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造林绿化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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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造林绿化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初稿)

同志们:

刚才,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造林绿化动员视频会议,省委孙书记作重要讲话,黄省长作动员部署,九个设区市政府和**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向省政府递交了责任状。这是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来**考察提出持续保持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生态优美之区重要指示,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确保全面完成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现在,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讲五点意见。

一、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省上下达我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118万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40万亩、疏林地补植24万亩、迹地更新48万亩,非林地造林6万亩),是常规年份的2.5倍。面对如此艰巨而又繁重的任务,能否抓住关键环节,做到抓重点、重点抓尤为重要。具体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突出重点对象。当前,宜林荒山、疏林地补植和非林地造林,分别仅落实计划任务的21.5%、17.5%和12.2%,进展明显偏慢。各县(市、区)一定要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确保将现有宜林荒山和林中林缘空地全部造**。对于疏林地,要在尽量保留母树、幼树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密度进行补植,确保其成林达标。对于25度以上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引导林农种植收更高的油茶、茶叶、果树、木本药材等经济林和珍稀树木,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最优化。

(二)突出重点工程。我市“四绿”工程基础弱,尤其城市绿化、开发区和乡村道路绿化总体水平不高,缺林少绿现象突出。必须加快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和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让森林进城、上路、入村,拓展绿化空间。突出抓好**、**市区和沙县等9个县城区的植树造林,多建城市片林、城市森林公园,争创森林城市(县城)。突出抓好27个绿色乡镇和420个绿色村庄的造林绿化。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造林绿化和林相改造,以及**、沙溪、**等重点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城森林建设,打造沿路、沿溪和环城绿色屏障。

(三)突出重点单位。从全市讲,**、**、**、**、**等5个造林绿化任务10万亩以上县(市)的造林任务高达75.8万亩,占全市总任务的64%。抓好这5个重点县的造林绿化,对我市造林绿化任务的全面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理,从县(市、区)讲,一定要在全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把主要力量集中投放到造林任务1万亩以上的重点乡镇和1千亩以上的重点村,从重点单位中找突破、促进度。

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造林绿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必须建立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会后,市委、市政府将以文件形式下达,具体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明确县(市、区)责任。县(市、区)是造林绿化最为关键的责任者、组织者和推动者,书记、县长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宜林荒山和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造**,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今冬明春大造林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与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相结合,重点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高效笋竹两用林、高产油茶林、高效药材林和观赏绿化苗木等五大资源培育基地。与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相结合,全面推进植树造林良种化、营林作业机械化、树种结构珍稀化、森林经营集约化。与促进林农增收增效相结合,引导林农种植比较效益高经济林和珍稀树木,实现国家得绿、林农得利。

(二)明确林地所有者责任。现有宜林荒山和疏林地大多土壤瘠薄、坡度较陡,经济效益差,群众的造林积极性不高。必须明确林地所有者(承包经营者)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人,责任要落实到位。对逾期未完成造林更新或不造林的,可依森林法有关规定,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的,除承担代为更新造林的费用外,并可处以相当于所需造林费用的罚款。其中,对林改到户到组(联合体)的林地,各家各户应当负起责任。个别本人不愿造林又不肯让出林地的,要通过引导协商,采取租赁、合作等有偿方式,组织有意愿的经济主体进行造林更新。对属“谁造谁有”或非家庭承包等期限届满,林木采伐后,林地由村委会统一收回,重新落实家庭承包政策的,由承包方负责造林;暂时未落实的,由村委会负责组织造林。对经营权属于国有、集体以及非规划林地,分别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造林。对于各类特殊情况的林地,要在省定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调动经营业主的造林绿化积极性。

(三)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各级机关要带头拆墙见绿,加强办公场所的造林绿化。各个职能部门要根据造林绿化分工,积极投身造林绿化,其中: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山上造林规划、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并向上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通报;建设部门和农办、农业局分别负责组织城镇、乡村绿化、坡度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交通、公路、铁路、高速等部门要分别负责道路两侧红线以内的造林绿化,其中铁路与公路之间夹角地的造林绿化由公路部门负责;国土、经贸、水利、教育等部门及部队要分别牵头负责开发区与厂区绿化、矿山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校园及军营绿化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部门要负责筹措造林补助资金并落实到位;金融部门要负责贷款资**排发放;宣传部门要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造林绿化氛围。

三、要加快推进抓落实。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重、时间紧,必须采取超常规措施,具体要做到“三个推进”:

(一)推进要素落实。落实林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定造林任务数,分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含25度以上的坡耕地)、疏林地补植、采伐和火烧迹地更新等几个造林类型,一块一块、一片一片地核实,尽快把造林地落实到每个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并同步开展造林作业设计、整地、挖穴等准备工作,并适时开展冬季植树造林。落实劳力。重点把政策措施宣传到位,充分发动群众,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农村劳力尤其是春节返乡人员,积极投入造林绿化活动。造林面积较大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地方,可以引入造林专业工程队,以提高劳动效率和造林质量。对于任务特别艰巨的连片荒山荒地,还可商请驻明部队支持造林绿化。落实种苗。目前,全市备有造林苗木1.52亿株,实际需要用苗1.47亿株,可以自求平衡。当前,重点要加强苗木管护,做好现有苗木的防寒防冻工作,确保合格苗出圃;做好县域之间的余缺调剂,尽早签订造林苗木供需对接合同;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执行省定苗木指导价格,严厉打击恶意哄抬价格等扰乱种苗市场行为,切实维护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质量落实。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科学造林和经营的理念贯穿到造林绿化全过程,提高造林实效,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林一片。科学规划设计。按照“适地适树”和“分类经营”要求,明确培育目标,科学确定造林树种、造林方式、配置结构和造林密度,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大径材、珍贵用材、经济林以及生物质原料林。对于 “四绿”工程建设,要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协调,按照点、线、面相结合,乔、灌、草相配套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绿化新格局。推广良种壮苗。山上造林要大力推广良种壮苗、轻基质容器苗;城市、村镇、**造林绿化,要选用胸径<?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5厘米以上的乡土珍贵树种大苗,确保当年造林、当年见效。油茶种植要把握无良种优苗不造林的原则,选择通过省级以**木良种审(认)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油茶品种造林。实施工程造林。严格落实造林技术规程,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造林质量的全程监管和造林工程队伍的管理培训,做到造林前有规划设计,施工中有监督指导,造林后有检查验收。并加强抚育管护,及时补植补造,禁止人畜破坏,切实提高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三)推进林改落实。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让老百姓从经营林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参与造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做好林权登记发证,调动广大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发好证。对林地只承包到村民小组、自然村的,要按照农民意愿,将产权明晰到户,把“大证”换成“小证”,让老百姓吃下“定心丸”;要积极落实好“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得利”政策,鼓励林农利用退耕还林的坡耕地和林缘林中空地,种植油茶、茶叶、果树等经济林,及时依法颁发林权证,保障造林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快发证。要以开展林改“回头看”为契机,切实加快林权登记发证进度,各县(市、区)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全力保障林权登记发证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切实加快发证进度,对于今冬明春造林要优先给予办证,明年底发证率要达85%以上,林权证到户率75%以上,力争达到80%。

四、要加强保护抓落实。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森林资源保护,具体要做到“三个加强”:

(一)加强林地保护。完善林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林地保护责任,分解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等林地保护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到各县(市、区)。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核审批。节约用地,建设项目尽量少占用林地,生态区位极端重要的林地原则上不得征占用。加强林地监管,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毁林挖塘,未批先占、不批也占等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二)加强森林经营。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间伐,推进主伐方式由皆伐向择伐转变。省上决定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严控低产林改造、暂停对天然阔叶林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皆伐。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江河流域(含沙溪、**、**)、城区周边和重要生态区位一重山的商品林采伐,只择伐不皆伐,全市皆伐面积控制在年度主伐面积的50%以内。积极实施森林立体经营、集约经营,形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针阔混交、功能稳定的林分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森林经营效益。

(三)加强森林“三防”。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加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开展森林火灾多发县、乡镇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无公害防治,确保不出现大面积病虫灾害,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全市松材线虫病成灾率控制在1‰以内;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五、要强化保障抓落实。具体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乡、村四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和2013年、2015年净增森林面积与森林覆盖率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问责。建立领导挂点包干负责制,各级挂点领导要负责督促挂点单位(县、市、区)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建立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组,由市林业局派出技术干部分别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配合省工作指导组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

(二)强化资金投入。造林绿化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上出台的鼓励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为造林绿化提供政策支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全面落实省上造林补助的基础上,市本级决定对今冬明春宜林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和非林地造林,每亩再增加补助10元、奖金1元;生态公益林沉淀资金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荒山造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和中央财政育林基金减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加大部门资金投入。城市建设维护费、公路养护费、国土整治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先征后返”资金、水土保持林建设资金等资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四绿工程”建设。加大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台资外资、民间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人,通过租地造林或以捐资、认养、义务植树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事业,积极建设党员先锋林、劳模林、青年林、碳汇林、双拥林、纪念林、风景林等。要积极引导,尊重农民意愿,将村级景观林建设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三)强化督查推进。强化宣传推动。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爱林护林的良好风尚,组织适龄公民积极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动员广大林农、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今冬明春1人种植10棵树、1村**1景观林和1乡(镇)**100亩、1城(县城)**300亩、1市新建1000亩森林公园,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强化督促检查。监察、效能部门要组织开展今冬明春造林专项督查,市人大、政协要积极参与监督;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组,要严格按照“质为先”的要求,严把造林的作业设计、施工管理、检查验收和护林育林质量关,强化造林面积、成活率的检查验收,确保造林的成效。强化调度考核。实行5天一调度、10天一汇报,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造林绿化任务进度快、质量好的予以表扬通报,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予以批评问责,并将检查结果与造林补助资**排挂钩,从而推进各项造林绿化工作的落实。

同志们,绿色象征着生命与活力。造林绿化,发展林业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重托,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把**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森林文化繁荣、林区社会和谐的现代林业先行区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