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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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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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

因本公司实际运作情况,暂不设置奖金制度,也不安排基本任务,本制度经协商一致通过,将对以下销售产品给予总销售额5%的高额提成。(上不封顶,下无基数)

因本公司业务量大而稳定,高提成将代替加班工资(部分)和奖金,由江宏统一安排发放,陈梅协助统计安排。每个员工将销售单品记录下来,统一递交给江宏或陈梅统计,负责人统计需日清月结。公司将每月(1-30日或31日)总提成部分统一给江宏,由江宏根据报表分次发放。员工需无条件服从管理负责人统计结果。 每周更新,列表如下:(详见附表1)

南京枕心枕意家居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员工签名:

(本制度暂时从2014年12月1日—2014年1月30日正式执行!)

第二篇:分配制度

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

国民收人分配广义上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成果在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狭义上指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 门、各生产单位和非生产单位以及居民中的分配过程。就中国而言,它包括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最终分配三个过程。收入分配制度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经济的发展和杜会的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指出了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

一、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当前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现状明显地表现为分配不公、收入差距大。首先是两个比重偏低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都偏低其次是分配关系不合理表现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大再次是分配秩序不规范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少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严重另外事业单位和某些国有企业制度外发放的收入多津贴补贴名目繁杂、渠道混乱。 日益严峻的收入分配问题进而导致种种危害性如不同社会群体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发社会矛盾不公的收入分配制度长期以往会导致社会价值观的扭曲物价不断被推高 消费外流抑制内需。 行业间收入差距较大。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经济数据可知,中国行业最高收入与行业最低收入的比值是6倍,而国际上的收入差距标准大约为3倍,这说明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已经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再次分配机制落后。当前,我国的再分配机制相对落后,这主要集中表现在几个方面:税收制度残缺,“偷、漏、逃、抗税”等非法现象普遍,执法部门打击力度不足等。区域收入差距显著。我国地域辽阔,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地域经济、文化特色。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较,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都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尤其是近年来,东西部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还在不断上升。由于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居民自然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另外,在外资流入量较多的地区,居民收入的增长空间也会相对较大。根据相关的报道,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区是上海,最低的地区则是贵州,两个地区的人均gdp之比为1:9.6。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受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差异的影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要比农村快很多,于是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二、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增大的原因

一是深层次问题的制约。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社会体制乃至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严重制约着分配问题的解决。二是利益团体的制约。某些行业、部门、群体的收入得到更大幅度的增长与其他行业、部门、群体的收入形成了很大差距存在依靠权利、垄断地位、人员身份区分等手段获得的不合理收入。三是收入分配政策措施不健全、有关方面配合不得力的制约。体制改革不到位。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也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合理的一大因素。自改

革开放以来,体制改革不但为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而且也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既带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造成了人们生活富裕程度的差别。当前,城乡收入差距明显、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三、实现收入分配科学化的有效策略

1、重新梳理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基本思路。即收入分配问题的解决必须与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整变化紧密结合起来确立一个高层次、广视角的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基本思路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经济社会体制以及建设社会诚信制度等为依托做好四方面衔接即在转换经济增长方式中促进增加社会财富在调整经济结构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深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资本等要素市场交换行为中规范分配行为和秩序通过标本兼治来逐步解决分配领域的三大问题。2、加强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领导设立高层次的领导机构。鉴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建议成立国家层面的收入分配改革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挂帅有关部委参加统筹规划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收入分配的系统配套改革。3、抓好分配问题的重点突破。当前要狠抓收入差距过大这一问题重中之重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把提高农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作为重点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增加对社会保障基金投入的力度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和中小企业、居民消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资金支持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制度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各类社会保险标准建立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等来实现其中对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应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其负担和压力引导和鼓励其给员工增加工资。4、发挥宏观调控机制的调节作用。第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我国应该将收入分配改革的重

点放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上来,以保证整体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可以利用规范收入分配行为、加大再分配等措施积极构建“中部大、两头小”新分配格局。例如,可以运用分配制度改革措施来增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人员等群体的工资,避免出现社会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并且,还有必要针对国有企业实施限薪措施,防止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第二,建立工资管理机制。最低工资制度是劳动和资本间分配关系优化的重要前提,能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在制定科学合理工资指导线的过程中,应该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调整,建立起政府主导、工会推动、劳资互助的协商处理模式,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稳步发展,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5、加大教育、医疗、养老体制方面的改革。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我国比较重视经济发展,但对包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社会体制建设和发展重视不够。近年来,国家提出了扩大内需的发展政策,但并未取得十分理想的效果。其中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惠及全民的教育、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老百姓不敢轻易地将历年来的积蓄花出。因此,建立和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6、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第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这样可以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减少农村存在的“隐性失业”问题。通过提供各种鼓励政策,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从而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第二,加大农业支持,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完善当前的各种惠农政策,各级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农民参加农业知识培训,引导农民进行规模经营,从而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第三,户籍制度改革。要建立积极的公共政策,主动接纳农民进城,构建新型的现代城市户籍制度。7、积极调整再分配机制。第一,增强再分配支出力度。对于城镇居民基本的福利、补贴应采取货币化措施,针对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应该给予低收入群体更多的救助补贴和优惠政策。国家应逐渐增大对农村与经济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尽最大努力提升新型农业技术含量、提升规模农业的竞争力和农民的实际收入。此外,还应合理运用再分配处理措施调节部分人群收入过高的问题,促进分配秩序的规范性。第二,改革税收分配制度。国家需要制定一套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分配制度,并且保证个人收入规范化、合理化的实现。这一政策可先在高收入行业实施,然后不断推广给全

社会。在法治层面,立法机关应该积极推动税收方面的法律制定工作。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将重点目标定位在高收入人群,并做好相关的调整工作。尤其是对于高收入行业的从业人员,全面做好征税规划,严厉处罚逃税、漏税等非法行为。在税率方面,应根据经济发展的实情及时做出调整,以保证我国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建立完善的第三次分配体系。为鼓励富裕阶层积极投身于公益、慈善事业,要适当减免捐款的所得税。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对社会财富进行合理调配,以此缓解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

第三篇: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

1、台票:订、轮房按每张25元返还,点房按每张15元返还。

2、提成:订房提成按公司制度、业绩、签到、考核计算;轮点房(指自来散客,超过最低消费以外按15%提成)

3、董事免单、开房套餐、香烟、赔偿类不纳入提成范围。

4、赠送:根据营销经理每月业绩,30万以内业绩按3.5%赠送,30万以上按5%赠送。(轮点房业绩不纳入赠送范围)

5、对每月超过部分按公司销售价的40%,从每月1号的业绩提成扣除。

6、抹零:10元以下各组营销经理有权抹零,10元以上零头须申请,低消不纳入抹零范围。

7、发票:各组营销经理订房发票自行解决,轮点房公司解决。如营销经理订房需要公司发票的一律无提成。

8、工资发放时间:

a、台票每10天结算一次,每月1号、11号、21号;

b、业绩提成每月1号结算。

第四篇:分配制度1

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1、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3、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4、体现了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分配领域中主体的分配原则,也体现在它是公有制经济内部主体的分配原则。

5、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的实现。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一大特点。

2、三种类型:a、以劳动作为要素参与分配。 b、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c、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如科技发明、创造、信息等参与分配。

三、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一个怎样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的问题。

第一、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第二、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2、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要以经济为基础,根据发展水平合理地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量力而行,循序前进。

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要求“好”与“快”有机结合

1、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要求。2、并不意味发展速度问题无足轻重。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三、(能源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1、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两个坚持”a、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b、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3、“三个转变”a、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b、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c、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2、“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

五、统筹区域发展1、统筹区域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仅关系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也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六、(生态消耗)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以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的方式进行生产、以节约方式进行消费为根本特征的社会。

2、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3、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充分考虑人口承载力、资源支撑力、生态环境承受力,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建设生态文明是内在要求。5、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6、保护生态环境,关系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中国梦

1、共同理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解决的是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目标的问题。

2、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奋勇前进的精神动力。

3、理想决定行动,有共同理想,才能有共同步调。

4、是历史和实践发展的必然结论。

5、有着广泛的社会共识。

6、理想是有层次的,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

7、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共同为之奋斗。

第五篇:论分配制度改革

论分配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幅度地增长,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相应提高。与此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持续的收入分配不公,已经沉淀了许多社会矛盾,构成了巨大的社会张力,有些甚至到了一触即发的严重程度,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为了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一、改革的动机——解决贫富分化

现在说到收入分配,必提两个概念,一是基尼系数,二是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

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基尼系数是0.16,非常平均;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已经达到0.40以上。这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达到国际公认的中等水平和警戒线。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体现在城乡之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2014年为3.2:1,全国收入差距的60%以上出自于此)、区域之间(东中西部已有的收入差距,由于倾斜式发展战略实施而被进一步扩大)、行业之间(有数据表明,从2014年到2014年,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按全要素收入来分析,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之间相差5—10倍)、阶层之间(收入最高的20%群体的收

入,是收入最低的20%群体的收入的33倍)。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贫富悬殊愈发严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收入差距拉大给国家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些年群体之间的信任度明显降低。一旦富人、官员出了事,网上舆论一片喝彩,这是不正常的。现在看,收入分配问题不仅对社会稳定产生现实影响,而且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至深。可以说,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破解当前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的重要锁匙。

要缩小财富差距,就应当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讲效率,就是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在当前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强调三次分配在当前尤为必要。

二、改革的切入点——公务员工资改革

目前看,增加政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十分必要,理由有三:一是经过多年的改革,企业工资基本上已由市场来调节(推荐打开范文网),相对而言,我国政府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明显滞后;二是我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过低,1980年、1990年和2014年分别为17%、16%和12%。2014年以后,这一比重略有上升,但始终没有超过15%。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则可能高达50%左右。三是政府与事业单

位的工作人员数量庞大,其工资水准的调整可为企业工资的相应调整提供参考。

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当前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目的是建立一个好的公务员工资分配新机制,重点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增强工资的激励作用。二是实现阳光工资,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争取作到工资主要与级别和职务挂钩,而与所在部门无关,以利于工作人员在各部门之间进行良性互动。三是调整结构,注重公平,工资改革适当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针对公务员法中关于“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的有关规定,把公务员工资水平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比较呢。工资水平在比较中确定是因为,公务员是参加社会二次分配,机关工作又具有难以量化评估的特点,具体定位公务员工资水平缺乏客观标准,应当采取这种调查制度。

三、改革的目标——公平与和谐 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应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

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机制,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具有极强的政策导向作用,关系到社会整体改革的方向、成败和稳定大局,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趋势相适应,顺应现阶段经济特点和发展规律。

在指导思想上要明确,对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放在收入“高”、“低”这两头。对经营者的高收入不能简单限制,而应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贯彻按要素分配原则;对一般员工中的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退休职工、下岗职工等,都应着力提高他们的收入。

第一,在宏观调控目标体系中,要研究强化就业指标、增加收入分配指标。长期以来,我国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是gdp,近年在完善宏观调控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探索,但对就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还没有很好建立起来。我们考虑,针对当前就业问题、分配问题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应把失业率、最低收入标准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目标,加快相关政策研究,包括基础性工作的研究。比如,宏观调控的目标是登记失业率还是实际失业率,控制失业率指标是定性的、弹性的还是定量的、硬性的等等。

第二,在宏观调控手段上,要把收入政策作为重要的调控工具。70年代后,发达国家除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还把收入政策作为

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当务之急是要结合我国国情,在收入政策方面研究适用的、有效的调控工具。总体上讲,一方面对我国计划经济中采用的一些传统调控工具,如工资总额控制、平均工资控制等,应研究如何与市场经济接轨,切实能够发挥调控作用,而不是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对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应研究采用哪些新的、更有效的调控工具。比如,在初次分配环节,如何使最低工资线与物价变动、经济增长挂钩等。

第三,在宏观收入分配关系上,要逐步提高个人收入的比例。中央近期要采取两项改革,都可能影响国家、企业、个人之间收入分配关系。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把国企的利润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改变国企的利润全部留在企业的情况。在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对个人收入分配可能造成的影响,注重逐步提高个人收入比例,特别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使宏观收入分配关系更加趋于协调。

四、改革的难点——垄断行业

垄断行业的产生,是中国社会生产力在特定历史进程中的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要规避和解决的问题。铁路、民航、金融、邮政、电信、烟草等行业基本上都实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下,不仅地方人大、政府对这些垄断企业的约束、监管十分有限,而且因其掌握着一些事关当地发展的重要资源,并可能影响地方争取项目、资金,地方甚至不敢得罪他们。

垄断企业收入分配问题,由于情况比较复杂,还没有形成具体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打破行政性垄断。

对垄断行业的工资增幅作出限制,可以使他们的工资逐渐回归正常水平,减少社会不公,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因为垄断行业或者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他们通过垄断行为获取了超过一般行业的利润,这些垄断利润除了上缴财政税收的部分以外,大部分形成了这些部门工作者的较高收入。通过高工资消化超额利润,实际上是在变相剥夺国家利益。此外垄断行业需要支付高工资,就会提高价格,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限制垄断行业的工资涨幅,可以防止国有资产“合法”地流失,也能降低垄断产品的市场价格。

但是,牵一发动全身,仍然不能操之过急。因此,在各种各样的猜测、不解,甚至愤怒的舆论下,人们应该思考的已经不仅仅是工资的高一点还是低一点的层面,所表达的情绪,也不仅仅是降低某个行业薪金能够完全平复的。就像任何改革一样,它需要细致的梳理,需要时机和时间,需要权责利的通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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