进学前教育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必将成为今后长时期内教育发展的主旋律,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也是当前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必须在工作实践中进行探索并加以推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全社会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学前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和法律责任,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市、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帮助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各级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情况作为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督政职能;规划和国土部门要紧紧抓住棚户区改造的机遇,优先规划和解决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扩容及用地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和普及提高

要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要尽快把《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关于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落实到位,并确保这一比例逐年提高,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确保实现国家规定的“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到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的目标。

(三)进一步完善招录机制,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对教师的基本需求

对由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通过深化改革、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等举措,充分挖掘现有机构编制潜力,探索推行总量管理、内部合理调剂使用等办法,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针对农村幼儿园数量增长较快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的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特岗计划、增加事业编制正式招录、小学教师转岗、临时聘用等方式,解决学前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

要认真落实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采取财政奖补、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免费提供园舍、政府购买服务、优质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民办幼儿园等多种方式,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壮大提供政策、资金保障。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资源共享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规范有序地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