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今年以来,为确保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落实“双段长”工作机制,通过落实“双段长”制,整合铁路和地方力量,依法彻底消除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倾倒垃圾、塑料大棚、抽取地下水等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建立铁路安全风险源综合管控路地联防、风险联控、矛盾联调、整治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信息共享、反馈通报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工作机制,把**铁路建设成服务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安铁路”,打造成一流的平安线、生态线、风景线。

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级段长

1.负责本区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工作考核。

2.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联合巡查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发现整治安全隐患。

3.研究解决主要安全隐患问题,按规定组织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4.及时录入安全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5.负责对现场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铁路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

(ニ)乡(镇、街道)级段长

1.落实“双段长”工作制度,制定巡回图(铁路段长负责)并认真组织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按规定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及时组织整治铁路安全隐患,及时录入安全隐患问题库,及时报送需要上级协调处理的安全问题。

3.督促指导班组、村(社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录入巡查记录。

4.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

二、相关工作制度

(一)“双段长”联席会议制度

1.召开时间:县(市、区)级“双段长”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乡(镇、街道)级“双段长”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主要议程:通报上一阶段“双段长”制实施情况、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治措施;布置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3.有关要求:参会人员由地方和铁路段长确定,会议由地方和铁路段长共同主持,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

(二)联合巡查整治销号制度

1.带队巡查:县(市、区)级段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联合巡查;乡(镇、街道)级段长每月不少1次联合巡查;村(社区)、班组每月不少于2次日常巡查。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应增加巡查次数。

2.联合整治: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由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整治,路地双方相互督促、协调配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3.联合销号:隐患整改后要及时销号,及时通知对方,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应跟踪督促检查,整治情况应进行联合确认。

4.信息通报:各级“双段长”巡查发现的问题,路地双方共同认定后,由铁路方负责及时录入隐患问题库。工务段审核后,按简化格式分别将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整治的隐患推送县(市、区)段长(再由其推送各乡镇街道)、应由铁路方整治的隐患推送铁路站段。隐患完成整改后,由铁路方在隐患问题库中录入整治情况、整治负责人等信息。工务段按月分别将属地政府、铁路站段隐患排查整治信息以简化格式推送县(市、区)、铁路站段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