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处落实教育优惠政策自查情况

学校安全工作处落实教育优惠政策自查情况
学校安全工作处落实教育优惠政策自查情况
按照省效能办《关于开展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和厅办公室、效能办的通知要求,根据厅办公室整理的《2012年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我厅工作的相关文件汇总表》,涉及我处的工作主要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和普及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现将我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狠抓校车安全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校车更换专题会议、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数据信息季报制度。全面掌握校车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台帐,规范校车档案,强化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与考核。严格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排查清理在用学校校车,坚持校车“六定”(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管理模式和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的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健全落实校车及其驾驶人、照管人员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施。严格落实校车使用、保养和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日常管理各项制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及照管人员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规范校车使用许可,严格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超速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农村学生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校车和客运车辆不能满足乘车需求或受公路交通条件限制,车辆不能开行的地方,实行学生集体上下学路队管理,形成学生每天按路队上放学制度,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学生要佩戴小黄帽,保证学生步行安全。二是开展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年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会同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校车安全举报监督制度,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份,我厅又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5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以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管理、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加强路面执法为重点的校车及学生集中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17.6万份,召开主题班会6.8万次,主题家长会2.5万次。秋季开学前,我厅又按照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成立以厅长鞠维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组成的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通过三年努力,达到全省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三年整治学校覆盖率达100%,全省校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强化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与考核。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台账,规范校车档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保养和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日常管理各项制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及照管人员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同时,创新校车监管手段,督促各地各学校抓好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830辆国标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
二、大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一是坚持安全教育进课堂。大力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地方课程和地方教材,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根据不同时期和季节特点,增强学科渗透,推进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5.12防震日等6次全省性的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1月份,组织开展了“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的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第五个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9月份组织开展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3次主题活动教育面广、宣传力度大,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仅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期间,全省各地各学校召开各类动员会、举办启动仪式5000多场次,开展专题讲座6348场次,制作专题展板、板报、专栏8173期/条,张贴横幅标语6240条/幅,媒体报道859篇次,发送手机交通安全短信89万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241万封,邀请交警进课堂3816节,制作发放宣传材料102万份,组织观看安全宣传片3668场,开展安全进家庭156万余户。三是举办了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今年5月至11月,我厅联合中国习网,组织全省中小学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为推动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厅专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强调部署,并3次通报竞赛进展情况。同时,把安全知识竞赛与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师生及家长的参赛热情高涨。全省336万多名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赛,取得良好的效果。四是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推动各地各学校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每年都要求各地各学校组织2次以上应急疏散演练。省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都组织地震专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到学校指导师生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师生的避险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同时,我厅还继续会同消防、地震部门开展了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及评选活动,今年共评选出12所中小学校推荐为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五是重视安全社会宣传。编发《学校安全工作简报》18期,有关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省委、省政府作为信息专报。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制作播放专题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多次在省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法制今报等新闻媒体,播放、刊登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以及学生防溺水、防火、防灾和校车、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等新闻和学生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过张挂横幅、标语,开展大家访、校讯通等途径,面向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厅及时发出通知,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广泛深入地面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同时,编印了《福建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挂图》(2万套)、《幼儿安全教育动画片》(1.4万盒),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免费赠送,广为张贴宣传。为加强校车安全和校园综治新闻宣传,我厅于10月中旬组织部分中央和省的新闻单位记者深入部分市、县开展采访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校车安全和校园综治典型经验做法。
 
 
                         2012年11月22日
 
相关文件目录
 
1.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2〕14号)
2.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2〕18号)
3.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的通知》(闽教安〔2012〕6号)
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2〕11号)
5.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