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一支与应用型高职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具有良好师德、爱生敬业,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胜任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使我系青年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尽快熟悉和掌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业务的规律、方法和技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新进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一、培养对象

近五年新入职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的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岗位转为专任教师岗位教学经验不足的教师;企业引进为兼职或专任教师岗位的新教师。

二、培养形式

新教师培养实行定师徒、定培养目标、定培养时间“三定”原则,采取以老带新培养的方式。由系党、政、业务负责人推荐、确定师傅。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培养。举行拜师仪式,明确师徒关系,压实培养责任,填写师徒培养聘书。导师原则上以中共党员优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高校教学、科研或学管工作五年以上。一位导师同时培养的新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三、培养时间

新进教师培养时间为两年(四个学期),系内秘书行政人员或专职辅导员转为专任教师的,视转岗前兼职授课质量情况灵活培养教学能力一年(两个学期)。

四、培养要求

1.新进教师以“六好”教师,即“思想好、政治好、作风好、业务好、心态好、能力好”作为基本标准。

2.新进教师应从党的创新理论和教育政策法规,院、系历史今情和价值理念文化,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知识与经验,人际交往与同事关系处理等方面加强学习。

3.虚心向导师和其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学习,勤于请教,敏于求知,积极进取,每个教学周听导师或指导教师指定的其他教师授课不少于2学时(填写听课记录表)。

4.自觉接受导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每周主动向导师汇报教学、科研、学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不少于一次,(两周填写一次本阶段汇报记录表)。

5.及时总结教学工作的得失,每学期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教学工作总结,包括对自身的客观分析,对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的思考,自身改进的情况,帮带活动的效果分析等(填写学期工作总结)。

6.培养期间积极参加我系教研、科研、学生管理活动和秘书室、实训室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1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撰写论文1篇,并在培养期间公开发表(填写教研、科研、学生管理活动和秘书室、实训室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记录,一年培养期的可视情况而定)。

7.培养期内,新教师应尽快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科研或学生管理、实训内容,到培养期末,能够独立开展本学科教学、科研或学生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的实践、实训。

8.专职辅导员在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同时应熟悉所带班级详细信息,认真填写班级情况记录表、团支部会和班会记录等辅导员管理表格。

五、导师的职责

1.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对新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重点是要指导好新教师的教学、教研、科研工作。

2.帮助指导新教师熟悉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深入钻研教材、制订授课计划、审阅全部教案,通过听课等方式,掌握其负责培养的新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具体评价与指导,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填写导师听课记录表)。

3.指导新教师参加教研、科研课题及撰写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开展社会服务等工作,鼓励和支持新教师参加各级教研、科研立项申报(填写相关活动记录中导师部分)。

4.经常与新教师交流,全面了解新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意见(填写相关活动记录中导师部分)。

5.每学期撰写对新教师指导意见和评价,能反馈出新教师的长处、不足与问题,以及新教师整改和执行等情况(填写新教师培养记录中导师相关部分)。

六、培养工作的管理.

1.新教师培养期满,由所在教研室对新教师的公开课进行验收,进行考核鉴定。(填写新教师培养鉴定)考核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研室、学管办公室管理。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者系部给予一定部门绩效鼓励,考核不合格者,相关教研室重新推荐培养导师,进行延长期培养,延长期一般为一年,并延期1年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延迟推荐评先评优,延长培养期满,考核若仍不合格则向学院人事处报告建议调离教师岗位。

3.所有教案、听课记录、教科研进度、考核意见等均汇编在《外语系新进教师培养管理手册》中由系部编订下发每一位被培养教师保存并认真填写,培养期满教研室存档。

七、相关说明

本办法外语系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