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大纲

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大纲
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

一、日数据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二、日报表和文字分析保存两年以上。
三、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通知和传真电文,分类保存两年以上。
四、报警记录及瓦斯超限记录作为永久保存资料。
五、建立存档保密制度,各项数据和记录,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