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的自查报告

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的自查报告

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推进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认真对监外执行社区服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

为认真落实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联合县司法局认真开展对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脱管漏管走访检察,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加大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社区矫正的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以及走访等方式,防止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走访排查采取了重点走访排查和普遍走访排查相结合、走访排查和帮扶解困相结合的方式,走访的重点是在社区矫正期间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以及暴力犯罪社区矫正对象。一是突出管控重点全面走访。我院在全面排查走访的同时,重点排查走访重新犯罪风险较大的矫正对象、其他特殊困难的矫正对象等,二是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制度。对看病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请假,外出打工或办事的绝不请假,并对请假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集中开展一次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集中进行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个别谈话、一次上门走访、与矫正对象监督人交换一次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对表现欠佳或思想、表现不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好监督人,列入重点对象进行管理。三是切实开展帮扶解困。结合排查走访对在家庭和生活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我们进行排查摸底,并给予一定的帮助。

截止12月,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与县司法局对全县8个基层司法所管控对象100余人,共开展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检察3次,经排查8个司法所均为发现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