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高新区教研室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教研室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本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参加学习活动的常规要求及学习效果将列入教研员业务考核。

二、学习形式分为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外出学习等。

三、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原则。教研员既要加强自我学习,又要积极参与集体学习,集体学习的内容由学习组织人确定,每周至少组织集体学习1次。个人自学内容主要围绕新课程改革、校本研等方面理论以及其他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技术、理论知识。

四、集体政治学习由室副主任组织安排,集体业务学习由各教研员组织,且每学期组织学习不少于3次。

四、对为教研人员订阅的与购买的著作、教育教学杂志,教研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记录并撰写学习笔记。

五、政治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业务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7000字,并且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六、教研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七、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教研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在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