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培训班总结

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培训班总结

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培训班总结

2017年7月13日至20日,根据名师工作室安排,我参加了由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组织的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培训班。期间,我们还到上海公安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专进行现场教学。培训期间,我认真聆听了各位专家的讲座,感觉收获颇丰,从思想、认识和教学等方面,均有所提升。

一、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高职内涵建设的主要课题

1.“新产业革命”背景下中国职业教育的转型发展

2.多层次职教体系与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3.单一的就业导向课程与多远的学生生涯进路

4.“证出多门”与“双证融通”

5.如何确保“现代学徒制”试点成功

6.从“双师型教师”到“双师结构师资队伍”

7.如何深化课程改革,把重心由“课程开发”转向“校本实施”

8.如何尽快补齐师资队伍中的短板专业负责人

9.如何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10. “互联网+”背景下职业教育信息化重构

11. 职业院校该不该讲“产学研”?高职“研”什么

12. 强调“对接”后,职业院校如何不忘“育人”之本?如何培养“软技能”

(二)高校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1.心理健康的涵义

2.心理健康的自我调节

(三)现场教学

1.上海公安学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专

(四)传统文化与管理智慧

1.什么是传统文化

2.传统文化的管理智慧

3.中国式合理化管理

4.三才法则——现代管理的与时俱进

5.管理创新若干要素

(五)大数据与互联网时代的思维

1.数据、信息、知识、智慧

2.大数据的思维

3.大数据的应用

4.互联网经济

5.互联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6.产业生态链与产业生态系统

7.微时代的表达

(六)司法类院校的创新与发展

1.司法类专业创新与发展

2.司法类课程创新与发展

3.司法院校师资建设创新与发展

4.司法类院校体制创新与改革

二、培训收获与体会

(一)专业建设方面的建议

通过学习,我深切认识到司法助理专业在专业建设方面存在许多不足,需要重新思考、定位。

1、重新修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专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结合司法助理专业的具体情况,如何培养懂知识、能办事、会服务、满足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上,我个人认为不能想当然地制定,而应到用人单位去调研,甚至教师应到工作岗位上去实践,真正了解社会需求及岗位职责,这样才能准确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

2、专业教师的配置方面尚需加强。目前司法助理专业缺少专业教师,教师在双师素质方面还有待于加强,教师到一线用人单位调研的机会较少,对职业技能的理解和掌握尚停留在纸面上。目前,国家在司法领域里改革的步伐很快,需要教师经常到用人单位去学习最新的实践技能,或者加大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由实践教学基地选派优秀的一线人员来校授课,传授学生实践技能,确保学生走出校门即可上岗工作,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

3、专业课程开发方面有待加强。目前司法助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是在学校整体平台的基础上构建的,在专业特色课程的开发上还需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出具有专业特色的、能满足实践需要的专业课程。

(二)课程开发方面的建议

在课程开发方面,个人认为需要结合岗位需求重新对课程内容进行设计,在内容选取上要摒弃原来学科教育中大而全的观点,侧重于学习能力的培养。

1、需要重新理清课程与专业之间的关系。开设的课程一定是专业建设所必需的课程。不能因人设课,而要因课设人。

2、需要重新确定课程内容与岗位职业能力之间的关系。课程内容的选取一定要满足岗位职业能力的需求。

3、课程内容的选取要满足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个人建议教师在内容的选取上多一些对学生技能和职业素养培养的教学模块,增加教学实践课的学时,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领会理论知识,学会与人沟通、交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意识,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果教师能够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那么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学生就会有良好的发展。

(三)教学模式方面的建议

在教学模式方面,希望能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尽量采用多种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在轻松快乐的环境下“乐学”。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个人认为在教育模式方面的改革需要得到学院的支持,允许教师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现有的“满堂灌式”教学模式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导致课堂授课效果很差,学生在校期间无法掌握应有的理论知识,到工作岗位上无法胜任工作,体现不了高职学生的特色优势。如何在教学模式上实现突破,改变现有学习状态,也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希望下学期能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条件,实现教学模式上的改变,加大学生课堂参与度,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