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2019年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系统质量振兴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旅游局2019年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创建西北生态旅游名县”为建设目标,着力提高全县旅游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旅游产品质量、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主导旅游产品、优势产品、重点产品质量档次,增强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推进旅游服务业质量振兴工作机制召开全县推进旅游业质量振兴工作会议,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质量责任制。定期召开县推进旅游服务业质量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形势,部署旅游服务业质量工作,深入推进质量振兴活动。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坚持年中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建立奖惩制度,严格奖惩兑现。

(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重点旅游土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旅游产品许可证取证率达到100%。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旅游产品生产企业取缔率达到100%。

(三)提高旅游服务工程质量。大中型宾馆、酒店建筑工程和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旅游干线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   

(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各类涉旅服务业要全面贯彻旅游行业标准,构建旅游服务质量监控体系,游客满意度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五)提高环境质量。旅游景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减排削减完成市旅游局下达我县旅游局的指标。

(六)进一步完善旅游系统打假责任制。建立打假治劣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措施,实行政务公开;集中整治旅游行业质量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旅游产品伪劣行为,杜绝重大旅游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各涉旅单位要切实把旅游系统服务质量、旅游产品质量振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推进质量振兴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到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督查监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因领导不力或工作监管不到位,完不成质量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对质量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各涉旅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我县旅游质量振兴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旅游局宣传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全社会重视旅游质量工作,支持旅游质量工作。各涉旅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质量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各涉旅企业要努力培育和宣传企业质量文化,注重企业质量信誉和形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旅游质量振兴、人人有责”,“质量诚信光荣、制假售假可耻”,“名牌发展、创业兴县”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旅游质量振兴工作。

(四)完善机制,加强督查。各相关涉旅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旅游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奖惩措施,切实开展好推进旅游质量工作的各项活动,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县旅游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将在7月份和11月底组织开展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确保推进旅游质量振兴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