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概述】

人民法院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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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人民法院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孙波,男,1973 年 11 月出生,蒙古族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辽宁宽甸人,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 20 余年的工作生涯中,孙波同志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荣立一等功 1 次、二等功1 次、三等功 3 次;2012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3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4 年被省法院记一等功,同年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 年,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分别做出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全系统、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向孙波同志学习。2015 年,孙波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同年4月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17年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分别做出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全系统、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向孙波同志学习。2019 年被评为“最美奋斗者”,并参加国庆 70周年观礼,2020年获得全市法院突出贡献奖,2021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7 年来,他始终坚持最初的誓言,就是要努力实现做一名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审判事业的优秀法官。

孙波因积劳成疾导致双肾衰竭,但他仍然坚守在审判台上,10多年来,他主审了 1100 余起刑事案件,参与审理 2900 余起案件。近五年接待来访群众万余人,诉前调解 210 余件,同时他还在全市创办了首个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孙波法官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两年多来共办理案件近 400 余起,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和改判。

一、为了实现忠诚的誓言,他坚持做到爱岗敬业,始终怀着一颗对法律的崇敬之心,将工作的出发点定位在勤奋刻苦上,不怕苦累

了解孙波的人都说,他是一个性格内向少言,外表温顺,但是内心倔强的人。

他出身于一个共产党员家庭,爷爷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抗战老兵,曾经参加过三大战役,从黑龙江一直打到海南岛,为解放新中国作出了贡献,后来又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为国血染沙场,退伍后,成为一名煤矿工人,为新中国的建设默默奉献。他的父母也都是共产党员。可以说,从小亲人对国家的忠诚和奉献、对工作的认真和执着、对事业的拼搏和努力都深刻地影响着他。他刚到法院工作的那年是 22岁。那时,父母就用他们人生总结出来的质朴经验,语重心长地告诫他,“少说虚话,多干活,把活干好”。这 27 年来,从书记员到一名法官,他内心一直秉承了这样的教诲,并将之作为他的座右铭,努力、踏实、沉默地工作。也正是这样,他执拗地追寻法律的真谛,执拗地还原案件的真相,执拗地寻求公平和正义,舍弃了亲朋好友相聚之欢,放弃了节假日与家人的团聚,拒绝过形形色色的诱惑,承受过各种威胁恐吓,也忍受了肉体上的病痛和劳累。

刚上班不久,作为书记员的他接到一个团伙犯罪案件,由他负责法庭记录,当时的条件没有打字记录,完全手记。庭审进行了一个星期,他也整整记录了一个星期,手腕和手指累得红肿了,他一边用冰敷一边记录,最终完整地将案件记录下来。就这样,长期的高强度记录,他的右手腕落下了腱鞘囊肿的毛病。担任书记员的 8年期间,他一直很繁忙而又很充实,送达、开庭、记录、宣判、打印填报各类法律文书、报表、装订卷宗等各种繁杂的工作磨炼了他的性格,也使他熟练了各项法院业务,丰富了对法律的感性认知;同时通过业余挤出时间不断努力学习,2003 年通过司法考试,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当年他的结案数就排在庭室第一,第二年他被借调到中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直到 2011 年 5 月突发肾衰竭,他一直在区法院和市中院之间两头奔波,工作量增加了不止一倍。这期间,他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很多在国内、省内都有影响,他也渐渐成为刑事审判的“行家里手”,得到了政法机关很多领导和同志的称赞和认可。有的人问他,你这样干活,多干不说,还影响你自己的个人发展,图啥啊?但是他觉得,在那些把自己掰成两个人甚至几个人干活的日子里,虽然很苦很累,但是精神是愉悦的,身披法袍的职业尊荣,在审判台上的运筹帷幄,峰回路转的证据运用,法庭上的激烈思辨,结案后的兴奋和回味都让他感到无比享受。尤其令他欣慰的是,这期间他所主审和参与审理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期羁押、无一程序违法。

孙波忘不了 2012 年做完手术刚回到工作岗位审理的那起农民工维权案。当时他经历了大小 9 次手术,最后一次手术刚过去一个多月,身体还没有恢复,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工家在外地,条件不好,考虑到为了给农民工节约费用,他将两天的庭审并成一天审理。连续 11个小时的庭审,汗水湿透了后背,让他随时有昏厥的危险,每当他体力透支坚持不住的时候,是那 70 多名农民工一双双无助、期待的眼神,给了他支持下去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撑着他超越了自己的极限,直到最终敲响法槌的时刻。闭庭后,旁听的农民工自发的鼓起了掌,这一刻,他感到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

二、为了实现忠诚的誓言,他坚持做到依法审判,将公平正义的信念注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和结果之中,不受利诱、不畏艰险

时间来到 2006 年,他在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团伙故意杀人案时,被告人的哥哥揣着两万块钱找到他,求留弟弟一命,被他严词拒绝了。没过几天,被告人哥哥又带着十万元来到他办公室,他依然将被告人哥哥推出了门。其实,他知道,这个案子因为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被告人极大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是如果自己收了这个钱,就违背了作为法官的良知,违背了当初的誓言。案件审理完之后,被告人的哥哥逢人就说:“这个法官真不错!”他觉得,这就是对自己秉公执法、廉洁司法的最好肯定。

在他长期的审判生涯中,在处理一些案件时经常接到熟人、同学、朋友的说情,他从来都会解释清楚,绝不会因为说情改变判决结果。他也曾经接到过陌生人的电话,对他威胁,甚至要伤害他的家人,这样的事,他遇到很多,但他从没有畏缩。曾经轰动一时的鹤岗市政协原副主席白玉库雇凶杀人案,是他在刑事审判中遇到的一个比较棘手的案子。被告人的身份特殊、关系复杂,在本地的影响力非常大,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在案件审理期间说情的、打招呼的、威逼恐吓和重金利诱的接踵而至,但都没能改变最终的判决,用最短的时间,向党、向法律、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在这同一期间,他审理的李庆波等集资诈骗案中,受害群众达到三千多人,涉案资金七个多亿,在全市影响极大,成为当时全市最大的热点和焦点。他昼夜加班,吃住在办公室,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梳理了全部四百多册卷宗,最终高质量、高效率地把这个案子宣判,很多媒体都同步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为了实现忠诚的誓言,他坚持做到勇担道义,一往无前,用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直到现在,虽然他一直在透析治疗,但是仍然工作在审判第一线,从未因自己病情耽误工作,负责工作几经变动,从未放弃审判。除了主管部门的行政事务之外,年均结案近百件。

2015 年,他负责筹建工农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对这项从未接触过的工作,他积极查找资料,了解最高法院的相关政策,向全国很多优秀法院的同行虚心求教。就这样,他对服务中心倾尽全部心血,经历了服务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全到强、从单一的大厅服务到信息化网络化的全过程。服务中心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示范单位,同时成立了全市第一个以他个人名字命名的“孙波法官工作室”,在全市率先开展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将大量简易案件剥离出来,做到快审快结、一裁终局,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在工农法院率先开展司法调解当场确认案件的工作,使老百姓当天到法院,当天解决问题,不收任何费用,切实为群众解决打官司周期长、费用高的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2018 年开始,全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按照院党组的安排,负责扫黑除恶案件审理的全面工作。接受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之后,他带领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们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司法文件,多次商议,明确了在扫黑除恶案件审理当中的原则、步骤、方式方法,在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过程中,为公安机关指导侦查方向和取证方式方法,细致分析每一个证据、每一个法律关系,把可能预见的问题解决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保证案件的高质量、高效率。积极参加每次的政法委协调会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带领主管的刑庭的同志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协调,及时向政法委和党委汇报,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一致性。这期间,他主动承办了我市第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其系列案件,这个案件共有涉案人员 114 人,在当时是全省涉黑案件中涉及人数最多、涉及案件次数最多、被告人重刑前科比例最高、涉案财产最多的一起案件。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引起省法院的高度关注。

他在主审这起以姜和林、姜和成兄弟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中,提前参与案件的侦查、审查工作,对证据的收集、侦查的方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在政法委就此案召开的十七次协调会议上,他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为快速、准确、顺利确定案件性质、时间流程、症结问题和解决方案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建议。在该案的审理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院行动配合保障,合议庭在审判长、院长刘志清的带领下,认真梳理研判全案的卷宗和证据,将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和程序及时通知补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同时,为争取案件高质量快审快结,经常加班加点,通过多次提审、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充分了解案件焦点,针对本案的辩护人曾在多地法院提出回避、管辖等程序上的问题,严把“程序关”,确保不出现瑕疵,做出了 107 项庭审预案。为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开庭审理,他还与医生商量,把透析改在夜间进行,以保证白天的庭审。就这样,他用三天共计 38个小时圆满地完成了案件的庭审工作。庭后合议庭全体审判团队加班加点,形成了三十万字十几册的案件审理材料,最终在市中院院长王克贵、主管院长刘庆刚的带领下,通过多次案情分析、研究、研讨,形成了最终的裁判意见,保证了该案在第一时间公开宣判,中央和省内各大媒体对该案进行同步报道。宣判后,该案的审结也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2020 年新冠疫情肆虐,也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他受理了被告人任焕玉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当时疫情严重,防控措施严格,这个案件面临着无法提审无法开庭的困境。他一方面快速熟悉案情和证据,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采取隔离房间、视频会见等形式对各个被告人进行了庭前提审。提审过程中,发现原审中认罪认罚的 6名被告人都对案件犯罪事实进行了翻供,合议庭对被告人的心态和心理进行了研判,针对庭审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准备,通过两级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在严密防疫防控的措施下,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实质化开庭审理,并及时宣判。

27 年的审判工作使他深深地感受到法官是一项特殊而神圣的职业。与其他岗位相比,特殊在于,法官更加辛苦,更加清贫,更加责任重大;神圣在于,法官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正义,拒绝怯懦畏缩;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作为一名真正的法官,他的使命就是要以平生所学,为民请愿、为民解忧、为民平冤,努力使法律的公平正义之光照耀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