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概述】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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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主要做法

1.药械流通环节,以单体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疫苗接种单位等为重点,加强对中药饮片、疫情防控用药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产品抽查检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涉及的口罩、防护服、诊断试剂、体温计、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检查,严查进货渠道与贮存、销售、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零售企业及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化妆品流通环节,以化妆品经营户、美容美发店、养身馆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条例的宣导,加大对染发、烫发和祛斑美容类特殊化妆品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摸排对象主要是化妆品专营店、超市,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票据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口化妆品外包装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取得相关批准证书和检验报告等。通过摸底排查,执法人员对少数经营户,销售化妆品进货验收记录不完整、索取供货商资质材料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备案。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和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药械化安全意识。

二、行动成效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规范了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营造了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8家次,限期整改32家次,立案查处5起;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4家次,限期整改5家次;检查医疗机构98家次,限期整改7家次,立案查处4起;摸排化妆品300余种,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85家次,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500余份;限期整改9家。无立案查处及移交公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霍邱县市场监管将认真总结“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夯实提升“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