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分局创建文明城市情况汇报

一、具体情况

教育分局创建文明城市情况汇报

创城工作由党建办牵头开展,其中,校外培训由职民教办负责,幼儿园由学前办负责,全区中小学由党建办负责。前期,根据《实地考察测评指导手册》,各责任处室开展了指导督导检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多,**分局设立工作专班,于7月8日从全区学校抽调教师组成15个排查小组对全区174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共发现22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全面督导检查幼儿园3次,发现卫生问题6处,宣传标识问题6处,现已整改完毕;全面督导检查中小学7次,整治卫生问题31处,增设宣传标识93块。

二、存在问题

关于“讲文明、讲卫生”创城标识,前期使用的是区文明办建议的‘魅力业达 七彩文明’宣传标识中的“干净就是美丽,整洁就是文明”、“垃圾分类小举动,绿色环保大作为”和“环境保洁 共筑新风”等模板,督导结果出来后与区文明办沟通,区文明办反馈除**系统出现相关问题外其他点位均存在类似问题,文明办认为本次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督导时对指标解读较为僵化,只看“讲文明、讲卫生”这六个字,所以导致多所学校出现问题。跟市**局沟通后,他们建议自行制作直接体现“讲文明、讲卫生”的宣传标识,与区文明办沟通确定可以直接使用,各学校现已根据新标准整改完毕。

关于未摆放社会主义核心观问题,原因在于门口宣传标识设置过于密集,导致相关宣传标识摆放位置不够醒目,故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查时未能发现,现已要求所有点位将宣传标识合理摆放在校门周围的显著位置,均已完成整改。

关于校外卫生问题,区文明办答复,此类问题不属于**范畴,不列入**分局考核(校外卫生归属市政或小区网格管理,**分局做好提醒工作)。

三、下步措施

一是细化指导标准。与区文明办和市**局进一步沟通,明确模糊事项,详细解释测评标准,加强对全**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指导。

二是优化督导检查。结合秋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将创城工作列入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事项,由党建办明确测评标准,各督导组开学后每周督查至少一次,各责任处室每周抽查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后要求现场反馈并立即整改,将督查抽查情况每周五12点前汇总至党建办。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创城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实行“蓝、黄、红”亮牌制度,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测评结果纳入执行力档案,进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