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通用多篇)

2021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通用多篇)

有关说明 篇一

1、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以及上海市、浙江省的一本线指“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至文学、历史、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的个别优秀学生,若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经选拔可优先进入学校弘毅学堂学习,但不得更换学习学科。其他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4、若发现考生有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2021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2021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录取办法 篇二

1、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92人,分专业计划见附件。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核测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同等情况下,体质测试优秀者优先)于2021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对其高考投档分数的最低录取要求为我校在生源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下同);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和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的最低录取要求为生源省一本线上40分。达到以上要求的入选资格考生如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如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等),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

报名条件 篇三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哲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的某一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文末可查看获奖证书样例),或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获奖者名单需可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科协网站上查询;若为集体获奖,应为排名第一的学生)。

2、在思想政治和学生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组织协调能力强,高中阶段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团组织的表彰,且有志于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文史类考生(上海、浙江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上述基本信息经过学生学籍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