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业教师试做制度

沁县新店中学学生作业教师试做制度

学生作业教师试做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县局关于有效作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本着减数量、重质量,提高作业针对性,追求作业实效性为目标,力求达到减负增效的目的,使有效作业真正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抓手。特制定学生作业教师试做制度如下:

一、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试做一遍,在充分掌握作业的完成思路、所需时间、难易程度、容易出错的地方及适宜学生群体的基础上,做到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科学有效、针对性强。 二、凡是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一遍,、杜绝随意布置作业的行为,避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确保作业难度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且数量适当,提高作业的针对性。

三、教师在作业正式布置前必须根据自己的实践写出作业建议,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布置。

四、编制练案,精心选题,组成立体训练题,确保每一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充实规范完善“练案”。 要实施分层次作业,教师必须在选题、编题上下功夫,“选”就是去除重复、机械、繁难等无效练习,不需要学生学生重复做;不做也会的题,不需学生再做;做也白做的题,不如不做的题。

五、创意性、设计性或组合型题,要求教师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能充分回答学生的问题并能指导学生进行创造性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