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工程主要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第一中学孝先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市里,建设单位第一中学,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结构柱、梁使用碳纤维布加固。

2.采购内容:第一中学孝先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3.质量标准: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4.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方必须根据学校提供的新建地点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要求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5.施工材料要求: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品质不得低于工程量清单中对材料设备所规定的参照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各项指标自行采购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采购人确认,才能进行使用和安装,并同时提供相关质量证件。如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此采购材料,将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均为环保型优等品。如若施工单位未按此采购材料,将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6.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7.文明施工要求:文明施工根据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实现达标工地。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规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内。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保持场地卫生,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与噪声污染。务必每天及时清理场地,严禁直接在地面上、楼面上拌水泥砂浆、涂料等,应先垫铁皮等垫子。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进出校园须佩戴校园出入卡,严禁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赤膊、吸烟,严禁未经允许进入非施工区域的办公室、寝室等;严禁随意进入教学区域而影响学生学习;严禁使用或带走师生物品,若有损坏或遗失则照价赔偿;保护学校财物,若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8.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降低因施工噪音、交通和环境等因素(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对周边市民群众的居住及出行和环境造成的影响。若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周边市民群众的农作物,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应自行承担,如有青苗补偿和周边阻工引起的人员、机械台班误工费等,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时要综合考虑。保持日常清洁卫生及降尘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同时应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水土保持、固体废物污染和施工噪音,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响应文件内的响应报价书,响应报价不能超过清单单价和总价。响应供应商不得任意上浮、下浮或多报、少报、漏报。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0.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四尘三烟三气”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环委字[2017]40号),《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赣市建字)[2017]52号)《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地细化方案>的通知》(赣市建字)[2017]68号)等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1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所有附件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主要商务条款

1.质量保修期:所响应项目必须提供2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2年内的维护费用,全部由施工方承担(磋商响应文件质量保修期承诺优于2年质量保修期的,按优于的执行)。质保过程中,维修期与维修等待期将从保修期中扣除,质保时间顺延。项目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工期要求: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计划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开工,工期:90日历天。

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的95%(实际施工量价有调减的项目,付至调减后工程总价的95%),经相关部门完成结算审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结算款的100%,不计付利息。

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换成质保金,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