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

根据财务部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出,杜绝财务问题,特制定此财务报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财务报销制度

1. 严格按照财务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财务报销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坚决避免出现问题,杜绝任何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2. 所有财务支出项目必须通过科务会表决通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 按照财务部门要求,以采购为目的的出行,需经领导同意后,派指定至少2人同行。

4. 签字审批程序需按照规定流程,逐级签字,不能越级签字。

5. 杜绝工作人员代替责任人签字问题。

6. 经费支出审批手续需完备,经费支出审批签字需完整,单据应具有审核人和复核人双方签字。

7. 资金支付申请单填写购物信息需详细,与实际购买物资一致,不得购买违反规定的物品。

8. 物品领用需有签字手续,组织活动需有明细清单。

9. 一般情况下,不得先支出后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请示领导,再进行补签。

10. 做好财务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11. 开具发票时,发票单位应与收款单位一致。

12. 及时回票报销。领取支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取回发票,遇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一个月。

13. 采购物品需在正规超市、商场或明码标价的电商处购买。

14. 需签订合同的财务支出项目,应先经过局法务审核合同,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流程。

15. 保管好个人手上的公务卡,不得损坏,如遇丢失,及时上报并挂失。

16. 熟悉财务报销政策,避免出现支出金额和标准产生差异。

17. 尽量不使用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后再做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